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5日 1.《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 2022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 1.战略意义 发力供给侧,激活我国丰富的优质文化资源,实现文化生产体系的现代化。推进 “数字中国”+“文化强国”两大国家战略落地。 2.战略目标 构建从文化资源到文化生产再到文化传播、文化消费的全新体系,核心是“两侧 四端”。 2.《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 2023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 打造自信繁荣的数字文化。大力发展网络文化,加强优质网络文化产品的供给,引导各类平台和广大网民创作生产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产品。推进文化数字化发展,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形成中华文化数据库。提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打造若干综合性数字文化展示平台,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 3.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 截止2023年11月,24省市印发各省的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 《北京市推进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实施方案》、《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实施方案》、《江苏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福建文化数字化战略实施方案》、《广西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实施方案》、《宁夏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实施方案》、《山西省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工作方案》、《湖南省文化数字化战略实施方案》、《四川省推进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实施方案》、《西藏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实施方案》、《甘肃省推进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实施方案》、《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实施方案》、《吉林省推进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实施方案》、《内蒙古关于推进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实施方案》、《山东省文化数字化行动计划》、《贵州省推进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实施方案》、《辽宁省推进文化数字化战略实施方案》、《陕西省推进文化数字化战略实施方案》…… 各级政府及文化机构建设必要性 1.推进文化数字化战略落实落地的具体措施 《意见》要求:中央主导,地方主责。中央层面统一规划、领导,地方分级实施,尊重和鼓励基层首创精神。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各文化机构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时期末基本完成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跃上新台阶,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2.提升数字文化生产力、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抓手 《意见》指出:推动文化机构将文化资源数据采集、加工、挖掘与数据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将凝结文化工作者智慧和知识的关联数据转化为可溯源、可量化、可交易的资产,推动不同层级、不同平台、不同主体之间文化数据分享,促进文化数据解构、重构和呈现的社会化、专业化、产业化。探索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发展新动能。 3.提升文化数字化服务水平、推动文旅融合发展的核心路径 《意见》指出: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等加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增强公共文化数字内容的供给能力。集成全息呈现、数字孪生、多语言交互、高逼真、跨时空等新型体验技术,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化新体验。通过数字技术对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进行深度挖掘,将文化内涵进行数字化呈现,创新文化和旅游消费内容,实现动静结合、虚实结合的数字化沉浸式消费体验,打造多元化数字化文化和旅游消费新场景。 《意见》核心主线是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通过“两侧四端”建设构建一套从文化资源采集到文化生产再到文化传播、文化消费的完整体系。在资源端产生数据资源,数据资源在生产端解构关联形成文化资源数据库并重构形成文化数字内容。 1.关联形成中华文化数据库 两大目标+八大任务 2025年主要目标:基本建成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基本贯通各类文化机构的数据中心,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跃上新 台阶,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2035年主要目标:建成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快速链接、高效搜索、全面共享、重点集成的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文化数字化 生产力快速发展;中华文化全景呈现,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优秀创新成果享誉海内外. 1.