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lhratings.com研究报告1 2023年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行业分析 联合资信金融评级二部 宏观经济持续低位运行,整体不良资产化解需求增加,为不良资产管理行业提供了较大发展空间。 AMC即资产管理公司(AssetManagementCompanies)特指专业承接、处置不良资产的资产管理公司,其业务还可以由此延伸到投资、资产管理、信托、租赁、银行、投行等领域。联合资信将主要从事不良资产经营业务的机构均视为不良资产管理公司范畴。 根据不良资产的流向,可以将不良资产管理的产业链大体分为上游不良资产来源、中游接收处置以及下游投资三个环节,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在产业链中发挥不良资产接收和处置的作用,是产业链中游最主要的参与者。 不良资产的上游来源主要包括银行、非银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企业)以及财政不良资产。银行不良资产主要是不良贷款,随着近年国内宏观经济低位运行和结构调整深化,国内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规模持续攀升,风险化解需求增加。原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20-2022年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增速分别为11.93%、5.39%和4.77%,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84%、1.73%和1.63%;截至2022年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升至2.98万亿元。非银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信托、金融租赁、证券等机构,近年非银金融机构类信贷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为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大空间。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主要是企业形成的各类坏账,如企业被拖欠的各种货款、工程款等,非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总体规模庞大,但分布非常分散,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是不良资产的主要来源,企业的不良资产质量一般低于金融机构,其不良资产的处置以债务重组为主;近年来非金融机构应收账款规模大幅攀升,回收周期延长,逐步沉淀形成的坏账对其资产处置及债务重组的需求日益高涨。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2022年末,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速分别为15.1%、13.3%和12.3%;截至2022年末,规模工业企业应收账款21.65万亿元。 中游的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在接收不良资产后进行处置并从中获取收益,不良资产 本身的不良属性意味着更大的固有风险和更高的经营专业性要求,不良资产供给的逆周期性和不良资产处置的顺周期性叠加,意味着AMC业务模式的一般逻辑是在经济下行时期布局资产、经济上升时期处置资产,这决定了其业务周期很长、盈利体现很慢且处置回收的不确定性很大,因此不良资产经营处置的专业能力是衡量AMC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准。同时AMC自身对经济周期的把控和应对显得更加重要,预期之外的经济周期单边延长或变化会加大其经营风险并带来较大资金压力。 下游投资者是不良资产的最终购买方,主要包括各类投资机构、工商企业及个人等;下游投资者通过购买、协议受让、参加法院拍卖等获得不良资产,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对债权、股权及实物资产进行最终消化处置并实现投资回报。 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市场格局进一步多元化,市场主体扩容加剧行业竞争;地方 AMC以国有背景为主,区域内地方AMC机构数量与银行不良贷款规模基本正相关。 目前,我国不良资产管理市场已形成“5+2+银行系AIC+其他AMC”的多元化市场格局,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前述4家合称“四大AMC”)及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3月获批,2020年6月更为现名)共5家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合称“五大AMC”),各省原则上不超过2家经原银保监会批复的可从事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业务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可简称“地方AMC”),银行设立的主要开展债转股业务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即“AIC”),其他AMC是众多未获得原银保监会批复的内资或外资投资控股的不良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非持牌AMC”)。以下主要讨论地方AMC。 地方AMC在化解区域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纾困实体企业等方面做出了很大贡献,发挥着区域金融稳定器的作用。截至2022年末,经原银保监会公布名单的地方AMC共59家,较2021年末未有新增。目前,浙江、山东、福建、广东、辽宁因包含计划单列市各有3家地方AMC;其余省级行政区中,除吉林、陕西、河北、贵州、云南、青海、新疆、西藏只有1家地方AMC外,其余省份均已设立了2家地方AMC。从企业性质来看,国有控股地方AMC机构数量为45家,民营地方AMC机构数量为13家,外资控股地方AMC机构数量1家。从股东数量来看,股东数量不超过3个的有19家,股东数量为4~5个的有21家。整体来看,地方AMC的股东较集中,股权结构清晰,尤其是有国资背景的地方AMC数量相对较多。 地方AMC业务发展与区域内不良资产规模和质量之间存在较高的相关性,同时区域经济、区域法制建设、区域机制配套等基础设施对其影响较大。按照不良贷款余额排序,省内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规模靠前的山东、广东、浙江、辽宁都相继成立了第三家地方AMC来处置当地的不良资产;云南、吉林、贵州、陕西、青海、新疆、西藏等只设立了1家地方AMC的省级行政区,其域内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规模排名也基本位于全国后1/3;值得关注的是,河北省的不良资产规模相对较大(排名全国前1/3),但至今只有1家持牌的地方AMC。 2019年以来,行业监管趋严,引导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回归主业,但全国统一的行业监管办法仍未正式出台;2022年以来,在地缘冲突加剧、美联储货币政策调整、全球经济衰退强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下,政策再次鼓励和引导地方AMC发挥化解风险等职能支持实体经济。 