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568公司简称:ST中珠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1/239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8389号),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4]0011004955号)。 四、公司负责人叶继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晓敏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43,935,382.4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773,492.3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2,300,841,217.56元,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644,776,599.9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亏损年度及存在未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且2023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及实际经营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了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是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8389号),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4]0011004955号)。 2、截至2022年度期末,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为56,798.84万元。公司股票触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9.8.1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2023年4月20日起继续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 4月20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4号)。截至2023年度期末,上述资金占用仍未解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下属公司中珠俊天(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俊天”)与弘洁润众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洁润众”)于2016年12月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北 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村615号的物业,用于开设北京忠诚肿瘤医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合同履行纠纷,弘洁润众认为中珠俊天已构成违约责任,向丰台区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丰台区法院于2022年2月2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并于2022年11月28日做出一 审判决《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中珠俊天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3年6月15日,公司通过法院专递电子邮件收到北京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驳回二审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公司已向北京高院申请再审,北京高院已立案审查。 4、公司下属公司中珠俊天与弘洁润众于2016年12月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北 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村615号的物业,用于开设北京忠诚肿瘤医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民事纠纷诉讼,丰台区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并要求中珠俊天于判决后十日内腾退房屋。中珠俊天认为诉争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弘洁润众应将收取中珠俊天的房租及保证金返还给中珠俊天,北京高鑫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高鑫投资”)作为本次诉讼所涉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存在过错,应与弘洁润众对中珠俊天因租赁合同无效导致的所有损失承担共同的赔偿责任。为维护自身权利,中珠俊天向丰台区法院提起诉讼,诉讼金额402,052,874.37元。丰台区法院已立案,尚未开庭。 5、公司与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以及于2016 年1月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 协议之补充协议(二)》,鉴于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完成承诺业绩,补偿 方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应补偿公司股份数为17,423,025股,需返还给公司的分红收 益合计为435,575.63元。为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向深圳中院递交《民事起诉状》,经公开 审理送达《民事判决书》((2019)粤03民初722号),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在收 到深圳中院《民事判决书》后,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2020年11月2日,广东高院出具《民事 判决书》((2020)粤民终1742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0年12月16日,公司向深圳 中院递交《执行申请书》,深圳中院于2021年1月11日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2021)粤 03执210号),立案执行。2022年7月28日,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 ((2021)粤03执210号之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因一体集团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目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北京市中伦 (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其一级管理人;根据公司、中珠租赁及一体医疗收到的《债权审查结论通 知书》,公司持有一体集团债权总额为279,044,988.87元,债权性质为无财产担保债权(普通 债权);公司子公司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有一体集团债权总额为34,290,024.93元,债权性质为无财产担保债权(普通债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持有一体集团总额为313,335,013.80元。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6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44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61 第六节重要事项6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5 第十节财务报告95 审计报告95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有关报告正本。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珠医疗/本公司/公司 指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珠集团 指 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朗地科技 指 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云鹰资本 指 广州云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楷盛盈 指 深圳市楷盛盈科技有限公司 馨德盛 指 深圳市馨德盛发展有限公司 中盛源 指 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深商控股 指 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体医疗 指 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一体集团 指 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一体正润 指 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新正润(原“一体正润”) 指 深圳市新正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金益信和 指 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泽泓公司 指 珠海市泽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珠正泰 指 珠海横琴新区中珠正泰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日大实业 指 珠海日大实业有限公司 中珠红旗 指 珠海中珠红旗投资有限公司 潜江制药 指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中珠租赁/融资租赁 指 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中珠益民 指 珠海中珠益民投资有限公司 西安恒泰 指 西安恒泰本草科技有限公司 桂南医院 指 广西桂林市桂南医院有限公司 六安医院 指 六安开发区医院 忠诚医院 指 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云南纳沙 指 云南纳沙科技有限公司 中珠俊天 指 中珠俊天(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潜江中珠 指 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广晟 指 深圳市广晟置业有限公司 弘洁润众 指 北京弘洁润众咨询有限公司 高鑫投资 指 北京高鑫投资管理公司 爱德医院 指 浙江爱德医院有限公司 广元医院 指 广元肿瘤医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大华事务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董事会 指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NMPA 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CDE 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SCM-198 指 益母草碱 FDA 指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GMP 指 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中珠医疗 公司的外文名称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ZHONGZHUHEALTHCAREHOLDING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叶继革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卫滨 李伟 联系地址 珠海市情侣南路1号仁恒滨海中心5座8层 珠海市情侣南路1号仁恒滨海中心5座8层 电话 0728-6402068 0728-6402068 传真 0728-6402099 0728-6402099 电子信箱 zz600568@126.com zz600568@126.com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湖北省潜江市章华南路特1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公司办公地址 珠海市情侣南路1号仁恒滨海中心5座8层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9020 公司网址 www.zz600568.com 电子信箱 zz600568@126.com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中珠 600568 *ST中珠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签字会计师姓名 程银春、程道平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 名称办公地址签字会计师姓名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名称办公地址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持续督导的期间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王小江、李维嘉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16年、2017年、2018年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