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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镜片: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23财报-
明月镜片:2023年年度报告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 1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谢公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尉静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尉静妮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详细列示了公司目前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因素,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并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200,732,61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 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3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0 第六节重要事项5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85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6 第十节财务报告8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五、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明月镜片 指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明月光电 指 江苏明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前身 明月实业、控股股东 指 上海明月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明月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诺伟其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诺伟其定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志明管理 指 丹阳市志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志远管理 指 丹阳志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赛蒙 指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赛蒙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上海明月 指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明月眼镜有限公司 上海镜连 指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镜连科技有限公司 视联文化 指 公司全资子公司,视联眼视光(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莱蒙光学 指 公司控股子公司,莱蒙(上海)光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维沃 指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维沃姆恩光学眼镜销售有限公司 江苏可奥熙 指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可奥熙光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加坡维沃 指 公司全资子公司,VivoOpticsPte.Ltd 温州明月 指 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明月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 明月镜片丹阳分公司 指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分公司 香港明月 指 香港明月光学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23年1-12月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明月镜片 股票代码 301101 公司的中文名称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明月镜片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MingyueOpticalLens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MingyueOpticalLen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谢公晚 注册地址 江苏省丹阳市开发区银杏路9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123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岚皋路567号品尊国际中心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333 公司网址 http://www.mingyue.com/ 电子信箱 stock@mingyue.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曾哲 李鹤然 联系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岚皋路567号品尊国际中心 上海市普陀区岚皋路567号品尊国际中心 电话 021-52660665 021-52660665 传真 021-52971882 021-52971882 电子信箱 stock@mingyue.com stock@mingyue.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苗颂、王琼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4层 郑睿、温畅 2021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748,743,207.89 623,065,041.29 623,065,041.29 20.17% 575,569,283.16 575,569,283.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7,543,021.14 136,185,210.67 136,218,335.29 15.65% 82,094,094.80 82,018,884.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36,198,456.01 92,627,837.64 92,660,962.26 46.99% 74,432,213.07 74,357,002.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09,092,426.97 146,853,950.24 146,853,950.24 42.38% 142,937,317.77 142,937,317.7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818 0.6758 0.6760 15.65% 0.4074 0.40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818 0.6758 0.6760 15.65% 0.4074 0.40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3% 9.25% 9.52% 0.81% 14.45% 14.44%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 1,752,743,944.92 1,659,522,369.65 1,659,522,293.16 5.62% 1,595,387,682.94 1,595,387,682.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56,526,892.00 1,469,331,795.05 1,469,289,709.08 5.94% 1,404,351,739.73 1,404,276,529.14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 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详见“第十节、五、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71,613,712.00 194,326,224.15 197,009,839.57 185,793,432.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050,749.84 45,070,585.13 42,300,540.88 35,121,145.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0,244,055.33 40,237,771.18 36,434,788.69 29,281,840.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429,846.37 63,154,712.95 48,949,512.50 65,558,355.1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19,538.08 -236,151.37 -911,312.3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3,528,769.16 8,323,239.15 4,637,913.2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9,770,838.33 27,608,236.29 3,385,904.7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307,482.45 2,658,536.14 4,181,900.32 债务重组损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