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告,上市公司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存在显著缺陷,其中4家在2019年年报中明确声明“不存在重大处罚及整改情况”或“无环境违法事件”,涉嫌虚假陈述;6家未在2019年年报中就自身或分子控等关联公司的环境违规问题作出任何披露。相比之下,10家上市公司在年报中做出了较为完整的环境信息披露,或对社会质疑进行了及时回应。建议在2019年年报中未能充分履行披露责任的涉及垃圾焚烧业务的上市公司,通过临时公告等形式加以弥补;同时建议查询比对蔚蓝地图等第三方数据平台,确保在2020年上半年年报中,如实全面披露自身及分子控等关联公司的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