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 资源入库资源出库产品入库 数字文化资产链 文化数据资产确权数据加工授权数字文化产品确权 国家文化专网-网关 物理隔离、对接互联网消费平台 多网多终端分发 交易流通 云端:逻辑关联 网:有线电视网、5G、互联互通系统、网络安全/算力:存储、算力、私有云服务/库:标本库、基因库、素材库,对数据共享、关联、重构等主体实行准入管理/链:为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确权、评估、匹配、交易、分发等提供专业服务/平台:文化数据服务中心(接入、分发),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数据超市、搜索查询、结算支付) 数据标识 数据确权 标识编码注册登记(给每个数据分配唯一可读的标识符) 标识编码解析服务(对数据进行标识解析并形成关联数据链) 底层关联服务引擎和应用软件 手机 线上 电视机 触摸屏 线下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 农家书屋 社区 文化馆 影剧院 博物馆 城市广场旅游服务场所 消费端:数据利用 国家文化大数据平台 5G线上演播平台 数字藏品交易消费平台 5G智慧剧场元宇宙体验馆 文化云驿站数字文化体验馆/体验园数字人 文化数字化服务一体机智慧图书馆 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数字资产保全平台 公共文化收藏或保管机构 图书馆 档案馆 文化馆 纪念馆 博物馆 非遗馆 美术馆 方志办 公共文化资源持有机构 图书馆 档案馆 文化馆 纪念馆 博物馆 非遗馆 美术馆 方志办 资料馆 出版社 生产端:数据加工 云转播数字化生产线云渲染数字化生产线 智慧图书馆 解构关联形成文化资源数据/重构关联形成文化数字内容(新型文化产品)/搭建数字化文化生产线 推动文化资源科学分类/汇集文物、古籍等数据资源/开展红色基因库建设/贯通文化专题数据库 2.夯实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 形成国家文化专网/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文化计算体系/构建一体化算力服务体系 5.发展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 集成新型体验技术/发展数字化文化新体验/提升文化数字内容供给/搭建文化体验线下场景 7.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 推动图书、报刊等传统业态升级/培育以文化体验为主的新型文化业态/创新呈现方式,推动中华文化活起来/发展乡村文化产业 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业态的数据流通和协同治理/支持机构开设“数据超市”/推动标识解析与区块链技术融合/为文化数字内容确权等提供服务 4.促进文化机构数字化转型升级 鼓励接入国家文化专网/推动文化资源数据化/拓宽文化数字内容分发渠道/探索场景化增值服务 6.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 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非遗馆等加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优化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加快农家书屋数字化建设 8.构建文化数字化治理体系 构建文化数字化建设政策法规体系/推进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数字化/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 /健全统计监测体系 资源端:数据采集 图文数据采集音频数据采集视频数据采集3D数据采集 文物、古籍、美术、地方戏曲等文化数据资源/红色基因库数据/不同领域的文化专题数据库 文化生产机构 新闻出版电影电视演出机构新媒体文化旅游 文化资源数据加工生产机构 数字出版数字影视数字演艺网络文化数字文旅 数据标识编码、分类、编目、标签化标识解析再生产入库:标识编码 资源端数据采集是指各类公共文化收藏或保管机构,需要对保有的馆藏资源进行数字化采集并形成可展示、可利用的数据结构,是兼顾保护与传承、破除“藏”与“用”矛盾的最佳途径。根据不同藏品类型通常采用二维扫描或三维建模的形式实现。二维扫描主要用于古籍、字画、唐卡等藏品的平面扫描,三维建模主要用于青铜器、雕塑、古建等立体文 物的3D建模,普遍存在缺少专业扫描设备、缺少专业技术支持、扫描精度不高、无色彩矫正处理等困难。 二维平面扫描三维立体建模音视频转录活动直播录播 资源类型二维平面扫描数字采集资源类型二维平面扫描数字采集 资源类型音视频转录数字采集 资源类型直播录播数字采集 古籍 青铜器 磁带音频 非遗教学 数码拍照:采用数码设备对器物、古籍、字画进行二维平面数字采集。 超高清扫描:采用超高精度扫描仪对进行原稿1:1 古画扫描,经常用于唐卡、油画等大尺寸藏品的二维平 面扫描,细节纹理、质感清晰可见,图片大小几百 上千兆。 图像处理:扫描之后对图像进行纠偏、去污、亮度调整、对比度调节、色彩矫正、图像质检、格式转 书法换、数据存储等。 瓷器 家具 360°环物拍摄:采用数码设备对器物进行360°环形拍摄,并通过制作软件进行贴图还原,优化生成3D模型。 三维扫描建模:采用Handyscan、Faro等非接触式扫描仪,对立体类器物进行三维超高精度扫描建模,真实还原物品原貌,细节、纹理、质感清晰可见。。 图像处理:扫描之后对图像贴图、纠偏、去污、色彩矫正、图像质检、格式转换、数据存储等。 胶带视频 黑胶音频 音频数字化转录:模拟端使用TASCAM302专业卡座录音机作为播放设备,放音同时利用数字录音工作站录制成为高解析度数字音频文件。 视频数字化转录:模拟端使用SHARPMA48录像机、SONY监视器作为播放设备,使用数字采集工作站录制成为高解析度数字视频文件。 图像与音频处理:扫描之后对图像和音频进行去噪、去污、色彩矫正、图像质检、音频质检、格式转换、数据存储等。 民俗节庆 文艺演出 高清视频采集:采用高清摄制设备、4K摄制设备、阿莱NINI摄影机等摄制单元进行高标准、多规格视频采集。 视觉特效采集:采用相机阵列、延时摄影等专业技术手段采集视频数据,用于制作子弹时刻特效、全景特效等数据。 图像采集:采用专业设备拍照现场活动精彩瞬间,用于新闻信息发布、成果展示等用途。 生产端数据加工是指公共文化资源持有机构或生产机构,通过对原始文化资源数据的分类与标注、分析与关联、确权与共享、安全与保护、可视化与呈现等加工处理,形成标准化、可使用、可共享、可交易的各类数据库,沉淀形成自己产权的数字资产,并通过专业平台工具实现数据接入国家文化专网流通与交易体系,为数据的开发利用和流通运营夯实 基础,将碎片化的数据资源通过数字化生产转化为适合当下的、可以利用的文化体验产品。 数据上链确权:中国数字文化链数据备案、标识、分发:文化大数据生产平台数据存储、入网、可视化管理:文化数据柜 跨链协同 以中继链或者中继网关的形式,配合跨链网关和适配器,实现HyperledgerFabric、XuperChain、FISCOBCOS等同构和异构底层链间的跨链互操作,支撑全国跨链基础设施的打造。 跨云部署 实现了对国内主流云平台(如阿里云、腾讯云、联通云、天翼云、百度云、华为云等)的兼容适配,具备复杂网络环境下区块链部署能力,支撑了区块链应用多样化网络环境的需求。 多链兼容 集成了HyperledgerFabric、FISCOBCOS、XuperChain等多种主流区块链开源框架,可以完成对多种区块链框架的部署、纳管和优化工作,实现对多种主流区块链生态的兼容并包。 安全可靠 适配信创环境(芯片、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完成国密改造,满足自主可控要求。 支持BaaS联邦,参与方私钥可自行保管,破解行业内中心化BaaS平台引入的安全风险和治理难题。 消费端数据利用是指集成全息呈现、数字孪生、多媒体交互、跨时空等新型体验技术,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化新体验,激活数据资产要素、增强数据流动效能,以文化创新带动文化机构数字化转型。 常见困难及问题 线下场景不够多样:限于现场空间、理念认知、资金技术等多种制约,文化机构的线下服务场景不够多样化,存在展示方式传统单一、沉浸互动体验少等问题。 线上服务不够丰富:限于资源短缺、技术有限、人员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