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5证券简称:致远新能公告编号:2024-025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庆春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不存在应当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重大风险,公司日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33,147,700股为基数(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3,333,400股剔除截至 2024年3月31日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185,700股为基数,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 股本若因回购公司股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 将按照“每股派发现金分红额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变,每10股转 增4股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公司治理52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74 第六节重要事项7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9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02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03 第十节财务报告10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2023年年度报告原件;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四、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致远新能、公司、本公司 指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同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报告期初 指 2023年1月1日 报告期末 指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春汇锋 指 长春市汇锋汽车齿轮有限公司 众志汇远 指 长春市众志汇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致邦能源、苏州致邦 指 苏州致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致友新能源 指 致友(长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成都分公司 指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上海分公司 指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长春致博 指 长春致博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苏州玖行致远 指 苏州玖行致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昊安新能源 指 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东实新能源 指 东实新能源装备(十堰)有限公司 一汽解放 指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子分公司 一汽解放(长春) 指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一汽解放成都 指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一汽解放青岛 指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 济南重卡 指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商用车 指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济宁商用车 指 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 东风商用车 指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 陕重汽 指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福田戴姆勒 指 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 徐工汽车 指 徐州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上汽红岩 指 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 厚普股份 指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集集团 指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船厂 指 大连船舶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新奥集团 指 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 指 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协鑫集团 指 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重庆耐德 指 重庆耐德能源装备集成有限公司 LNG 指 LiquefiedNaturalGas,液化天然气,是天然气经净化处理,再经-162℃的常压液化形成,体积约为同量气态天然气体积的1/600。LNG含甲烷(96%以上)和乙烷(4%)及少量C3-C5烷烃,常温下会迅速气化,是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 车载LNG供气系统 指 车载LNG供气系统主要由LNG气瓶与框架组成 释义 氢气供气系统 指 氢气供气系统主要由氢气瓶与框架组成 LNG动力船燃料系统 指 船用LNG燃料供气系统LNG燃料供气系统由LNG燃料罐、燃料舱接头处所(冷箱)、水浴式气化器等组成 重型卡车 指 通常指的是总质量超过12吨的货车,主要包括重型货车和半挂牵引车等 工程车 指 一种建筑工程工具,主要包括重型运输车辆、大型吊车、装载机、电力抢修车、工程抢险车、政府专用工程车等 负极材料 指 锂离子电池主要组成部分之一 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 指 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主要应用于锂电池负极,是以石墨化碳为原料,在2800~3000℃进行石墨化处理制得。经过高温处理后,原材料中的灰分、硫等杂质含量明显下降,石墨化度大于93%—95%,热、电传导性增强,最后形成具有稳定的电化学活性的炭材料 石墨化增碳剂 指 石墨化增碳剂广泛用于炼钢、铸造等行业,优质的石墨化增碳剂更是生产较好钢材必不可少的冶金材料。增碳剂内部含有大量的碳物质,经过石墨化处理后的增碳剂化学成分纯净,增碳效果稳定,在炼钢和铸造过程中,能够有效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锂离子电池、锂电池 指 利用锂离子作为导电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通过化学能和电能相互转化实现充放电的电池。包括单体锂离子电池和锂离子电池组 石油焦 指 石油的减压渣油,经焦化装置,在500~550℃下裂解焦化而生成的黑色固体焦炭 欧佩克+ 指 欧佩克(石油输出国组织)与部分非欧佩克产油国逐渐形成一种长期合作机制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致远新能 股票代码 300985 公司的中文名称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致远新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ChangchunZhiyuanNewEnergyEquipment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ZhiyuanNewEnerg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远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育民路888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30103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育民路888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30103 公司网址 http://www.zynewenergy.com/ 电子信箱 zhiyuanzhuangbei@163.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淑英 张淑英 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育民路888号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育民路888号 电话 0431-85025881 0431-85025881 传真 0431-85025881 0431-85025881 电子信箱 zhiyuanzhuangbei@163.com zhiyuanzhuangbei@163.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媒体名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签字会计师姓名 杨卫国、陈巍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5层 谌龙、李利刚 2021年4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776,763,963.30 165,837,220.10 165,837,220.10 971.39% 393,643,829.02 393,643,829.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6,241,724.57 -51,564,970.98 -51,564,970.98 209.07% 19,318,255.40 19,318,255.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5,590,907.84 -62,849,970.55 -62,849,970.55 188.45% 14,566,327.07 14,566,327.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3,294,452.71 21,424,256.24 21,424,256.24 242.11% 55,166,569.67 55,166,569.6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 -0.39 -0.39 207.69% 0.16 0.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2 -0.39 -0.39 207.69% 0.16 0.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8% -4.29% -4.29% 8.97% 1.96% 1.96%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 2,537,115,940.14 1,612,049,902.89 1,614,416,814.80 57.15% 1,462,922,449.30 1,467,973,936.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232,611,648.37 1,174,299,923.80 1,174,299,923.80 4.97% 1,253,779,121.42 1,253,779,121.42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