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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新形势下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对策

2023-08-15晋颖、许黄未知机构记***
监管新形势下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对策

监管新形势下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对策 作者|晋颖「河北金融学院保险与财政学院副教授」许黄「河北金融学院保险与财政学院」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改革方案》中提出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筹除证券行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事项,标志着我国金融业经营体制向着混业经营转变。银行保险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如何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成为不可忽视的话题。本文基于银行保险发展现状的探究,发现银行保险行业存在不足,结合现有金融行业发展特点,提出监管新形势下未来我国银行保险发展对策建议。 引言 1.银行保险新形势 (1))政策层面 2022年7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 需要。实体经济是强国之本、兴国之基。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着力做强实体经济。银行保险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做好企业的“金融店小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需求。 (2))监管层面 2023年3月,《改革方案》中提出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组建标志着国家金融监管体制的进一步改革,有助于更好地统筹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事项,规范市场行为并助力市场健康发展。监管部门态度的转变,为银行保险创造了发展机遇。 (3))技术层面 当前,以ChatGPT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异军突起,已经在科技领域中取得了显著成就。与此同时,大数据、区块链和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也在不断地发展和进步。金融和科技的深度融合将助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银行保险也应当积极拥抱新兴技术,让技术赋能传统银行保险业务,实现效率与创新的双重飞跃。 2.我国银行保险行业发展现状 (1))监管现状 2008年我国原银监会和原保监会合作签署了《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谅解备忘录》),其中明确指出要加强跨业监管合作,规范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对现有金融资源的整合优化,助力银行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该谅解备忘录有力推动了银行保险的股权合作,有利于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融合发展,为二者深度合作做好了准备。《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在银行保险市场层面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而政策层面监管引导还需进一步完善。2010年10月原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监会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0〕90号),要求商业银行审慎选择合作保险公司,每个网点原则上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合作,合理评估客户风险,规范销售过程等。2014年1月原银监会和原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保监发 〔2014〕3号),在前者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相关规范行为,促进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直到2019年8 月原银保监会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引导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大力发展长期储蓄型和风险保障型保险产品,标志着银行代理保险销售业务的规范化文件正式出台。《办法》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规范销售行为,特别是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降低投诉率并提高服务质量。 (2))业务现状 近年来,我国银行保险渠道保费收入规模总体呈上升趋势。2018年银保渠道保费受政策影响整体跳减,2022年银保渠 道保费收入为11990亿元,较2021年稳定上涨988亿元,同比增长8.98%(如图1)。 从组织架构及管理模式来看,代理协议模式仍占据主导地位,该模式主要是通过一家银行同多家保险公司合作或者一家 保险公司和多家银行的短期合作,进行保险产品的销售,银行收取一定比例手续费。除了代理协议模式之外,合资、股权投资等组织形式也逐渐增多,多模式发展有利于银行与保险的深入合作。其中管理模式上采取成立单独的银行保险事业部进行银保业务核算,使得核算更加准确,更能反映银行保险真实的利润状况。从产品结构来看,产品形态应注重多元化。从2021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披露的84家人身险公司统计数据来看,银行保险产品由分红两全保险转向万能型产品。同时出现了一些新型的保障类产品,注重将保障型保险产品同银行自身产品相结合。在产品开发机制上,银行开始介入保险产品的开发,有助于产品的推广以及销售(见表1)。 从营销模式来看,由单一的银行柜台模式向互联网直销、网上银行、保险理财顾问等模式逐步发展,拓宽了银保产品的销售途径,保险科技的融合发展将为银行保险的销售提供更多可能。 (3))技术现状 技术赋能银行保险业务主要体现在前台业务处理和后台信息处理两方面。“银保通”系统是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较为普遍的一种技术合作模式,它是在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 之间进行实时联机交易的应用系统,主要为在银行办理保险业务的客户提供代理保险服务。 后台信息集中处理系统是将全国多个分支机构的后台数据集中统一处理,促进公司服务标准化、后台运作规范化,使得公司各客户资源信息有效共享。该系统在降本增效的同时有效降低风险,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监管新形势下银行保险发展特点 1.