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IPE]:A股绿色周报丨7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 陆家嘴控股子公司被开逾540万元环保罚单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研究/报告详情/

A股绿色周报丨7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 陆家嘴控股子公司被开逾540万元环保罚单

公用事业2023-02-13IPE大***
A股绿色周报丨7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 陆家嘴控股子公司被开逾540万元环保罚单

A股绿色周报丨7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 陆家嘴控股子公司被开逾540万元环保罚单 ◎根据2023年2月第一周收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7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7家上市公司背后有多达52.56万户的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将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每经记者宋可嘉每经编辑张海妮 陆家嘴(SH600663,股价10.17元,市值410.28亿元)控股子公司被开逾540 万元环保罚单、凯迪股份(SH605288,股价40.28元,市值28.42亿元)再登环境风险榜……2023年2月第一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A股绿色周报第102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 (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2023年2月第一周收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7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 一周绿鉴:凯迪股份再登榜子公司排放浓度超标被罚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2月第一周) 总体来看,在2023年2月第一周,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风险信息共关联到 7家上市公司。其中,4家属于国资控股企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7家上市公司背后有多达52.56万户的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将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本期,上市公司凯迪股份便再登环境风险榜。因其子公司江阴凯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又受到了环境处罚。 具体而言,文号为锡澄环罚书字﹝2022﹞第02261号的处罚信息显示,2022年10月18日该公司FQ-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为487mg/m3、排放速率3.98Kg/h,颗粒物排放浓度超过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值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Kg/h)。由此,江阴凯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被罚款46万元。 江阴凯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沙发架、床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在这笔环保罚单到来之前,2022年,江阴凯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已受到过两笔环境处罚,分别被处以10万元罚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凯迪股份在2023年1月29日晚间发布业绩预报称,2022年预计净利润为4797万元到5863万元,同比下降49.71%到58.85%。 对于业绩预减原因,凯迪股份在公告中表示,2022年,受全球经济衰退影响,美元多次加息,终端消费能力下降,互联网等高科技行业人员需求缩减,导致产品的终端需求下滑,渠道库存去化速度不达预期,从而间接影响供应链配套产品的采购需求,由于客户端采购需求大幅下降,同时基于公司管理层对未来市场的判断,有部分投入必须战略性地维持(资产、团队等),单位产品的固定费用分摊增加,导致利润下降较多。 环境信披观察:1家公司应履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 随着绿色环保理念愈发受到重视,更加严格的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加速落地 ——2021年,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并印发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自2022年2月8日起,《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披露的环境信息应当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外,根据《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对于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变更、行政处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市场关注度高、时效性强的信息,企业被要求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形式及时披露。企业应当按照准则编制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并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 目前,多地已经公开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下一步,将加快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部分地区当前已经建成并向社会开放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A股绿色报告项目关注到,本期收录的生态环境监管记录,涉及被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司。 