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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4-04-02财报-
上海电力: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021公司简称:上海电力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1/312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林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惠峰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母公司净利润231,003,640.5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9,697,636.25元,分配2022年度红利98,586,027.58元,扣除永续债利息159,881,454.70元, 提取当年度盈余公积23,100,364.05元,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689,133,430.44元。 根据现金分红要求,且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切实维护股东权益的角度考虑,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2023年底总股本2,816,743,64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预计分配563,348,729.00元。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包括能源转型路径选择风险,电力市场化改革和市场竞争风险,境外政治及市场风险,工程安全、进度、质量和造价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公司治理42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62 第六节重要事项68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2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3 第十节财务报告102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法定代表人、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原件。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本公司/公司/上海电力 指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控股股东 指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装机容量 指 发电机组的额定功率之和 控股装机容量 指 各全资和控股电厂装机容量总和 上网电量 指 发电厂销售给电网的电量 上网电价 指 发电厂销售给电网的单位电力价格 利用小时数 指 统计期间机组(发电厂)实际发电量与机组(发电厂)平均容量(新投产机组按时间折算)的比值,即相当于把机组(发电厂)折算到按额定容量满出力工况下的运行小时数 供电煤耗 指 火电厂每供应1千瓦时电能平均所耗用的标准煤数量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上海电力 公司的外文名称 SHANGHAIELECTRICPOWER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SE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林华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文灏 廖文静 联系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268号36层 上海市中山南路268号36层 电话 021-23108718或021-23108800转 021-23108718或021-23108800转 传真 021-23108717 021-23108717 电子信箱 shanghaipower@spic.com.cn shanghaipower@spic.com.cn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26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1998年6月-2004年12月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888号;2004年12月至今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68号 公司办公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26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010 公司网址 www.shanghaipower.com 电子信箱 shanghaipower@spic.com.cn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中山南路268号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电力 600021 无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胡锐、陶永生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刘永泽、刘纯钦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22年7月14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3年 2022年 本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2021年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收入 42,401,756,975.54 39,248,574,505.27 39,161,111,394.31 8.03 30,934,464,617.58 30,836,222,888.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92,660,430.89 334,199,832.41 320,767,994.53 376.56 -1,823,838,699.53 -1,835,802,816.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496,990,353.97 143,867,649.07 138,058,797.59 940.53 -1,808,784,073.01 -1,810,020,012.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05,846,989.44 12,267,934,739.60 12,141,690,697.27 -39.63 1,653,223,590.74 1,535,915,895.95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7,780,201,828.40 21,491,577,676.33 21,283,699,664.13 29.26 17,891,884,330.61 17,725,898,195.60 总资产 168,572,335,291.72 161,978,110,190.02 160,985,069,066.68 4.07 156,952,172,261.39 156,941,737,530.40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2022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21年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954 0.0733 0.0683 575.85 -0.6969 -0.70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954 0.0733 0.0683 575.85 -0.6969 -0.70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14 0.0028 0.0006 16,378.57 -0.6911 -0.69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14 1.29 1.22 增加6.85个 百分点 -12.60 -12.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65 0.05 0.01 增加7.60个 百分点 -12.50 -12.58 注1: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扣减了本年永续债利息19,724.71万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不包括永续债本金969,506.00万元以及永续债 利息2,384.96万元。 注2:本期在计算每股收益指标时,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减了本年永续债利息19,724.71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经本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九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自2023年1 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 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上述单项交易而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第二季度(4-6月份) 第三季度(7-9月份) 第四季度(10-12月份) 营业收入 10,342,274,669.90 9,903,875,761.02 11,200,896,591.68 10,954,709,952.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5,024,763.55 452,758,735.81 681,485,724.09 123,391,207.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16,024,225.98 440,159,185.74 701,893,848.31 38,913,093.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7,760,078.59 1,378,904,364.22 1,414,936,952.31 3,294,245,594.32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