数字化转型趋势 2022年1月10日,原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 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到2025年,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银行保险行业要积极拥抱新兴信息技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智化技术赋能银行保险的各项业务,用技术深度赋能,提高企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例如:大家保险联合华为云共同打造银保云,实现了银保通业务上云,不仅满足了保险公司数据对接银行的安全监管要求,而且提升了云上交易安全性,实现了降本增效。 2.业务交叉融合 随着行业竞争以及金融监管的放松,我国金融机构间的综合化经营也在不断深入。金融控股公司拥有较强综合能力和资本体量,其为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打下了基础,进而产生了诸如“银信合作”“银证合作”以及“银保合作”的业务交叉融合。在习近平总书记“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指导下,银保合作助力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农业生产等都是银保业务的新发展形式。现阶段,银行和保险公司在产品创新、渠道整合、风险管理以及资金运作等方面进行业务深度融合,可以实现资源互补和优化,提供多元的金融保险产品和服务,进而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3.市场竞争态势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2021年银行代理渠道业务发展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银保业务保持健康平稳发展态势,服务保险业转型升级的能力得到持续提升。其中人身险公司银保业务保费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保费收入占各渠道中的比重进一步上升,新增保单和期交业务二者均实现增长,业务结构与品质表现十分出色。财产险公司银保业务虽然持续下滑,但是业务和渠道仍然高度集中,而地区差异性依然较大。 另外,银保市场加强互联网保险规范化经营,众多保险公司加大转型与投入力度,积极探索高内涵价值发展路径与银保 合作的新模式。例如:泰康人寿深耕医护领域多年,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通过整合集团医疗、护理等协同资源,将保险产品同有形医疗、护理服务结合起来,坚持长期保障型医护产品销售,在银行及客户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为保障型医护产品在银保渠道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传统监管下银行保险发展存在不足 1.分业监管存在弊端,监管体制有待完善 《改革方案》出台之前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是以“一行三会”为主的分业监管模式,其基于各金融主体的身份性质划分监管职责,不同金融行业之间有着明确的界限,每个行业提供的金融产品都具有各自的特点,易于识别。但是随着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创新,混业经营趋势日益明显,分业监管的弊端逐渐显现,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同金融市场发展形势已然无法匹配,其问题和挑战日益突出。首先是监管重叠问题,在传统分业监管模式下,由于存在多个监管部门且各部门间信息不畅等原因,导致监管权力的重复、政策重复实施等问题,从而降低了监管效率。其次是监管空白问题,分业监管导致金融行业各部分互相分割,信息传递不畅,对于困难以及敏感的问题,各方互相推诿,出现监管空白。最后还有监管套利的情况,在分业监管模式下,基于共同金融属性的金 融产品和行为在多个金融行业都有需求。同质化产品或行为由不同监管机构负责,监管标准的差异给被监管者个体带来套利空间。 2.银行保险关系松散,管理过程存在问题 从国外发展经验来看,银保合作应属于一种长期的利益共享关系,但我国银保合作大多数以银行兼营保险业务为主,合作期多为一年,实质性的长期深度合作较少。这就导致了银行与保险公司间的合作比较松散,不利于提高客户的的黏性,也导致目前银行保险在业务的种类以及服务等方面给客户 带来的便利有限,这样对客户的吸引力也有限,进而会影响银行保险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另外,保险公司对银保客户的二次开发造成银行客户信息的泄露及业务流失,则反映了银行保险合作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纰漏,阻碍了银行保险向着更高阶段发展(公众号-今日保条-收集整理)。 3.产品集中于短期趸交,价值贡献率低 从2021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披露的数据来看,银行保险渠道销售的险种主要集中在分红型、短期类保险产品,新单保费仍以趸交为主。从保险业务价值率来看,2021年平安人 寿、太保人寿、国寿股份的银保渠道的新业务价值率分别为4.9%、3.4%、6.9%,远低于代理人渠道的85.1%、88.6%、 87.2%。而保险产品中价值贡献率高的产品主要是缴费期限长、保障功能全的投资连结型及万能型险种,这些产品均能提高保险产品价值贡献率,而由于各种限制该类产品较少通过银保渠道销售。 4.专业人才缺乏,制约银行保险发展 与基金、理财、信托等产品相比,保险产品由于其条款及利益演示相对复杂,因此对银行的销售团队而言销售难度更高,除部分零售业务能力较强的银行外,国内多数商业银行的零售财富管理团队尚未配置专门代销保险产品的人员。由于缺乏专业的保险服务人才,导致银行保险业务无论在产品开发、销售以及售后等方面都缺乏充足的人才支撑,这也就降低了银保业务的经营质量以及服务水平,不利于银行保险深入合作发展。 监管新形势下未来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对策建议 1.混业经营背景下监管政策新要求 (1))强化功能监管,促进银行保险融合发展所谓功能监管即关注业务本身,对同类型业务采取统一的监管标准,区别 机构监管的全程审慎监管和风险控制,有利于减少监管重叠、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等情况发生。在银保融合发展的趋势下,应当把探索银行保险的功能监管、针对类似业务设置相对统一的法规和操作办法、理顺监管资源等作为重要任务。 (2))注重鼓励和规范银行保险,促进其良性发展在监管新形势下,银行保险混业经营成为大势所趋,银行保险良性可持续发展是监管部门的目标。在发展环境方面,制定鼓励性政策引导银行保险由代理协议模式向银保合资公司模式、银行自己直销保险的模式发展。例如:在税收方面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组建保险公司主导的金融控股公司等。在产品开发方面,加强银行保险产品的管理,实行产品核准备案制度。加强保险公司资产负债比的监管,引导保险业务健康发展。在产品营销和消费者保护方面,通过适时出台《银行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完善银保产品销售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的同时避免银行保险的误导宣传。以上措施对银行保险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了银行保险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2.激烈市场竞争下银行保险服务内涵的提升 (1))产品创新助力银行保险高质量发展 在保险市场竞争日益国际化背景下,保险公司需要加强产品创新,不断推出和开发新产品,拓展业务领域和利润空间,以确保产品竞争力。产品创新要明确产品开发重点,基于我国消费率偏低、储蓄率较高的特点,鼓励银行参与银保产品的设计和开发。根据消费者的不同偏好和特点,开发既能满足客户金融消费需求,又适合银行线下网络销售的新产品。以市场为导向,加大对消费者广泛需求的健康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开发力度,创新一些适合银行销售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