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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重机: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31财报-
华东重机:2023年半年度报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翁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惠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静娴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1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4 第六节重要事项2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8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9 第十节财务报告4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以上文件均齐备、完整,并备于本公司证券事务部以供查阅。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华东重机 指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集团公司、华重集团 指 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振杰投资 指 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 华科投资 指 无锡华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润星科技、广东润星 指 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新润星 指 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新润星 指 江苏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 华东智能 指 无锡华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南通华东 指 南通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南通华重 指 南通华重港务有限公司 (新加坡)发展 指 华东重机(新加坡)发展有限公司 华东光能 指 无锡华东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华东光能(徐州) 指 华东光能科技(徐州)有限公司 华东光能(亳州) 指 华东光能科技(亳州)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华东重机 股票代码 002685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华东重机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WUXIHUADONGHEAVYMACHINER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HDHM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翁杰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沈龙强 万红霞 联系地址 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 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 电话 0510-85627789 0510-85627789 传真 0510-85625595 0510-85625595 电子信箱 securities@hdhm.com securities@hdhm.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83,748,319.10 597,278,172.53 -35.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5,514,470.67 30,392,021.06 -249.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5,967,056.44 28,276,905.61 -297.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3,510,714.08 40,007,371.89 -16.2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52 0.0302 -249.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52 0.0302 -249.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5% 1.25% -3.3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332,626,486.98 3,377,304,746.65 -1.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194,956,739.99 2,239,851,467.94 -2.00%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641,339.6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580,676.74 债务重组损益 875,349.4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825,692.2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3,40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18,390.8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93,153.2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45,234.66 合计 10,452,585.7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聚焦“集装箱装卸设备”和“智能数控机床”为主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同时,公司借助光伏行业发展机遇,拓展太阳能电池组件业务,推进业务结构转型升级。 (一)集装箱装卸设备 公司集装箱装卸设备(港机)主要产品有岸桥、轨道吊、轮胎吊等,主要应用于港口的集装箱船舶装卸作业、铁路集装箱装卸、集装箱堆场的堆存和拖车装卸装箱等。公司经过多年对港口自动化设备相关技术的研发投入,系列产品已经较为成熟且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目前公司已成为国际一线集装箱码头运营商的设备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港机业务平稳运行,在扩大内需战略实施及国内外经济恢复态势下,公司抢抓国内外码头港机设备升级改造机遇,招投标量出现一定增长,公司在手港机订单较为充足。报告期内,公司与新加坡国际港务集团(简称“PSA国际”,全球规模最大以及运营管理最先进的集装箱码头运营商之一)签订了《采购框架协议》,公司成为PSA国际轨道吊(RMG)、轮胎吊(RTG)及堆垛起重机设备的优选投标人,业务服务范围包括PSA国际旗下所有码头。公司于2022年7月与PSA签署的自动化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项目在正常执行中。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项目中标及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二)数控机床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润星科技是专业从事高端智能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中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以及自动化交钥匙工程等。 Canalys研究显示,2023年第一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2.698亿台,下降了13%,2023年二季度全球智能手机销量2.58亿台,同比下降10%。根据IDC预计,2023年全球PC和平板电脑出货量预计3.848亿台,比去年下降15.2%。报告期内,由于数控机床业务下游消费电子代加工行业开工率持续走低,机床设备投资需求不足,导致公司机床业务产销量和毛利率水平出现同比下降。 (三)光伏电池组件业务 1、光伏行业发展情况及转型背景 (1)光伏行业市场需求巨大,抓住历史机遇 根据我国国民经济“九五”计划至“十四五”规划,国家对光伏行业的支持政策经历了从“积极发展”到“重点发展”再到“大力提升”的变化,国家政策对光伏发展支持力度越来越大。根据《“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大力提升光伏发电规模成为“十四五”时期的重要任务。2020年9月,习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首次提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预计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争取在2060年之前实现碳中和,并将该目标写入了国家发展规划。二十余年间,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出台了多项行动方案以及重点领域和行业政策措施。2022年在上游硅料价格高企的不利情形下,国内光伏新增装机87.41GW,同比大幅增长了59.27%。2023年以来上游硅料价格回落后,刺激下游需求进一步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2023年上半年光伏新增并网容量78.42GW,同比增长154%。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最新预测,2023年国内新增光伏装机容量将达120~140GW。我国光伏累计装机容量已于今年3月超越水电成为全国第二大装机电源。海外光伏市场也如火如荼,欧洲加速摆脱对外能源依赖、美国维持对东南亚组件关税豁免、巴西分布式退补抢装表现积极,其它新兴市场也持续推进能源转型,对光伏产品保持旺盛需求。据盖锡咨询数据,上半年我国组件出口量共计98.9GW,同比增长18.16%,依然保持中国制造全球需求的市场格局。 (2)迎合产业转型,发展N型电池片技术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2022年国内光伏新投产的量产产线仍以PERC电池片产线为主;2022年下半年部分N型电池片产能陆续释放,PERC电池片市场占比下降至88%,N型电池片占比合计达到约9.1%,其中N型TOPCon电池片市场占比约8.3%,异质结电池片市场占比约0.6%;可以确定,TOPCon电池片技术是目前最为成熟的新一代电池产品先进技术。 据InfoLinkConsulting预计,全年N型组件市占率将达到25%-30%,相较去年提升超过17-22个百分点。由于N型光伏产品发电量更高,且对原材料纯度要求更为严格,制造端工艺更为复杂,在产业链爆发初期各环节N型产品均呈现不同程度溢价。因此,在行业新一轮技术迭代及扩产周期中,N型产能释放速度更快,成本管控更优,技术理解更深的企业有望快速抢占并提升市场份额。 2、公司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