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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17财报-
长安汽车: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朱华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德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施海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四、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五、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描述了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六、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9,917,289,0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3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35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5第六节重要事项........................................................................................................64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9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76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77第十节财务报告........................................................................................................8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三)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四)在其它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详见财务报告中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三十一)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本年度因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根据公告文件精神,对2021年-2022年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中,按份额享有的被投资单位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调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一)行业情况 2023年,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世界经济复苏仍具有不确定性。同时2023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虽然还存在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等不利因素,但我国发展的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随着经济逐渐复苏以及消费需求进一步释放,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全年产销规模继续扩大,同比均实现两位数增长,有力拉动了国内经济增长。报告期行业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中国汽车行业累计产销突破3,000万大关,销量达到3,009.4万辆,同比增长12.0%。全年市场销量整体呈现前低后高、波动上行的走势,汽车行业竞争格局不断加剧。 从细分市场看,乘用车累计实现销量2,606.3万辆,同比增长10.6%;商用车累计实现销量403.1万辆,同比增长22.1%,大幅好于行业总体,恢复势头明显。 新能源汽车市场表现亮眼,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势头。2023年,新能源汽车实现销量949.5万辆,同比增长37.9%。从细分市场看,随着年内供给侧持续发力以及EV车型规模增长边际影响,狭义乘用车中XEV销量占比同比提升4.3个百分点,增速显著高于EV车型。新能源狭义乘用车市场的主要份额依旧由中国品牌把持,中国品牌支撑了其中80%的份额。从新能源狭义乘用车集团销量排名来看,与2022年相比,市场格局有所变化,在EV板块,行业头部企业份额同比提升,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在XEV板块,随着新入局者不断涌入,头部企业份额出现松动,份额正逐渐被后来企业蚕食,现有市场格局或将进一步重构。 汽车出口再上新台阶,全年汽车出口超490万辆,对市场整体增长贡献显著,其中新能源车出口超120万辆,同比增长超70%。出口销量排名前十的企业集团中,多数实现同比两位数及以上增长;同时,行业前十企业集团销量集中度同比下降3.9个百分点,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加速出海,出口市场格局或将进一步发生变化。 (以上数据/信息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出版的《中国汽车工业产销快讯》及其行业信息发布) (二)企业市场表现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以及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长安汽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推进“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三大计划”(即新能源“香格里拉”计 划、智能化“北斗天枢”计划、全球化“海纳百川”计划)向深入推进,克服了市场突变、行业调整、竞争加剧等各种风险挑战,保证了长安汽车市占率总体稳定,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生产经营目标任务。2023年全年实现销量255.3万辆,同比增长8.8%,公司新能源及出口销量表现优异,其中自主品牌新能源全年销售47.4万辆,同比增长74.8%;出口35.8万辆,同比增长43.9%。 (三)产业政策 2023年7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包括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推动公共领域增加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服务、鼓励汽车企业开发经济实用车型、持续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四)主要法规要求 1.市场准入 智能网联汽车是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国家高度重视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2023年1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长安汽车正在进行试点申报,申报方案已报送国家管理部门。 2.标准要求 公司各个车型严格按国家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开发和制造,公司产品均符合法规标准要求。对已开始实施的新标准,长安汽车已按照时间要求完成产品升级切换,其中2023年涉及标准: (1)GB17675-2021《汽车转向系基本要求》于2021年2月发布,对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对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汽车转向系统的术语定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式,新增了转向系统电气控制应满足电磁兼容及功能安全、失效报警等要求。 (2)GB39732-2020《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于2020年12月发布,对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2年1月1日起应满足本标准除B级元素及4.4条以外的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应满足全部要求。该标准主要规定了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外观和标识等。 (3)GB19578-2021《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于2021年2月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已获型式批准的车型实施。标准主要规定了在WLTC循环工况下,基于乘用车整备质量的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 (4)GB9656-2021《机动车玻璃安全技术规范》于2021年4月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新申请型式批准车型的玻璃应满足视野安全、强度安全、破坏安全等规定。 (5)GB16897-2022《制动软管的结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于2022年8月发布,对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对已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主要新增了液压制动软管快速抗拉强度、气压制动软管屈挠疲劳等要求。 (6)GB15084-2022《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性能和安装要求》于2022年12月发布,标准主要新增了可使用电子后视镜、无边框内视镜等相关要求,该标准针对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7)GB18352.6-2016《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于2016年12月发布,该标准规定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第六阶段型式检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