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12 2024年0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沈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雅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雅飞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对策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描述,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2.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39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0 第六节重要事项6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9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0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05 第十节财务报告106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原件。 5、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争光股份公司、公司、本公司 指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争光 指 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 争光销售 指 杭州争光树脂销售有限公司 树腾工贸 指 杭州树腾工贸有限公司 宁波汉杰特 指 宁波汉杰特液体分离技术有限公司 荆门争光 指 荆门争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争光 指 武汉争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离子交换树脂 指 具有离子交换基团的高分子化合物,它是利用离子交换功能实现分离和纯化作用,从而达到浓缩、分离、提纯、净化等目的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本期、本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上期、上年同期 指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末 指 2023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争光股份 股票代码 301092 公司的中文名称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ZHEJIANGZHENGGUANGINDUSTRIAL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ZHENGGUANG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沈建华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龙船坞路96号3幢1楼132室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11103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开发区”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龙船坞路96号3幢1楼132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1号美亚大厦16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1100 公司网址 www.chinaresin.com 电子信箱 wyf@chinaresin.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雅飞 车程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1号美亚大厦16楼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1号美亚大厦16楼 电话 0571-86319310 0571-86319310 传真 0571-86319310 0571-86319310 电子信箱 wyf@chinaresin.com chec@chinaresin.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陈中江、丁余超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金骏、陶祖海 2021年11月02日-2024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营业收入(元) 526,200,402.55 676,040,494.39 -22.16% 451,344,158.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8,791,131.72 177,824,990.70 -38.82% 73,673,340.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93,022,187.27 80,294,390.93 15.85% 66,657,635.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6,344,182.88 76,848,469.98 12.36% 50,327,085.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1 1.33 -39.10% 0.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1 1.33 -39.10% 0.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17% 10.93% -4.76% 12.47%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资产总额(元) 2,039,438,290.26 1,847,310,297.11 10.40% 1,644,621,182.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19,379,854.45 1,712,261,984.50 6.26% 1,544,284,419.74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17,831,217.78 129,257,662.47 144,787,280.55 134,324,241.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642,891.60 30,701,498.22 33,183,339.25 24,263,402.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8,309,657.53 26,473,289.01 30,709,742.22 17,529,498.51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07,678.27 -3,303,421.83 39,591,320.77 37,048,605.6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122.69 98,465,286.77 4,757,464.10 2023年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收益,2022年主要系塘栖厂房拆迁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247,724.98 1,564,539.75 2,561,496.16 主要系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18,086,437.71 28,754,182.80 1,514,021.54 主要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项目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说明 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159.61 -215,433.47 -20,998.9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59,449.40 111,743.87 减:所得税影响额 4,532,935.94 31,397,425.48 1,908,021.26 合计 15,768,944.45 97,530,599.77 7,015,705.4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97,530,599.77 2022年度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规定计算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97,480,121.03 差异 50,478.74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归母净额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主要产品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是一种功能性高分子材料,所处行业为新材料行业,细分行业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均将“离子交换树脂”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具有分离、提纯、浓缩、富集的功能,有特定吸附能力,具有吸附效率高、解析效果好的特点,并且性质稳定,结构上易于设计,适用范围广,再生简便、使用周期长,是现代工业提升产品精细化高质量发展的不可缺少的产品。 随着国家高质量发展及下游产业精细化程度的不断提升,以及各种工业产品精度要求的提高,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因其产品本身具有可持续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