证券代码:601636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3,857,172,796.61 23.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1,901,163.67 292.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15,818,531.09 543.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7,069,207.66 -221.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47 292.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22 263.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3 增加2.34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33,649,794,049.26 31,915,246,100.52 5.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3,965,358,358.37 13,549,441,532.99 3.07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52,270.3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36,755,244.7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2,260.52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 -85,365.96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356,348.8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所得税影响额 5,964,510.4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20,917.76 合计 26,082,632.58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2.30 2024年第一季度,浮法玻璃业务基本稳定,毛利率同比有所增长;在积极践行“双碳”目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增强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背景下,光伏终端装机需求持续增加,随着公司光伏玻璃业务产能释放,公司加快构建全球营销中心,积极实施降本措施,规模效应逐渐显现,核心客户、外销业务、双玻产品的市场占比稳步提升,报告期产销量同比大幅增长,盈利能力大幅增强,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43.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92.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63.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1.57 主要系一是新项目投产前期需要的流动资金增加,导致经营现金流出增加;二是报告期公司较多使用销售商品收到的银行承兑票据直接支付项目建设款项支出,未能反映经营性现金流入。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0,388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681,172,979 25.38 无 俞其兵 境内自然人 381,423,500 14.21 无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40,831,630 1.52 无 俞勇 境内自然人 35,726,222 1.33 无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其他 28,555,980 1.06 无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其他 27,582,700 1.03 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106组合 其他 27,258,836 1.02 无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其他 25,396,318 0.95 无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 其他 21,076,500 0.79 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9,363,433 0.72 无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 681,172,979 人民币普通股 681,172,979 俞其兵 381,423,500 人民币普通股 381,423,5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0,831,630 人民币普通股 40,831,630 俞勇 35,726,222 人民币普通股 35,726,222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28,555,980 人民币普通股 28,555,98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27,582,700 人民币普通股 27,582,7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106组合 27,258,836 人民币普通股 27,258,836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25,396,318 人民币普通股 25,396,318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 21,076,500 人民币普通股 21,076,5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9,363,433 人民币普通股 19,363,43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股东俞其兵系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股东俞勇系股东俞其兵的直系亲属,因此俞其兵、俞勇与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一致行动人;3、股东俞其兵、俞勇及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均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平台;5、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无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初持有公司股份7,360,558股,期末持有公司股份25,545,058股,占比0.95%。报告期,该股东账户持股 变动原因系公司回购股份数量18,184,500股。该账户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关于控股子公司跟投及股权转让实施进展情况。 (1)2023年11月14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跟投暨股权转让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由公司以及项目管理团队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等员工设立的员工跟投平台(17家),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光能”)实施跟投,跟投平台受让公司持有的旗滨光能15.5030%的股权,转让价款为563,786,600元(最终转让的股权比例以上述员工跟投平台实际缴款出资及工商登记确定的持股比例为准);并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控制的宁海旗滨科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旗滨科源”)以货币资金受让公司持有的旗滨光能13.7490%的股权,转让价款为500,000,000元(最终转让的股权比例以宁海旗滨科源实际缴款出资及工商登记确定 的持股比例为准)。2023年11月30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海旗滨科源受让旗滨光能上述股权暨关联交易事宜。以上旗滨光能跟投及股权转让事宜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122、2023-124、2023-125、2023-132)。 报告期,员工跟投平台最终实际缴纳的本次跟投(股权转让)价款合计546,783,560元,跟投平台受让公司持有的旗滨光能15.0354%的股权。最终参与旗滨光能跟投的员工共计546人,其中公司参与旗滨光能项目跟投实际缴款的人员151人,旗滨光能项目团队参与跟投实际缴款的人 员395人。公司现任董监高人员参与了旗滨光能跟投,董监高人员本次跟投的金额合计4,460万元,占本次员工跟投总金额的8.1568%。 报告期,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控制的宁海旗滨科源受让的旗滨光能股权比例为13.7490%不变,转让价款为500,000,000元不变,宁海旗滨科源已完成最终缴款。 报告期,旗滨光能跟投及股权转让事宜已全部完成,旗滨光能最终的股权比例如下: 单位: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转让前 转让后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旗滨集团 3,218,260,000 100.0000% 2,291,902,875 71.2156% 2 员工跟投平台 483,879,250 15.0354% 3 宁海旗滨科源 442,477,875 13.7490% 合计 3,218,260,000 100.0000% 3,218,260,000 100.0000% 2、可转债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