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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新材: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3-30财报-
隆华新材:2023年年度报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18 2024年03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齐春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新知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安全生产风险、人才流失风险、环境保护风险、项目管理风险。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三)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 日的总股本430,000,0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 (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36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9 第六节重要事项5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72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73 第十节财务报告7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2023年年度报告原件。 (五)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至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隆华新材、公司、本公司 指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本报告期、本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同期、上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董事会 指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隆华高材 指 山东隆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文康律师 指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 PU、聚氨酯 指 又称聚氨基甲酸酯,是一种由多异氰酸酯(OCN-R-NCO)和多元醇(HO-R1-OH)反应并具有多个氨基甲酸酯(R-NH-C)链段的有机高分子材料。因聚氨酯分子结构中含有多个氨基甲酸酯(简称氨酯)基团,故称之为聚氨酯。 PPG、聚醚多元醇、聚醚 指 化学成分为环氧丙烷缩合物,是由起始剂(含活性氢基团的化合物)与EO、PO等在催化剂存在下经加聚反应制得。 POP、聚合物多元醇 指 又称为POP聚醚或白聚醚聚合物多元醇,全称为乙烯基聚合物接枝聚醚多元醇,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能的改性聚醚。 CASE用聚醚 指 包括生产聚氨酯涂料(PUCoatings)、聚氨酯胶粘剂(PUAdhesives)、聚氨酯密封胶(PUSealants)、聚氨酯弹性体(PUElastomer)用聚醚,根据英文首字母缩写,行业内俗称为CASE用聚醚。 组合聚醚 指 由聚醚(酯)多元醇、催化剂、泡沫稳定剂、发泡剂、阻燃剂等原料复配而成。 PO、环氧丙烷 指 是丙烯的重要衍生物之一。是以聚乙烯、聚丙烯、丁烯等烯烃类聚合物的总称,为无色醚味液体,低沸点、易燃易爆。 ST、苯乙烯 指 苯取代乙烯的一个氢原子形成的有机化合物,工业上是合成树脂、离子交换树脂及合成橡胶等的重要单体。 EO、环氧乙烷 指 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是C2H4O,是由乙烯氧化而得,常温加压下为无色液体,具有高化学活性,易燃易爆。 偶氮二异丁腈、偶氮 指 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不溶于水,溶于乙醚、甲醇、乙醇、丙醇氯仿、二氯乙烷、乙酸乙酯、苯等,多为油溶性引发剂。可用作生产POP的引发剂。 KOH、氢氧化钾 指 白色粉末或片状固体。其性质与烧碱相似,具强碱性及腐蚀性。可用作生产PPG的催化剂。 DMC 指 即双金属氰化络合物,是由其内界金属MII通过氰基与外界金属MI连接形成的含MII—C≡N-MI桥键的三维网络状无机高分子。可用作生产PPG的催化剂。 VOC 指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的英文缩写。普通意义上的VOC就是指挥发性有机物;但是环保意义上的定义是指活泼的一类挥发性有机物,即会产生危害的那一类挥发性有机物。 二异氰酸酯 指 全称脂肪族和脂环族二异氰酸酯,是一类具有-N=C=O官能团的特殊化学品,主要用作制造聚氨酯材料的原料。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隆华新材 股票代码 301149 公司的中文名称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隆华新材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anDongLonghuaNewMaterial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LonghuaNewMateria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萍 注册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289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563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不适用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289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56300 公司网址 http://www.longhuapu.com.cn/ 电子信箱 info@longhuapu.com.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徐伟 张月、耿玉林 联系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289号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289号 电话 0533-5208617 0533-5208617 传真 0533-5208617 0533-5208617 电子信箱 lhzq@longhuapu.com.cn lhzq@longhuapu.com.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媒体名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289号隆华新材证券部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签字会计师姓名 王英航、祝永立、刘佳明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尹鹏、祁俊伟 2021年11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5,021,012,302.93 3,167,841,143.48 3,167,841,143.48 58.50% 4,275,241,309.32 4,275,241,309.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48,029,477.25 126,985,397.88 126,975,649.22 95.34% 194,010,712.15 194,010,712.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43,021,915.25 111,416,330.02 111,406,581.36 118.14% 188,744,103.22 188,744,103.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36,708,534.38 212,018,353.27 212,018,353.27 11.65% 193,355,146.37 193,355,146.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8 0.3 0.3 93.33% 0.53 0.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8 0.3 0.3 93.33% 0.53 0.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28% 8.05% 8.05% 6.23% 23.00% 23.00%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 2,645,297,294.08 1,902,283,317.45 1,902,285,427.15 39.06% 1,740,121,101.77 1,740,121,101.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43,722,946.04 1,634,151,008.05 1,634,153,117.75 12.82% 1,538,317,131.88 1,538,317,131.88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 (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 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 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1,858.36元,相关 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1,858.36元,其中盈余公积为1,185.84元、未分配 利润为10,672.52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了2022年1月1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1,858.36元,相关调整对 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1,858.36元,其中盈余公积为1,185.84元、未分配利润为10,672.52 元。同时,本公司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合并财务报表项目: 1.递延所得税资产(2022年12月31日):调整前为3,305,393.36元,调整后为3,307,503.06元; 2.盈余公积金(2022年12月31日):调整前为70,622,713.51元,调整后为70,622,924.48元; 3.未分配利润(2022年12月31日):调整前为523,486,478.40元,调整后为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