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奥园地产集团“金牌”销售服务激励办法 文件编号:DJT10-YX27版本号:B 总页数:4(含本页)生效日期:2019年4月26日 编制:营销管理中心编制日期:2019年4月22日 审核:张杰审核日期:2019年4月24日 批准:马军批准日期:2019年4月25日 1/4 1目的 为提升奥园销售服务品质、客户满意度及提升奥园品牌竞争力,确保奥园集团战略发展目标及地产集团全年业绩的达成,特在全地产集团范围内开展奥园“金牌”销售服务第三方神秘顾客测评及客户满意度测评。 基于该测评结果设定奖罚,旨在激励各项目加强销售服务意识,提升客户满意度,防范与监测销售风险,确保销售目标顺利达成。具体要求见如下激励办法。 2激励办法 2.1奖罚范围 对全地产集团下属各城市公司营销部进行奖罚激励,集团将每月持续进行神秘顾客调查,随机抽检各大主力在售项目(尾盘不检查),2019年3月-12月的每月检查分数将纳入考核内;集团同时进行准业主满意度调查,每月按一定比例抽取签约业主名单进行销售服务满意度和签约后沟通服务回访,2019年3月-12月的全年分数将纳入考核内。 2.2奖惩方案 奖罚对象为被检项目所属城市公司营销班子成员(包含:公司营销副总/总助、项目营销负责人、营销经理、策划经理、销售经理、售后经理等),神客被检项目负责接待的涉事项目置业顾问、项目代理置业顾问及代理公司。 2.2.1年度具体奖罚金额和条件原则,如下表: 考核维度 指标线 奖惩条件 奖惩事项、金额 神秘顾客 被测评城市公司3到12月平均得分率≧86% 公司奖:在集团各城市公司排名前三位。 排名第一:奖3万排名第二:奖2万排名第三:奖1万注:如公司只有单项目测评,则不参与此项评奖,只能按项目奖评奖。 被测评项目3到12月平均得分率≧86%(项目被测评不少于两次才列入考核) 项目奖:按集团所有项目得分排名前三位。 排名第一:奖3万排名第二:奖2万排名第三:奖1万 被测评项目3到12月平均得分率≦70%(项目被测评不少于两次才列入考核) 项目平均得分为70%-65% 扣除营销班子成员12月份绩效工资3000元/人。 项目平均得分为64%-60% 扣除营销班子成员12月份绩效工资5000元/人。 项目平均得分为≦59% 扣除营销班子成员12月份绩效工资8000元/人。 销售服务满意度 被测评城市公司全年满意度 ≥86% 公司奖:在集团各城市公司排名前三位。 排名第一:奖3万排名第二:奖2万排名第三:奖1万注:可与神秘顾客奖惩重复,未达标则按客户满意度KPI指标扣分 签约后服务满意度 被测评城市公司全年满意度 ≥72% 公司奖:在集团各城市公司排名前三位。 排名第一:奖3万排名第二:奖2万排名第三:奖1万注:可与神秘顾客奖惩重复,未达标则按客户满意度KPI指标扣分 备注:奖励金额作专项申请列支。2.2.2月度第三方神秘顾客测评得分考评: 2.2.2.1月度整改 被考评项目必须认真研究当月神秘客户调查扣分项,总结自身服务不足之处,做好提升整改方案和服务培训工作,并将提升方案及培训总结于次月末30日前提交营销管理中心备案。 2.2.2.2“置业顾问”模块当月分数考评 被考评项目“置业顾问”模块评分项中仅占70%-60%得分比率的,停止涉事置业顾问(含代理)销售接客工作,并重新学习培训营销管理制度,经考核合格后才可上岗,如扣分项涉及代理销售团队,则一次性扣罚代理公司1万元代理费;评分低于60%(不含)的得分比率,将考虑给予涉事置业顾问(含代理)解聘处理,如扣分项涉及代理销售团队,则一次性扣罚代理公司2万元代理费并考虑给予解约处理。 “到访信息系统录入”指标城市公司累计全年扣分超过2次以上(不含), 另外扣除所属城市公司营销班子成员12月份绩效工资1000元/人。 具体奖惩人员名单及分配方案由地区公司分管营销领导确定,但应在本通知颁布之日起七天内确定具体项目的奖罚分配方案并由责任人签名确认,并报送地产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及营销管理中心备案。 本激励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最终解释权归于地产集团营销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