其中,上市公司晋控煤业(SH601001,股价12.42元,市值207.87亿元)子公司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塔山白洞井便被纳入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近期,文号为同环罚字[2023]8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大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于2022年8月19日对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白洞井属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未按时提交第二季度执行报告;该矿井面东沟排矸场部分矸石裸露,未进行黄土覆盖。由此,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被处以了合计壹拾万伍仟元的罚款。 对于上述处罚的披露情况、披露管理机制等问题,“A股绿色报告”项目记者在2023 年2月10日向晋控煤业发送了采访邮件,并致电晋控煤业,但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公司关于采访问题的回复。 环保处罚:陆家嘴控股子公司被开逾540万元环保罚单 2023年2月第一周,数据库收集到6家关联企业收到与生态环境相关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等,涉及7家上市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陆家嘴旗下的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岸公司”)收到了一笔处罚金额为542.7683万元的环保罚单。 具体而言,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综合管理制度类,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苏环行罚字﹝2023﹞05第005号,违法事实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处以了罚款542.7683万元。处罚决定日期显示为2023年1月 19日。 对于绿岸公司涉及的具体问题,2月9日记者致电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解,但对方表示,要公开的信息已经按照规定公开,不便透露更多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则显示,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 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则处罚下达之前,陆家嘴在今年1月1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中,曾提及一则涉及绿岸公司的潜在行政处罚。具体而言,陆家嘴公告显示,2022年7月,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向绿岸公司发�关于2号地块雷丁学校建设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称经现场检查,发现绿岸公司雷丁学校内建有物理、化学、生物和科学实验室。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雷丁学校项目须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供审批。但绿岸公司提交备案的环境影响登记备案表中没有涉及实验室。绿岸公司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构成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据此拟作�责令停止建设、罚款1430.9万元的处罚。 对此,陆家嘴在公告中表示,一则雷丁学校项目早已于2021年竣工;二则实验室处于设备安装阶段尚未投入使用,未造成任何污染后果,且已经主动完成整改,拆除了雷丁学校内的实验室设备;三则根据《苏州市涉企“免罚轻罚”清单3.0版 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第37项,对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如项目处于设备安装阶段,未发现污染后果且主动停止建设或者恢复原状的,不予处罚;四则拟处罚金额依据的投资额非项目的实际投资额。据此,绿岸公司申请行政处罚听证。2022年8月,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因涉及补充材料提交,听证中止,并明确由当地职能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评估后再行听证。 2023年1月,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向绿岸公司发�《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根据对雷丁学校项目总投资额评估结果,将拟处罚内容调整为责令停止建设、罚款 724.57万元,并决定于2023年1月13日恢复听证。陆家嘴在当时的公告中表示,绿岸公司将继续积极应对2号地块行政处罚听证,并根据相关规定,争取免罚。 但这一争取免罚是否已落空?2月10日,就此次绿岸公司所涉及的542.7683万元罚款的处罚具体情况,以及公司是否会提起行政复议等问题,记者向陆家嘴发送了采访邮件并致电,但截至发稿记者尚未收到关于采访问题的回复。 而在这笔处罚到来之前,绿岸公司正因土壤污染事件备受关注,上述提及的2 号地块潜在行政处罚也与该土壤污染事件相关。这一污染事件发酵于去年4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事项,其中涉及绿岸公司名下部分土地存在污染。 对此,陆家嘴在相关公告中指🎧,绿岸公司是其通过市场化竞买方式向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钢集团”)收购的子公司。根据苏钢集团于2016年8月挂牌时披露的信息,绿岸公司名下地块中,非焦化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基本未受到污染,可再开发利用;焦化区域的污染主要集中在4号地块局部区域,根据修复目标值,最终确定0~18米深度内,污染范围为17542平方米,污染土方量为39604立方米。此外,陆家嘴在公告中表示,股权交易后,绿岸公司已就苏钢集团所披露的污染范围进行了治理修复。 但去年4月14日,陆家嘴发布风险提示公告提及,绿岸公司意外发现已建设教育设施的2号、13号地块及尚未开发的3号、4号地块均存在严重污染风险,土壤或地下水中诸多元素大幅超标,不符合该等地块原对应的规划用地标准。 后续陆家嘴披露的信息显示,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初步调查结果为绿岸公司名下1号、2号、3号、4号、5号、6号及10号共7块土地存在污染。今年1月31日,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浒墅关镇政府网站公示了浒墅关镇人民政府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对这些地块的土壤污染调查情况。 陆家嘴则在今年1月的公告中表示,公司正全力以赴开展处置、维权工作,与苏州当地政府及苏钢集团交涉,推动相关责任方承担后续处置责任。相关进展公司将按季度定期进行信息披露。公告还提及,上述7幅地块土地面积约26.7万平 方米,2号地块项目已竣工,其余6幅地块尚未开发。截至2022年9月30日, 累计工程等投入金额约3.7亿元,对应的存货金额为44.9亿元。 在上述公司之外,近年随着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