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3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泽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聪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 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致股东的一封信 亲爱的股东朋友: 2023年是中航光电上市十六周年,在这十六年里,公司辛勤耕耘、拼搏奋斗,逐步成长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专业为航空及防务和高端制造领域提供互连技术解决方案的高科技企业。中航光电的成长,离不开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各位股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深♘信任。我们一直致力于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不忘初心使命,以增强核心竞争力、引领国内互连行业发展为己任,不断推动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博观约取、♘积薄发。上市以来公司坚持战略引领,聚焦连接主业,瞄准产业链延伸拓展业务,借资本之力和市场优势,坚定走内生增长与外延并购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在沈阳、青岛、西安、深圳、泰兴、合肥、广州、上海、成都、南昌、无锡等地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规模实力迅速增长,集团化运营模式加速形成。同时,公司深入实施全球化发展战略,不断加快全球业务布局,先后投资设立德国和越南公司,加大国际市场开拓,融入全球产业链。 客户至上,力争上游。上市以来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关注焦点”市场观和“以顾客满意为决策原则”经营理念,矢志打造“专业、可靠、高端”的品牌形象,强化“更精、更快、更周到”的市场服务文化,在北京、深圳、上海、成都、武汉等客户集中的城市设立研发中心,在大客户集中地区设立分子公司,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建立“行业+区域” 的管理模式,推行研销一体化,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定制化服务,成为诸多国内外知名企业的战略合作伙伴。 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公司以“迈向高端链,发展高质量”为目标,着力构建价值导向、结果导向的管理机制。加强供应链协同、研发创新、精准交付、成本管控、数智平台等新型能力建设,大力推进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创新。 2023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坚持以连接为主业,抢抓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机遇,坚持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保持行业优秀运营质量,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0.74亿 元,同比增长26.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39亿元,同比增长22.86%,再创历史最好水平。 2024年,公司将以“稳增长、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为基调,聚焦首责主责主业,加大战略新兴产业拓展,推进未来产业布局落地,打造“第二增长曲线”;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打造可持续竞争新优势;坚持深化改革,加快推动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和治理现代化集团运营落地,奋力开创建设世界一流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在此,谨代表公司向股东朋友们的支持与信任表示衷心感谢,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顺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8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 第四节公司治理38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9 第六节重要事项6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3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81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2 第十节财务报告8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航光电、公司、本公司 指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航空工业 指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航科工 指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产投 指 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光电企业集团 指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内的各公司 沈阳兴华 指 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中航富士达 指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富士达,证券代码:835640.BJ 翔通光电 指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翔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中航精密 指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光电精密电子(广东)有限公司 光电华亿 指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光电华亿(沈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互连科技 指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光电互连科技(南昌)有限公司 泰兴光电 指 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兴航空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兴航光电 指 青岛兴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原中国一航 指 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大华、审计机构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巨潮资讯网 指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中航光电 股票代码 002179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中航光电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AVICJonhonOptronic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JONHO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郭泽义 注册地址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471003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2017年12月13日工商注册地址由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周山路10号变更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周山路10号;2024年1月12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注册地址由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周山路10号变更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目前正在办理工商注册地址变更。 办公地址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471003 公司网址 http://www.jonhon.cn 电子信箱 zhengquan@jonhon.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亚歌 赵丹 联系地址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 电话 0379-63011079 0379-63011079 传真 0379-63011077 0379-63011077 电子信箱 wangyage@jonhon.cn zhengquan@jonhon.cn;zhaodan@jonhon.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股东与证券事务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0007457748527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2010年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54.51%的股权收购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持有的中航光电43.34%的股权,2011年3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变更为中航科工,股份过户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张玲、白莹莹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黄凯、杨萌 2022年1月17日-2023年12月31日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中航产融大厦35楼 申希强、王洪亮 2022年1月17日-2023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20,074,439,569.16 15,838,116,672.04 15,838,116,672.04 26.75% 12,866,862,661.20 12,866,862,661.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339,290,323.66 2,717,129,034.17 2,717,983,277.92 22.86% 1,990,997,442.19 1,991,766,564.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244,635,278.97 2,621,495,534.10 2,622,349,777.85 23.73% 1,914,223,587.67 1,914,992,709.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087,812,924.84 2,118,032,401.15 2,118,032,401.15 45.79% 2,061,859,203.77 2,061,859,203.7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163 1.3148 1.3152 22.89% 0.9933 0.99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5615 1.3121 1.3125 18.97% 0.9844 0.98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68% 16.82% 16.82% 增加0.86个百分点 18.22% 18.22%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35,569,904,322.27 31,810,733,159.99 31,830,190,278.91 11.75% 26,987,332,212.85 27,000,348,888.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0,496,289,780.79 17,401,210,498.27 17,402,833,863.85 17.78% 14,924,496,190.50 14,925,265,312.33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明确“租赁产生的等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初始不能豁免确认递延税项”。该解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据此对期初数做出相应调整。 注:按照会计准则要求,为了保证会计指标前后期可比性,企业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履行完相关手续后,应当按照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故公司实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