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监测月报显示,4月份,钢铁行业新发债券14只,涉及企业11家,发债规模240亿元,环比下降48.83%,其中超短期融资券105亿元、短期融资券5亿元、中期票据70亿元,公司债60亿元。发债企业包括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和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主体级别为AA+及以上。生态环境部、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推动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显进展,力争6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有序推进其他地区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力争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