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君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隋君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温振兴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一是原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生产经营所用的主要原材料为豌豆等农产品及各类淀粉制品。由于农产品的产量和价格受到天气、市场情况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较大,价格变化波动较难预测。若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公司的盈利水平。因此,存在由于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异常变动而导致的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二是产品的销售结构和市场分布变化带来的风险。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为粉丝、食用豌豆蛋白、淀粉、膳食纤维等产品,公司销售市场同时涉及国内和海外。由于不同类别的产品销售价格差异明显、同类产品在不同市场的销售价格也存在差异,因此销售产品品种与市场分布变化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产生直接影响,从而形成各会计期间主营业务收入与毛利率波动风险。 三是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造成企业用工越来越困难。而劳动力成本上涨较快,其他原辅材料价格上涨预期明显,行业市场费用成本正面临快速增长趋势。 四是随着国家对食品卫生安全的日趋重视、社会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的加深以及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已经成为食品加工企业的重中之重。公司一直重视产品质量安全,在生产过程中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所有产品在出厂前都需通过公 司检测中心检验,最大限度确保了产品的食用安全性。但公司所处行业其他公司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将对本公司造成影响。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336965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公司治理25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0 第六节重要事项4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0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7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8 第十节财务报告59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双塔食品 指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政府、镇政府 指 招远市金岭镇人民政府 控股股东、君兴农业、烟台市招远龙口粉丝加工总厂 指 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 金华粉丝 指 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山东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双塔食品 股票代码 002481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双塔食品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YANTAISHUANGTAFOOD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SHUANGTAFOO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杨君敏 注册地址 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65404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65404 公司网址 www.shuangtafood.com 电子信箱 shuangtashipin@shuangtafood.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师恩战 张静静 联系地址 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 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 电话 0535-8938520 0535-8938520 传真 0535-2730726 0535-2730726 电子信箱 shuangtashipin@shuangtafood.com shuangtashipin@shuangtafood.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公司证券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无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9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康文军、段立伟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2,455,941,328.95 2,381,327,771.40 2,381,327,771.40 3.13% 2,165,379,816.96 2,165,379,816.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3,238,302.08 -310,986,002. 54 -310,988,273. 31 129.98% 267,552,943.35 267,552,943.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84,522,466.46 -325,261,132. 24 -325,263,403. 01 125.99% 245,356,698.21 245,356,698.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30,694,606.46 95,241,261.80 95,241,261.80 142.22% 214,965,304.58 214,965,304.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25 -0.25 132.00% 0.22 0.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25 -0.25 132.00% 0.22 0.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7% -12.10% -12.10% 15.97% 9.48% 9.48%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3,804,579,987.01 3,923,893,284.71 3,923,899,082.41 -3.04% 3,721,725,553.43 3,721,725,553.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2,554,879,637.89 2,356,410,831.79 2,356,408,561.02 8.42% 2,725,940,153.32 2,725,940,153.32 产(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执行财政部2023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 “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 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2022年1月1日相关项目无影响。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 (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 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资产负债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 变更前累计影响金额变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85,803,728.995,797.7085,809,526.69递延所得税负债43,643,297.498,068.4743,651,365.96未分配利润969,465,437.332,270.77969,463,166.56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损益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损益表项目2022年度 变更前累计影响金额变更后 所得税费用-46,906,662.732,270.7746,904,391.96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 “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执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对本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523,909,959.95 495,960,358.28 570,404,081.60 865,666,929.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610,480.14 -7,776,183.15 61,836,190.78 99,788,774.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4,560,138.31 -7,071,687.44 60,901,679.54 95,252,612.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360,487.55 183,746,254.56 70,647,706.38 -71,059,842.0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说明 非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