监管主体方面,目前地方AMC是特许从事金融不良资产批量收购业务的准金融机构,但没有金融机构许可证。长期以来,因存在监管主体不明确、监管机制不完善 等问题,地方AMC行业发展在业务模式探索中的“伪创新”层出不穷;原吉林省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强制解散,成为首家被裁定解散和被原银保监会取消业务资质的地方AMC,种种行业现象也暴露出监管缺位的问题。2019年7月,原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53号)(以下简称“153号文”)明确了目前由原银保监会负责制定地方AMC的监管规则,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履行监管责任,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具体负责对本区域地方AMC的日常监管,包括机构设立、变更、终止、风险防范和处置等。 监管政策方面,行业整体仍处于发展初期,监管环境相对宽松,但2019年以来有所趋严。“153号文”针对地方AMC的一些高风险甚至违规经营行为,强调严格监管、风险防范和违规处置,重点围绕各种乱象纠偏,是监管文件首次提出地方AMC要走不良资产专营化发展之路;出表通道类业务以及投机炒作等“挣快钱”的方式受到限制,行业在牌照端的竞争壁垒弱化,逐渐转向差异化、专业化能力的竞争,要求地方AMC构建起不良资产买入环节的估值定价能力,经营环节的运作、服务和价值提升能力,处置环节的多元化手段等一系列专业化经营能力。地方性政策方面,根据 《白皮书》,截至2020年末,已有江西省、山东省、北京市、贵州省等共9个省市明确出台了地方AMC相应监管条例,其中,《北京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指引 (试行)》于2020年4月发布,但已于2021年7月废止。 2021年1月,原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批准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试点,且地方AMC批量受让个人不良贷款不受区域限制,这进一步拓展了不良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但本次试点的个人不良贷款仅限信用类贷款,个人抵质押类贷款不在试点范围。 2021年4月,原银保监会正式同意信托公司与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五大AMC和地方AMC等专业机构合作处置信托公司固有不良资产和信托风险资产。在2021年信托业风险资产快速攀升的背景下,信托风险资产处置政策明确放开增加了地方AMC的业务机会。 2021年8月,原银保监会就《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全国统一的地方AMC行业性监管意见有望出台。《征求意见稿》拟从经营规则、经营管理、监督管理等对地方AMC进行全方面的规范,并对业务区域、主业占比、融资杠杆等提出明确要求,且提出地方AMC主业占比连续两年未达要求的将被取消业务资质。 202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就《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条例草案》拟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地方实施监管,谁审批、谁监管、谁担责”的原则,将包含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内的地 方各类金融业态纳入统一监管框架,强化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并提出原则上不得跨省展业等要求。《条例草案》是《征求意见稿》的上位法,二者均作为全国统一的政策框架,未来若正式出台,地方AMC行业将告别各自为政、法律定位不明、业务混乱的现状,将有利于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但仍需出台更加细化的配套规定以保障落地实施,同时,对部分地方AMC来说,长期可能面临业务转型压力。 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该《意见》指出应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通过不良资产处置收购、市场化债转股及实质性重组等方式盘活低效资产;通过发行债券方式等,为符合条件的相关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供长期资金支持。2022年6月,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聚焦主业积极参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放宽了金融AMC的作业范围,并给予了AMC行业一系列的政策支持。 地方AMC仍保持属地经营定位,预计行业仍有牌照扩容的可能;在经济增长压 力加大和地产风险持续上升的背景下,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空间扩大,但行业风险也有所上升。在地方AMC和四大AMC全面回归主业的趋势下,行业内部竞争加剧,对地方AMC的专业化能力等提出更高要求,行业“马太效应”将持续显现。 市场主体方面,《征求意见稿》和《条例草案》均强调了地方AMC属地经营的定位,由于部分地区已设立了3家地方AMC,加上众多的非持牌AMC,区域市场基本达到完全竞争态势;但目前仅有1家持牌地方AMC的区域,未来仍有牌照扩容的可能,但整体扩容空间有限。 2020年以来,不良资产领域的业务发展机会显著增加。但2019年金融去杠杆后,部分金融机构处置大规模不良资产包有所减少,加之2020年以来,银行业响应国家政策加强实体经济资金保障,目前整体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资产包金额不大,地方AMC资产规模增速或将放缓。2022年以来,受经济运行承压、地产行业风险上升等因素影响,国务院、原银保监会等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要求资产管理公司加大收储力度,适度拓宽对金融资产的收购范围,加大房地产行业纾困力度等,AMC行业发展空间扩大,但在经济增长压力加大背景下,资产处置难度也在增加。个人不良贷款业务试点以来发展较快,有望成为地方AMC新的业务增长点,但行业在个人不良贷款的转让定价、处置催收、个人信息保护等全新领域仍需逐步探索发展。同时,在经济下行周期,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大,资产包价值可能进一步下行、处置难度加大,对不良资产管理公司的估值定价和存量资产回收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加之市场主体扩容加剧行业竞争和行业监管逐步规范,需要不良资产管理公司不断加强自身专业能力。 相比传统金融机构而言,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始终是地方AMC的行业瓶颈,较高 的融资成本和不良资产处置回收的不确定性叠加,导致地方AMC倾向于交易频率较高的短期经营行为,如收益回报较高的固定收益类业务等;加之若股东对地方AMC设定较高的盈利目标和分红要求,将进一步促使企业选择投资业务、类信贷业务等“短、平、快”的非主业业务,从而弱化地方AMC化解区域风险的属性。在行业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