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 2018年04月 1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钱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长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施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孙丽娟 独立董事 个人原因 岳修峰 无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12,02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9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11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7 第五节重要事项39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6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6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47 第九节公司治理52 第十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58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59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171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或本公司或恒宝股份 指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或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或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新加坡国际 指 恒宝国际有限责任公司 智能系统 指 江苏恒宝智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一卡易 指 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卡易网络 指 深圳一卡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钱客多 指 深圳钱客多科技有限公司 云宝金服 指 云宝金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恒宝股份 股票代码 002104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恒宝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Hengbao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Hengbao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钱京 注册地址 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12355 办公地址 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12355 公司网址 http://www.hengbao.com 电子信箱 hengbao@hengbao.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钱京 陈妹妹、王坚 联系地址 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 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 电话 0511-86644324 0511-86644324 传真 0511-86644324 0511-86644324 电子信箱 qianj@hengbao.com ir@hengbao.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000253710940L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12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钱云宝先生家属的通知,钱云宝先生于2017年4月12日因病治疗无效,不幸逝世。钱云宝先生持有公司143,925,147股股份,占公司总发行股份的20.17%。因胡兆凤女士、钱杰先生自愿放弃公司股票的继承权,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17-020)(http://www.cinfo.com.cn)。2017年6月20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载明,钱云宝先生所持有的恒宝有限公司股份143,925,147股由钱京先生继承,鉴于此,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书》(2017-037))(http://www.cinfo.com.cn)。上述权益变动的证券过户手续已于2017年12月7日递交办理并于2017年12月8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控股股东由钱云宝先生变更为钱京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钱云宝先生变更为钱京先生。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9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http://www.cinfo.com.cn)。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5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耿磊赵彧非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17年 2016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年 营业收入(元) 1,207,704,433.57 1,353,352,597.08 -10.76% 1,820,661,777.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2,648,403.93 146,405,344.51 11.09% 370,934,191.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86,850,637.87 161,271,044.34 -46.15% 345,649,121.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2,667,396.53 300,948,358.13 -62.56% 194,240,118.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8 0.205 11.22% 0.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8 0.205 11.22% 0.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48% 9.17% 0.31% 26.82%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5年末 总资产(元) 2,152,751,490.72 2,114,073,367.25 1.83% 1,920,722,745.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794,188,026.42 1,635,809,038.12 9.68% 1,557,028,975.79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93,722,239.98 365,081,689.56 244,385,089.59 304,515,414.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400,607.30 50,779,458.21 37,320,036.95 33,148,301.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3,334,759.10 50,492,954.44 27,852,622.52 -24,829,698.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749,419.02 -54,168,695.55 64,901,638.90 164,683,872.2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金额 2016年金额 2015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42,047.17 -24,194.78 -94,413.83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5,282,626.40 18,114,031.38 5,496,430.43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2,167,412.44 12,695,044.78 9,489,894.67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50,000,000.00 -50,000,000.00 2017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京民终399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北京握奇的起诉并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5)京知民初字第441号民事判决。据此,公司转回前期已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5000万元。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2,977,777.78 13,222,222.2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67,444.71 974,017.62 2,686,754.95 减:所得税影响额 8,860,711.35 -1,322,032.94 4,282,797.2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566,163.89 924,409.55 1,233,021.89 合计 75,797,766.06 -14,865,699.83 25,285,069.3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恒宝股份是中国物联网和数据安全领域的领军企业,致力于为银行、通信、政府公共服务部门、防务、交通等领域提供物联网和数据安全及身份认证整套解决方案,从安全设备到支付安全、身份与隐私保护、移动支付解决方案、云认证访问服务、智能模组、平台服务、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等,公司以雄厚的技术实力和多年在物联网和数字安全领域独特的经验助力客户为数十亿用户设备提供安全数据服务。 业务方面,公司主要面向致力于为银行、通信、政府公共服务部门、防务、交通等多个行业致力于提供高端智能化产品及数字安全解决方案等服务。具体包括:通信和物联网连接、安全产品、系统平台、身份认证识别、数据安全、移动支付解决方案、智能终端、智能卡、智能卡模块封装,以及金融科技服务等。此外,公司在区块链技术研究已有一定的储备,在信息安全、数据交易等方面均进行了布局。 目前,公司的客户遍布海内外。一方面,在国内取得了国家十大部委等政府机关的信赖,并与100多家银行、三大通信运营商建立了稳健的合作;另一方面,为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与银联国际达成了多项战略合作,先后在柬埔寨、缅甸、澳大利亚等地区,首发恒宝银联卡,是银联海外新兴支付业务布局中,参与项目最多、合作最紧密的企业,也是国内入围银行智能卡及数据安全解决方案等服务提供商最全的企业之一。 具体产品方面表现如下: 安全产品为商业银行、行业客户和物联网客户提供基于智能手机的移动互联网身份识别或安全支付端到端解决方案和物联网通讯过程中的信息加密和传递加密。在可信执行环境(TEE)体系成为共识的背景下,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