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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7财报-
国电电力: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1.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根据该解释规定,公司对期初和对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 2.2023年9月,公司所属子公司收购国能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期初和对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察哈素煤矿,正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截至报告披露日,按照属地政府有关要求临时停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贾彦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峰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柱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40,040,296.31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58,597,783.31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公司负责人:贾彦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峰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柱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解释”或“解释”),要求“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根据解释要求,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16号解释。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