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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芝麻: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20财报-
黑芝麻:2023年年度报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韦清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维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德强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可能存在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新产品新渠道经营风险、食品安全风险、财务风险等,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可能面临的经营风险与防范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53,489,55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公司治理32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2 第六节重要事项5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3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8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1 第十节财务报告8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上述文件置备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证券投资中心。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黑芝麻公司 指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西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黑五类集团、控股股东 指 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本年度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海礼多多 指 上海礼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润谷 指 深圳市润谷食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京和米业 指 湖北京和米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天臣新能源 指 天臣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黑芝麻 股票代码 000716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黑芝麻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NANFANGBLACKSESAMEGROUP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韦清文 注册地址 广西容县城南规划工业集中区黑五类产业园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375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原注册地址为广西南宁市民主路8号,因2005年3月28日迁入新址办公,注册地址变更为广西南宁市双拥路36号;根据公司产业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2010年2月1日将注册地址由“广西南宁市双拥路36号”变更为“广西容县城南规划工业集中区黑五类产业园”。 办公地址 广西南宁市双拥路36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30021 公司网址 http://www.nanfangfood.com/ 电子信箱 nfhzm000716@nfhzm.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淼怀 周淼怀 联系地址 广西南宁市双拥路36号南方食品大厦5楼 广西南宁市双拥路36号南方食品大厦5楼 电话 0771-5308080 0771-5308080 传真 0771-5308050 0771-5308050 电子信箱 nfhzm000716@nfhzm.com nfhzm000716@nfhzm.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劵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公司证券投资中心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900198225511A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关东店北街1号国安大厦13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史绍禹、韦淞宝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2,676,505,918.69 3,015,843,859.11 3,015,843,859.11 -11.25% 4,024,790,088.03 4,024,790,088.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3,078,204.46 -140,391,550. 99 -140,326,215. 47 130.70% -109,100,045. 85 -109,048,863. 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4,204,729.42 -159,327,690. 04 -154,344,536. 46 122.16% -109,025,297. 69 -105,569,917. 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80,270,595.74 258,868,476.27 258,868,476.27 8.27% 579,194,066.76 579,194,066.7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8 -0.189 -0.189 130.69% -0.147 -0.1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8 -0.189 -0.189 130.69% -0.147 -0.1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3% -5.52% -5.52% 7.25% -4.09% -4.09%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4,445,660,520.05 4,681,847,405.14 4,684,731,430.78 -5.10% 5,097,231,461.19 5,099,492,990.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2,518,355,764.30 2,475,132,644.63 2,475,249,162.14 1.74% 2,615,524,195.62 2,615,575,377.61 产(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 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 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617,885,303.67 606,007,347.23 697,963,063.35 754,650,204.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354,260.62 7,038,888.96 26,678,777.28 -993,722.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7,314,473.29 4,375,802.44 20,063,268.33 2,451,185.36 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509,900.88 78,659,081.91 81,648,997.01 -4,547,384.0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661,950.29 4,451,531.67 -16,576,847.1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7,068,973.80 6,085,572.67 12,938,058.8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12,261.31 388,924.95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125.00 债务重组损益 -64,265.00 -45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87,159.70 -359,786.19 3,117,551.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27,462.56 -5,652,977.13 -145,578.1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317,146.19 1,859,970.60 3,042,337.29 合计 8,873,475.04 14,018,320.99 -3,478,946.6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