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880公司简称:ST南卫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李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项琴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亚华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是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等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 第四节公司治理18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20 第六节重要事项2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3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6 第十节财务报告37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载有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的半年度报告文本。报告期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及公告原文。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本公司、ST南卫 指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南卫 指 安徽南卫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江苏医药 指 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云南白药 指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有限公司 日本厚生劳动省 指 日本负责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的主要部门,主要负责日本的国民健康、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提供、药品和食品安全、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弱势群体社会救助等职责。 FDA 指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TÜVSÜD 指 TÜV(TechnischerÜberwachungs-Verein)为技术检验协会,TÜVSÜD是TÜV南德意志集团,为电子电气、航空、汽车、医疗、食品、能源、化工、通讯、轨道交通、纺织、大型工业设备、游乐设施等提供测试以及产品认证服务。 ISO 指 国际标准化组织,负责除电工、电子领域之外的所有其他领域的标准化活动。 GMP 指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ODM 指 原始设计商(OriginalDesignManufacture),一家厂商根据另一家厂商的规格和要求,设计和生产产品,受托方拥有设计能力和技术水平,基于授权合同生产产品。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南卫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 JiangsuNanfangMedical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李平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许林晔 张雨萌 联系地址 江苏省武进经济开发区果香路1号 江苏省武进经济开发区果香路1号 电话 0519-86361837 0519-86361837 传真 0519-86363601 0519-86363601 电子信箱 info@nanfangmedical.com info@nanfangmedical.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江苏省武进经济开发区果香路1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不适用 公司办公地址 江苏省武进经济开发区果香路1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13149 公司网址 www.nfmedical.com.cn 电子信箱 info@nanfangmedical.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报告期内未变更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投资管理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报告期内未变更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南卫 603880 -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52,868,398.82 255,712,885.01 37.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00,369.63 6,236,905.15 26.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130,725.24 5,825,713.98 39.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888,400.90 21,192,688.41 -500.5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24,560,433.85 616,660,064.22 1.28 总资产 1,408,619,821.43 1,457,234,107.47 -3.34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2 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2 5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2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7 0.96 增加0.3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1 0.89 增加0.42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营业收入增加主要系防护用品销售增加及其他产品相应增加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加主要系收入增加,利润增加所致; 3、每股收益增加主要系利润增加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本期经营性活动的应付款项增加所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13,798.1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78,567.12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债务重组损益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1,473.0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3,651.45 减: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230,355.6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 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行业发展情况说明 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 “十四五”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医药工业向创新驱动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 “十四五”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局起步相互交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医药工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将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新一轮技术变革和跨界融合加快。围绕新机制、新靶点药物的基础研究和转化应用不断取得突破,生物医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以基因治疗、细胞治疗、合成生物技术、双功能抗体等为代表的新一代生物技术日渐成熟,为医药工业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提供了广阔空间。全球医药产业格局面临调整,各国愈发重视医药工业的战略地位,人才、技术等方面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同时,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产业链供应链加快重塑,对我国传统优势产品出口和向更高价值链延伸带来了挑战。新发展阶段对医药工业提出更高要求。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健康中国建设全面推进,居民健康消费升级,要求医药工业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我国经济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求医药工业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 为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支持医疗器械行业健康平稳发展的相关政策,为国产医疗器械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是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全面督促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关键岗位人员责任落实。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梳理归纳了持有人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药物警戒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的职责和资质要求,同时细化了持有人质量管理要求和机制,强调持有人应当建立药品追溯制度、药品召回制度、药物警戒制度、停产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等。明确了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依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持有人的监督检查,将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关键人员和质量管理相关人员履职尽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等情况。持有人应当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抽查检验,并配合对相关方的延伸检查,不得拒绝、逃避监督检查,不得干扰、阻扰或拒绝抽查检验,不得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不得擅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