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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实发展:上实发展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8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简称:上实发展债券名称:19上实01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参与宝山区吴淞创新城15更新单元03-02、04-02地块竞拍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缴纳竞买保证金等竞拍相关事宜。2023年7月1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上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城发”)与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署了《成交确认书》、《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认竞得目标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由上实城发设立全资孙公司,开展上海市宝山区吴淞创新城15更新单元03-02、04-02地块的开发建设、销售运营和资产处置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32、33、35、38、41号))。 2.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披露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公告(临2023-37号))。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2023年1—9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公司负责人:曾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晓冰会计机构负责人:袁纪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