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 K内容走向全球:政府的支持和版权政策如 何推动大韩民国 创意经济 Geneva,2024 ©2024,联合国 这项工作可通过开放获取,符合为政府间组织创建的知识共享许可证,网址为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 3.0/igo/。 本文所表达的调查结果、解释和结论是作者的调查结果、解释和结论,不一定反映联合国或其官员或会员国的观点。 在这项工作中使用的名称和在任何地图上的材料显示,并不意味着联合国对任何国家、领土、城市或地区或其当局的法律地位或对其边界或边界的划定表示任何意见。 提及任何公司或获得许可的程序并不意味着联合国的认可。摘录的复印件和复制品允许有适当的信用。本出版物未经正式编辑。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行的联合国出版物 UNCTAD/DITC/TSCE/2023/3 ISBN:978-92-1-358548-1 ACNOWLEDGEMENTS Acknowledgements 该研究报告是在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贸发会议)贸易系统,服务和创意经济处的伊藤太介,东吴和玛丽莎·亨德森的一般指导下 ,由TaeHeeKim与KataliBoor合作编写的。贸发会议国际贸易和商品司代理司长MihoShirotori为该出版物提供了战略指导和监督。贸发会议感谢对JenSnowball(南非罗德斯大学)的研究做出的重大贡献。 该研究还得益于文化,体育和旅游部以及大韩民国专门从事基于内容的产业和版权的外部专家提供的广泛评论和资源。外部专家包括韩国创意内容机构的YogHooSog和DogWooLee,韩国版权委员会的JiTae和YSeoPa以及韩国发展研究所(KDI)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的ChoeKyogSoo。 下列贸发会议工作人员提供了实质性和编辑性反馈:格雷厄姆·莫特、泽纳坦行政官Hasannudin、SakataYutaro和LauraMoresino-Borini。 设计和布局工作由LauraMoresino-Borini完成。 缩写和缩写 缩写和首字母缩略词 CMO 版权管理机构 FTA 自由贸易协定 IPR 知识产权 ISP 互联网服务提供商 KCC 韩国版权委员会 KCOPA 韩国版权保护机构 MCST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 KCTI 韩国文化旅游学院 KOCCA 韩国创意内容机构 KOFICE 韩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 KOTEC 韩国技术金融公司 KOTRA 韩国贸易投资促进机构 NIPA 国家IT产业促进局 OECD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RMI 权限管理信息 RTA 区域贸易协定 SNS 社交网络服务 TPM 技术保护措施 TRIPs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 UCC 世界版权公约 WIPO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TO 世界贸易组织 CONTENTS Contents 介绍1 I.文化政策的目的和 政府对艺术的支持原则3 II.基于内容的行业概述9 A. B. III.大韩民国政府的政策基于内容的行业15 A. B. C. D. 1. 2. Annexes 1.在基于内容的行业中收入最大的25个经济体43 2.2016-2020年大韩民国内容产业发展趋势44 盒子 1.韩国浪潮或韩流14 2.推动韩流流行的成功因素或韩流17 3.与韩国浪潮相关的大韩民国品牌力量或韩流26 数字 1.基于内容的产业的全球市场规模10 2.动画,电影和音乐产业的全球市场规模11 3.大韩民国内容产业部门的总销售额、出口和就业13 4.知识产权和版权贸易平衡14 5.政策措施的时间表,基于内容的产业的国内销售和出口大韩民国16 Tables 1.