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刊 植德<数据合规热点速递> (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植德律师事务所— 北京| 目录 立法动向5 行业动态13 导读 立法动向 1.《个人信息跨境处理活动安全认证规范V2.0(征求意见稿)》发布 2.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白皮书 3.工信部发布《关于促进网络安全保险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4.信安标委就国标《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要求》征求意见 5.《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等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6.《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通过 7.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修订《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发布施行 8.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9.《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发布 10.国家网信办等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行业动态 1.广东高院发布个人信息保护典型案例 2.宁波公布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案件 3.深圳数据交易所正式揭牌 4.云服务器遭黑客攻击,公司向员工索赔1000万未获得支持 5.北京开展2022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送工作 6.上海嘉定法院10个典型案例,聚焦数字经济司法 7.杭州率先启动数字检察 8.武汉正式发布元宇宙产业方案 9.全国数据资产登记服务平台正式发布 10.黑龙江鸡西市公安局侦破涉及27省份特大系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一、立法动向 1.《个人信息跨境处理活动安全认证规范V2.0(征求意见稿)》发布 为指导个人信息处理者规范开展个人信息跨境处理活动,11月8日,信安标委发布了《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个人信息跨境处理活动安全认证规范V2.0 (征求意见稿)》(下称《认证规范2.0》)。文件包括适用情形、认证主体基本原则、个人信息处理者和境外接收方在个人信息跨境处理活动的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主体权益保障等方面内容。 【来源: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白皮书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1月7日发布的《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白皮书指出,随着全球信息技术高速发展,互联网已渗透到人类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人类在网络空间也日益面临发展和安全方面的问题和挑战,需要携起手来,共同应对。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信息时代的必然选择。 白皮书介绍,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网络空间的具体体现。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所包含的关于发展、安全、治理、普惠等方面的理念主张,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既一脉相承,又充分体现了网络空间的客观规律和鲜明特征。同时,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充沛的数字化动力,构筑坚实的安全屏障,凝聚更广泛的合作共识。 白皮书说,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推动构建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努力实现网络空间创新发展、安全有序、平等尊重、开放共享的目标,做到发展共同推进、安全共同维护、治理共同参与、成果共同分享,把网络空间建设成为造福全人类的发展共同体、安全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 白皮书指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坚持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等原则。 【来源:新华社】 3.工信部发布《关于促进网络安全保险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11月7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网络强国的战略决策部署,加快推 动网络安全和金融服务创新融合发展,大力培育网络安全保险新业态,促进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促进网络安全保险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11月18日前反馈。 传真:010-66069561 邮箱:xiaojunfang@miit.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促进网络安全保险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来源:工信部】 4.信安标委就国标《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要求》征求意见 11月9日,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就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要求》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能力要求》),《能力要求》对网络安全服务机构提供网络安全服务应具备的能力提出具体要求,征求意见期将持续到2022年12月9日。 【来源: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5.《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等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高速发展,给竞争秩序带来新的变化。11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正式施行,于2017年、2019年进行了两次修订。随着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层出不穷,利用数据、算法、平台规则等实施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亟待规制。 修订草案第四条新增了“国家健全数字经济公平竞争规则”,提出“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外,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从原有的7条增加至16条。 修订草案第十五条写明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以及平台规则等,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修订草案第十九条写明经营者不得利用算法,通过分析用户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在交易条件上对交易相对方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或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损害消费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6.《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通过 11月23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以下简称“应用规定”),将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该智能网联汽车浦东新区法规,对发挥浦东新区先行先试作用、增强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打造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制高点,具有重要意义。11月9日,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就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要求》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能力要求》),《能力要求》对网络安全服务机构提供网络安全服务应具备的能力提出具体要求,征求意见期将持续到2022年12月9日。 【来源:上海人大】 7.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修订《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发布施行 11月16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新修订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 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新《规定》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新 《规定》旨在加强对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的规范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健康发展。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规范跟帖评论环节信息秩序,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的快速发展,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适应形势发展变化进行修订完善。新《规定》共16条,重点明确了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跟帖评论管理责任、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遵守的有关要求等内容。 新《规定》明确,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对跟帖评论服务 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进行规范管理。 新《规定》要求,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对账号跟帖评论信息内容加强审核管理,及时发现跟帖评论环节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并采取必要措施。 新《规定》强调,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可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申请跟帖评论区管理权限。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的跟帖评论管理情况进行信用评估后,合理设置管理权限,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来源:网信中国】 8.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11月16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规范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电力行业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国家能源局对《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318号)进行了修订。并将修订后的《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印发给各地能源局、工信主管部门和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各企业成员单位等。 【来源:国家能源局】 9.《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发布 《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发展数字经济目前已成为国家战略。数字经济事关国家发展大局,正在成为新时代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力量,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方案》等促进政策。 2021年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立项论证。条例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科技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等讲话精神为指导,目的是为“五子联动”推动北京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提供法治保障。为确保立法时效,建立了立法工作专班,发挥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的法规调研起草机制作用,由市委市 政府和市人大主管领导担任双组长,多次就立项、起草、重点问题等开展调度工作。为了加快立法进程,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由原计划9月一审改为7月一审。为提升立法质量,践行民主立法要求,通过常委会机关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书面征求各区人大常委会意见,就条例重点内容以问卷形式征求了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意见,重点研究了市委转交的市政协协商意见,征求了市人大法治建设顾问意见,多次座谈、实地调研征求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中介机构意见。 条例在以下几个重点方面作出了规定: 一、着力夯实数字经济发展的物质和技术基础 数字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条例一是规定加快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新一代高速固定宽带和移动通信网络、卫星互联网、量子通信等网络基础设施,推动建设感知物联网和车路协同基础设施。二是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据、算力、算法和开发平台一体化融合发展。三是加强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通用算法、底层技术、软硬件开源等共性平台。 数据是数字经济发展的“血液”。条例规定了数据汇集、利用、开放、交易和数据要素收益分配等方面内容。一是强化高质量数据资源供给。建立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公共机构向市级大数据平台汇聚数据;建立全市公共数据共享机制,推动公共数据和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开放公共数据,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放非公共数据,促进数据融合创新。二是创新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机制。设立公共数据专区,探索设立公共数据特定区域,建设公共数据开放创新基地等,促进数据应用。三是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单位和个人对其合法正当收集的数据,所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的相关权益受法律保护;探索数据资产定价机制;支持在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机构开展数据交易活动。 二、立法探索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的北京方法 条例以数字产业化发展和产业数字化改造,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条例规定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一是增强关键技术创新能力。支持数字产业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基础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