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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绿色周报|9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 国电电力控股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罚122万元

公用事业2024-04-23IPE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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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绿色周报|9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 国电电力控股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罚122万元

A股绿色周报|9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 险国电电力控股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罚122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2024-04-1915:53:29 ◎本期数据显示,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风险信息共关联到9家上市公司。其中,5家属于国资控制的企业。国电电力控股公司国电电力胶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122.1165万元。 每经记者刘志远每经编辑陈俊杰 擅自改变涉及17个村的林地用途,国电电力(600795.SH,股价 4.98元,市值888.21亿元)控股公司被罚122万元;通过暗管偷排废水,明阳电路(300739.SZ,股价11.21元,市值33.49亿元)全资子公司被罚80万元⋯⋯ 2024年4月第三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A股绿色周报第157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4月第三周收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 有9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 一周绿鉴:国电电力控股公司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罚122万元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4月第三 周) 本期数据显示,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风险信息共关联到9家上市公司。其中,5家属于国资控制的企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9家上市公司背后有118.76万 户的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国电电力控股公司国电电力胶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122.1165万元。 文号为“青黄综法罚字[2023]第202302833-2号”的处罚书显 示,“接上级督办,青岛大村44兆瓦风电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共涉及 大村镇西北龙古村、桃山村、林子村、前龙古村等17个村(占用林地 10.3393公顷),期满后,该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国电电力胶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罚款122.1165万元。 4月1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国电电力公开信箱发送采访函。4月18日,记者致电国电电力,接线人员表示,会去了解该环境处罚的详细情况,同时,将采访函转交到相关部门处理。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获进一步反馈。 本期数据中,天奇股份(002009.SZ,股价12.42元,市值50.64亿元)控股公司铜陵天奇蓝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天 奇)被铜陵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4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该单位为重点排污单位。 文号为“皖铜环罚〔2024〕2号”的处罚书显示,“该公司露天涂漆作业,作业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无组织排放;改扩建项目建成投产、新增废气排放口后,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被列为2022、2023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大气环境),未按规定安装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被铜陵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4万元。 4月1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天奇股份,接线人员表示,该项环境处罚处于行政复议阶段。 根据前述处罚书,铜陵天奇提出陈述申辩:露天涂漆非产品制作工序,为临时补漆,且及时停止,此行为符合免罚清单规定的情形;前期排污许可信息管理平台内重新申请一直处于状态查询失败状态,无法进行重新申请;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工作自2023年11月以来一直在积极推进,由于采购流程复杂且正值假期,导致设备采购、安 装工作滞后。根据调查人员复核情况,该公司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整改,铜陵市生态环境局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合计罚款24万元。 环保处罚:明阳电路旗下公司偷排废水收到80万元罚单 本期数据中,3家上市公司关联企业涉及水污染,背后牵扯53.59万户股东。从往期数据来看,水污染这一环境违法行为一直处于环境风险高位。 本期,明阳电路控股公司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被九江市生态环境局罚款80万元。 信用中国收录文号为“九开环罚﹝2024﹞3号”的处罚书显示,“2024年3月16日0时—2时,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夜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一期污水处理站卸泥间内的应急池中废水正在采用临时水泵通过软管抽入到厂区雨水井。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立即通知赛城湖派出所前往现场共同调查。经与派出所民警共同核实发现,该公司一期污水处理站应急池内的废水通过软管泵入西门附近的雨水井,废水再经爱民路雨水管网进入港城大道雨水管网,最终经位于港城大道的乐途钣金北侧雨水排口排入忠字河。现场对应急池、西门雨水井等6处水样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 002)对应的水质标准,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查实排入雨水井的水为仅经过物化和一期生化处理的综合废水,属于通过暗管偷排废水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被九江市生态环境局罚款80万元。 4月1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明阳电路,接线人员表示,会先去该公司了解详细的情况。如果处罚属实,肯定会缴纳罚款并进行整改。截至发稿,记者未获进一步回应。 不仅是水污染,亦有上市公司下属公司暴露固废污染。因涉嫌贮存工业固废皂化渣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航锦科技(000818.SZ,股价26.51元,市值180.04亿元)控股公司航锦锦 西氯碱化工有限公司,被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罚款47万元。 文号为“葫环罚〔2024〕2号”的处罚书显示,“2023年12月21日,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 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2023年12月21日,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检查,该单位环氧丙烷生产装置及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装置正常运行,环氧丙烷装置区东南侧建设有一座皂化渣库房。该单位排污许可证载明环氧丙烷生产装置生产的皂化渣为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代码SW59,应贮存在新皂化渣库房TS005内,贮存过 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检查发现该单位新皂化渣库房内堆存少量皂化渣,库房门口外东南侧堆放有长约50米,宽约20米,约3000吨的皂化渣,堆放的场地采取了防渗措施,未采取防雨淋、防扬尘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十项,航锦锦西氯碱化工有限公司被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罚款47万元。 4月1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航锦科技,接线人员表示,将会去了解最新情况,后续将通过电话或者邮件进行回复。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获得进一步回复。 近年来,随着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 《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认的原则。 如对本项目环境数据存在疑问,或需就榜单涉及环境问题进行沟通反馈,请联系蔚蓝地图。 (实习生卞昱媛、鲁亚男对本文亦有贡献) A股环境风险榜详细数据查询及可视化互动专题,请扫描二维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