全球基于内容的市场规模12 CONTENTS 2.说明措施版权19 3.版权法在共和国的主要修订韩国21 4.大韩民国与内容产业相关的法律24 INTRODUCTION 创意产业是世界上发展最快的部门之一,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可行的途径,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创意产业可以定义为“由有形产品和具有创意内容,经济价值和市场目标的无形知识或艺术服务组成的工业部门”(UNCTAD,2022a)。基于内容的产业是创意产业的一个子集,涵盖了各种内容生产部门。(欧盟委员会,2018年;贸发会议,2022a;产权组织,2018年)。以内容为基础的行业包括文化部门,创意和艺术部门,出版,音乐,广播和电影。由于内容的内在扩展性和数字技术的进步,基于内容的行业不仅自身发展,而且还刺激了平台和在线零售等其他领域的增长。反过来,这极大地促进了数字时代创意经济的更广泛发展(MCST,2010a)。 从将文化部门视为主要提供非市场价值的公共产品,到将创意产业视为自己的工业部门(UNCTAD,2022;Lee,2020)。这种新的概念化也导致了文化政策的转变:从专注于补贴提供公共物品的部门的战略(内在艺术卓越;社会凝聚力;遗产和身份)到与产业政策更相关的战略。 K内容走向全球: 政府的支持和版权政策如何推动大韩民国的创造性经济 INTRODUCTION 人工智能,云计算和3D打印等新兴技术从根本上改变了创意产业的某些部分,在生产,分销和消费创意商品和服务的价值链中产生了新的商业模式(MCST,2010a;UNCTAD,2022a)。例如,通过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在线平台向每个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的音乐或电影内容。COVID-19大流行加速了向电子商务和数字平台的转移,以及向数字内容服务的快速转移(Ry,2021年)。鉴于数字化的步伐和不断变化的商业环境,基于内容的行业的增长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新的政策挑战。这些挑战包括培养数字能力;为创意产业创造有利的环境,特别是考虑到其高风险性质;以及制定适当的体制框架(UNCTAD,2022)。 自2000年代以来,大韩民国一直倡导将基于内容的产业发展作为经济增长的基石,遵循国家议程,以促进4时代的高价值活动和高质量就业th工业革命。本文深入研究了大韩民国的基于内容的产业1为了更好地了解影响其成功的因素,特别是大韩民国政府支持基于内容的产业作为经济增长新引擎的政策的作用。 因此,该报告提供了一种内部观点,说明大韩民国如何使用一种非常特殊的文化政策来推动韩流取得非凡的创意产业成功,也称为韩流效应。下一章简要回顾了有关文化政策在国际背景下的目的和作用的辩论,以及创意产业和文化内容的数字化如何改变了这些观念。 定义文化部门和创意产业:不断发展的辩论 定义与文化政策的目的和范围有关的文化部门和创意产业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辩论。Throsby(2010)确定了文化经济的三个特征:(i)它涉及生产中人类创造力的某些方面;(ii)它生产具有象征性价值和意义的商品和服务;(iii)它创造了知识产权。贸发会议(2008年和2022年)以此为基础,增加了与知识经济和技术的联系,这对更具商业性的创意产业尤为重要。 最初,文化政策仅限于“艺术和遗产”,通常由非营利组织提供。更多的商业、流行文化形式被排除在文化政策讨论之外,这主要是通过艺术和文化的公益性质来证明的。然而,全球化和数字化极大地改变了这场辩论(坎宁安,2004)。最初被视为对艺术的潜在威胁,同心圆模型将艺术和文化与创意产业联系在一起,提出核心文化部门(文学,音乐,表演和视觉艺术),为具有更多商业应用的更广泛和相关行业提供内容,例如视听制作,视频游戏,建筑和设计(Throsby,2008)。后者构成了创意产业,与核心文化部门联系在一起,因为它们利用它们获得灵感,并产生了可以受版权保护的产出,但它们不一定具有高水平的象征性文化内容。 不同的国家和组织以不同的方式定义了创意产业,这引发了一些关于如何衡量和管理创意经济的争论。尽管有许多框架,但在确切包括什么方面没有国际共识。