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1证券简称:*ST京蓝公告编号:2023-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3,988,688.02 -75.65% 116,018,879.39 -36.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7,656,352.88 32.40% -761,596,633.55 -75.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11,795,935.57 20.69% -715,827,826.28 -77.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97,637.82 -99.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49 32.41% -0.7440 -77.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49 32.41% -0.7440 -77.1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693,104,015.31 7,466,340,011.39 -10.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593,256,673.22 -748,110,602.17 -112.97%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81,592.65 773,225.7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71,101.33 504,281.42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3,604,638.89 10,774,305.2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579,156.42 -8,687,346.3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234,824.97 -52,014,092.83 减:所得税影响额 943,598.32 114,500.3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439,829.53 -2,995,319.72 (税后)合计 -5,860,417.31 -45,768,807.2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 2023年9月30日 2022年12月31 日 变动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63,159,325.28 110,858,959.35 -47,699,634.07 -43.03% 主要是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变化所致。 预付款项 60,379,160.07 22,846,676.47 37,532,483.60 164.28% 主要是预付项目工程款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 171,490,414.71 -89,671,522.88 -81,818,891.83 -91.24% 主要是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项目 2023年1-9月 2022年1-9月 变动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116,018,879.39 181,468,017.97 -65,449,138.58 -36.07% 主要是施工进度放缓所致。 研发费用 9,624,634.15 20,456,562.18 -10,831,928.03 -52.95% 主要是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687,346.30 -4,343,673.15 -4,343,673.15 -100.00% 公司股价变动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 - 116,362,599.73 -38,586,745.70 -77,775,854.03 -201.56% 应收款项计提减值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 364,241,058.26 -1,255,764.81 -362,985,293.45 -28905.52% 主要是合同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减值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7,637.82 43,885,135.90 -43,487,498.08 -99.09% 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601,254.54 5,817,618.73 -24,418,873.27 -419.74% 购建无形资产及支付股权投资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50,861.30 -78,069,401.75 68,018,540.45 87.13% 主要是收到的筹资款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6,83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68% 170,763,781 0 质押 170,735,328 殷晓东 境内自然人 5.90% 60,424,769 0 半丁(厦门)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4.70% 48,141,732 0 质押 48,141,732 伙)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4.61% 47,158,404 0 质押 47,158,404 京蓝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3% 30,000,000 0 质押 30,000,000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蓝宝石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82% 28,918,300 0 天津北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1% 22,603,153 22,603,153 质押 22,603,153 乌力吉 境内自然人 1.99% 20,337,041 0 质押 13,151,495 河北先道商贸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8% 13,090,000 0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信信托-并购重组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 1.15% 11,800,00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70,763,781.00 人民币普通股 170,763,781.00 殷晓东 60,424,769.00 人民币普通股 60,424,769.00 半丁(厦门)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8,141,732.00 人民币普通股 48,141,732.00 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7,158,404.00 人民币普通股 47,158,404.00 京蓝控股有限公司 30,0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00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蓝宝石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8,918,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918,300.00 乌力吉 20,337,041.00 人民币普通股 20,337,041.00 河北先道商贸有限公司 13,09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90,000.00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信信托-并购重组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1,8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800,000.00 樊利民 10,411,225.00 人民币普通股 10,411,22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杨树蓝天、半丁资管互为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退市与风险警示第三节财务类退市之 9.3.1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负,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本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接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2023)黑01破申 1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公司债权人北京泽人合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或“泽人合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交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3、本公司于2023年6月5日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或“法院”)作出的 (2023)黑0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及(2023)黑01破1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北京泽人合物资有限公司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7月20日上午9时采取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 4、本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披露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情况的公告》, 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7月20日上午9时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以下简称“《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等议案。 5、经管理人告知,管理人于2023年9月9日10时至2023年9月10日10时在京东破产拍卖平台公开拍卖公司持有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农商行”)2.9171%的股权。 6、经管理人告知,管理人于2023年10月13日10时至2023年10月14日10时在京东破产拍卖平台公开拍卖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部分股权及应收债权资产包(以下简称“股权和债权资产包”)。 7、经管理人告知,管理人于2023年10月13日10时至2023年10月14日10时在京东破产拍卖平台公开拍卖公司持有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园林”)90.11179%的股权。 8、2023年10月3日10时至2023年10月4日10时举行第四次公开拍卖公司持有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包头农商行”)2.9171%股权的拍卖活动,成交价:人民币4,412,800.00元。本次资产处置不影响损益,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