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权益披露制度对香港上市公司的披露要求进行了规定。为了提高投资者的透明度,权益披露制度要求持有香港上市公司5%或以上长期头寸的个人在以下情况下向市场披露:(i)该人的长期头寸达到5%,每次长期头寸跨越一个整数百分比水平或降至5%以下;(ii)该人的短期头寸达到1%,每次短期头寸跨越一个整数百分比水平或降至1%以下;(iii)该人头寸性质的变化。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具有高度竞争的经济和商业基础设施以及完善的监管框架。为了促进香港金融服务业的长期发展并增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金融服务业发展局(FSDC)提议改革香港的权益披露制度。有机会重塑当前的权益披露制度,而不会对市场透明度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在许多方面改善市场透明度。业界普遍认为,香港的权益披露制度包含世界上一些最详细和过于复杂的规则,而且有不慎违反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