在大韩民国,“创意产业”一词没有得到支持,该部门被称为“内容产业”或“基于内容的产业”。Lee(2020)指出,与其他西方国家不同,在大韩民国,关于内容行业包括或排除哪些内容的争论并不多。内容产业不是将该部门定义为基于人类创造力的某种哲学概念,而是一个实用的政策术语,指的是该部门产生的可交易产出。然而,无论它们是如何定义的,创意产业或内容产业都需要对文化政策进行思考的转变(UNCTAD,2022)。 2 第一章:文化政策 的目的与政府的理性 支持艺术 UNCTAD(2022a)指出,自2015年以来,制定了支持和规范创意产业战略的国家数量迅速增加。这尤其是由发展中经济体推动的,这些经济体已将其文化资本确定为宝贵的资源,不仅因为其内在和社会价值,而且因为其经济和政治潜力。正如本报告所显示的那样,发展中的中等收入国家不仅是数字在线内容生产中越来越大的参与者,而且还是增长最快的市场。尽管世界上的大型经济体仍占主导地位 ,但按内容计算的行业支出排名前25位的国家现在还包括大韩民国,印度,巴西,南非和墨西哥。一些作者(cibiorsa-Kowalczy和Cichoñ,2021年;UNCTAD,2023年)还认为,文化产业为新兴经济体提供了一条重要的,环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作为对环境有害的采掘业的替代方案。除了有助于经济增长和福利改善外,创意产业还可以帮助建立一个国家在国际市场上的积极形象,还可以增加旅游业和软实力。 公众支持艺术,文化和遗产的最有力的传统论据之一是,该行业为社会做出了超越私人消费者获得的美好贡献(Borowieci,Gray和Heilbr即将推出)。由于文化部门提供的至少一些社会福利是公共的,生产者无法获得足够的价值,无法激励他们提供社会最佳数量的艺术和文化。这种市场失灵的福利经济学解决方案是政府介入并填补需求或供应方政策的空白(Throsby,2010 ;Towse,2010)。 最近,研究表明,创意产业本身就是一个快速增长的经济部门,因此值得其他重要经济部门的关注和公众支持。除了文化价值外 ,创意产业还可以规划经济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创造就业机会,经济增长,旅游业发展以及导致商业化和利润的创新。过去,艺术的经济影响并不被认为是巨大或重要的,并且该部门通常不会以这种方式进行衡量。然而,随着文化产业话语的兴起,与艺术相关的经济价值被认为越来越重要。 Potts和Cigham(2008)描述了创意产业的四个模型,每个模型都与特定的价值观相关联,并且需要不同的政策。例如,如果以传统的方式将艺术和文化视为提供社会福利的公共物品(称为福利模式),那么适当的文化政策就是政府补贴。然而,创意产业的竞争模式侧重于企业作为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的驱动力,因此应对措施是产业政策监管,以促进竞争并提供融资渠道。增长模式将创意产业视为促进经济增长,就业和贸易的独特部门,因此政策应侧重于公共和私人投资,并通过财务回报来衡量成功 。最后,创新模式将创意产业视为国家创新体系的一部分,从而产生社会和商业回报。尽管被认为具有风险(与研发投资相同 ),但适当的公共政策对策是公共投资,既可以产生直接的财务回报,又可以从创新溢出到其他行业中受益。然而,尽管创意产业的这些不同概念提供了文化政策选择,但它们更普遍地适用于全球北方遵循的市场友好型方法。 Lee(2020)认为,文化政策的研究往往集中在西方对市场作用的概念上,而在亚洲和非洲等其他背景下,关注要少得多。西方文化政策往往侧重于更通用的“横向”政策(与自上而下的政策相比),这些政策并不针对任何特定行业(电影除外)。这些政策包括提供基础设施,对创新的总体支持,平衡的区域发展以及旨在提高总体竞争力的非特定教育和人力资本开发。由市场来决定“赢家”,并假设市场会导致最有效的结果。因此,政府的作用仅限于纠正市场失灵(在公共产品的情况下),并通过例如提供融资渠道和保护知识产权来提供对商业友好的环境(Lee,2020)。 然而,大韩民国的文化政策侧重于对特定行业的高度具体干预,这些行业被选择进行推广,以增加其增长和出口收入。政策制定者没有假设,如果没有政府的强有力指导,市场将导致有效或预期的结果。然而,大韩民国的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