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国家发改委就《关于建立煤矿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矿产能储备制度,有序核准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煤炭产能储备。 背景:在煤炭供需中长期紧平衡周期,煤炭产能增量速度中长期放缓,故为推动煤炭产能保持合理裕度和足够弹性,增强供给保障能力,更好发挥煤炭在能源供应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目标:2027年初步建立煤矿产能储备制度,有序核准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煤炭产能储备;2030年力争形成3亿吨/年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全国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供给弹性和韧性持续提升。 主要细则:产能储备煤矿的设计产能由常规产能和储备产能两部分组成。在规划、核准、建设、验收和生产阶段,都有相应的要求和规定。1)申报:申报建设储备产能的煤矿应为国家核准权限的新建、在建煤矿项目,设计产能不低于300万吨/年,煤矿储备产能规模按占煤矿设计产能的比重,划分为20%、25%、30%三档,申报建设储备产能煤矿所在矿区外运条件便利且运力配置充足,且为五大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内的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或安全保障程度高的井工煤矿。 2)触发机制。在煤炭供需形势总体平衡时,产能储备煤矿投产后按照常规产能组织生产。当供需形势由总体平衡转向紧张时,国家根据煤炭市场现货价格是否超出合理区间等情况,视不同情形对储备产能实施统一调度,指导纳入储备产能的煤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阶段性按设计能力“向上弹性生产”。 3)中长期合同签订。产能储备煤矿要严格履行煤炭保供稳价责任,按照有关要求签订电煤中长期合同,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产能储备煤矿释放储备产能生产的商品煤优先接受国家统一调度,不再承担地方中长期合同签订任务。 4)配套支持政策。对产能储备煤矿,新建煤矿按设计产能20%、25%、30%建设储备产能的,其新增产能(含常规产能和储备产能)的60%、80%、100%免予实施产能置换。已审核确认产能置换方案的(包括在建煤矿),其产能置换指标总量的60%、80%、100%可另行使用,指标不再进行折算。 投资建议:国家关于储备产能相关制度最早可追溯到2020年,目前看,此次制度是针对前期相应意见的落地,不完全属于新行业政策。此外,制度目的是为了“推动煤炭产能保持合理裕度和足够弹性”,其侧面说明当前我国煤炭产能利用率或已达极限,供应冗余度严重不足,一旦出现供应扰动或需求超预期,可能会重现2021年下半年动力煤“供需紧张加剧,煤价暴涨”局面。同时,制度出台目的是未雨绸缪,希望引导未来煤价平稳运行,避免煤价暴涨时束手无策,从而对能源保供造成巨大压力。但该制度未来的落地效果仍需持续跟踪,原因在于建设产能储备会增加煤矿基建成本,对煤矿安全生产、运输、工作面接续都会带来较大挑战。于煤炭板块而言,若真能如愿,煤价未来有望高位稳定,煤炭板块有望逐步公用事业化,对板块整体的估值修复有利。我们一直强煤炭将走上慢牛重估之路,今年只是开始,远未结束。持续重点推荐高股息标的中国神华、山煤国际、陕西煤业、平煤股份、兖矿能源、广汇能源、潞安环能、淮北矿业、以及关注恒源煤电。此外,当前依旧强烈看好焦煤价格上涨带来的业绩、估值双击的机会,重点推荐潞安环能、淮北矿业、平煤股份、山西焦煤、以及关注冀中能源。 风险提示:煤炭产量超预期,煤炭需求不及预期。 重点标的 股票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