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绿色周报丨6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 中国中铁旗下企业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 ◎2023年3月第四周,数据库搜集到5家关联企业收到与生态环境相关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等,涉及6家上市公司。 ◎近年随着ESG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每经记者宋可嘉每经编辑陈俊杰 上市公司汇得科技(SH603192,股价19.83元,市值27.50亿元)新登环境风险榜,中国中铁(SH601390,股价6.88元,市值1703亿元)旗下企业再 被罚……2023年3月第四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A股绿色周报第109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2023年3月第四周搜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6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 一周绿鉴:上市公司汇得科技新登环境风险榜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3月第四周) 总体来看,在2023年3月第四周,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风险信息共关联到6家上市公司。其中,3家属于国资控制企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6家上市公司背后有多达156.1万户的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将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本期,上市公司汇得科技便新登环境风险榜,因上市公司自身在今年3月14日被开出一笔环保罚单。 具体而言,文号为沪0116环罚﹝2023﹞6号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经查实,该单位于2022年1月12日至1月14日、2022年6月16日至18日将该单位生产中产生的真空蒸馏冷凝废水共计170余吨委托王成外运处理。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2021年修正)第七十八条第一款,汇得科技被处以了罚款20万元。 此次受到处罚的汇得科技是一家主营业务为聚氨酯树脂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的上市公司。同时,汇得科技为上海市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 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处罚决定被作出前,汇得科技曾提出听证申请。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开的相关听证公告显示:“应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本机关定于2023年2月8日13时30分在上海市金山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临桂路2430号)北3楼304会议室就其涉嫌将生产性污水外运处理案举行听证。” 环保处罚: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中国中铁旗下企业再被罚 2023年3月第四周,数据库搜集到5家关联企业收到与生态环境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等,涉及6家上市公司。 本期收录的数据中,上市公司中国中铁旗下的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录得了最高的处罚金额——56.27万元。 这笔罚款来源于文号为自环法沿滩罚字﹝2023﹞2号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而言,2022年12月8日,沿滩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沿滩区沿滩镇团结村的自宜铁路混凝土拌合站项目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场地部分搅拌废水未经三级沉淀池处理,通过雨水管道排入望子河。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在近两年内首次受到环境行政处罚,2021年8月9日,该公司也因通过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被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处罚 31.37万元(自环法沿滩罚字【2021】10号) 此外,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此次涉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有拒不配合调查的情况。具体为,2022年12月8日现场检查(勘验) 时,现场施工队队长拒绝签字:且2022年12月13日解除封查复查时发现该公司擅自撕毁封条进行生产,已移交公安协助调查处理。 另一方面,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显示,整改措施已落实。而综合上述及其他因素,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通过不正常运行水污染物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56.27万元。 在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之外,本期还值得注意的是中国铝业 (SH601600,股价5.52元,市值947.32亿元)控股、白银有色(SH601212,股价2.91元,市值215.48亿元)参股的甘肃华鹭铝业有限公司。近期,甘肃华鹭铝业有限公司也收到了一笔环保罚单。 文号为白市环罚字﹝2023﹞6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8月27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督办通知》,反馈甘肃华鹭铝业有限公司靖远分公司氮氧化物超过许可排放量。2023年1月6日,白银市生态环境局靖远分局执法人员对甘肃华鹭铝业有限公司靖远分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经检查发现分公司共有两个NOx排口,分别为年产15万t/a顶焙阳极煅烧,焙烧工段的焙烧烟气排放口和煅烧烟气排放口,两个烟气排放口均按要求安装了NOx在线监测系统,现运行的在线监测系统于2019年完成安装验收,同年与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监控网络并网,监测数据实时在线传输。企业在2021年、2022年两年度均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了自行监测及比对监测,两年的比对监测结果显示在线数据在误差要求范围内,可作为排放总量核算。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调取2021年度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年度报表,煅烧烟气排放口NOx排放量为31.3t/a,焙烧烟气排放口NOx排放量为68.3t/a,2021年度NOx排放总量为99.6t;排污许可证核定NOx排污总量为71.78t/a,NOx超总量27.82吨。调取2022年度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年度报表,煅烧烟气排放口NOx排放量为35t/a,焙烧烟气排放口在线监测装置于2022年11月18日出现故障,至2022年12月30日仍未正常运行,2022年度NOx排放量仅能体现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18日数值,为51t/a,根据焙烧烟气NOx1月至10月排放量及产品对比换算,2022年度NOx排放总量约为64t/a,2022年度NOx总排放量为98.41t。排污许可证核定NOx排污总量为71.78t/a,NOx超总量26.63吨。 由此,白银市生态环境局责令甘肃华鹭铝业有限公司督促靖远分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对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38.5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年随着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众公认的原则。 如对本项目环境数据存在疑问,或需就榜单涉及环境问题进行沟通反馈,请联系蔚蓝地图。 (实习生上官新昕、张艺蕾、黄佳钰对本文亦有贡献) A股环境风险榜详细数据查询及可视化互动专题,请扫描二维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