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95公司简称:国电电力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贾彦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金柱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0.50元(含税)。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7,835,619,082股,预计分红金额8.92 亿元,占公司2023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实现归母净利润的29.85%。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际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 第四节公司治理18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20 第六节重要事项2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2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5 第十节财务报告44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国家能源集团 指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神华 指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控股装机容量 指 全资电厂装机容量与控股电厂装机容量之和 上网电量 指 电厂所发并接入电网连接点的电量 上网电价 指 发电企业与购电方进行上网电能结算的价格 利用小时 指 统计期间机组(发电厂)实际发电量与机组(发电厂)平均容量(新投产机组按时间折算)的比值,即相当于把机组(发电厂)折算到按额定容量满出力工况下的运行小时数 供电煤耗 指 火电厂每供应一千瓦时电能平均所耗用的标准煤数量,单位为克/千瓦时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国电电力 公司的外文名称 GDPOWERDEVELOPMENT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GDP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刘国跃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任晓霞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 电话 010-58682100 010-58682100 传真 010-64829902 010-64829902 电子信箱 gddl_dm@chnenergy.com.cn gddl_zd@chnenergy.com.cn 注:公司目前由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钢铁路90号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101 公司网址 www.600795.com.cn 电子信箱 GDpower@chnenergy.com.cn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电电力 600795 东北热电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收入 88,352,224,658.60 91,158,239,832.09 91,158,239,832.09 -3.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87,518,093.06 2,291,541,370.74 2,295,449,156.29 30.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691,062,598.71 2,074,805,249.04 2,078,713,034.59 29.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958,788,742.33 21,332,924,513.41 21,332,924,513.41 -29.8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比上年年末 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6,587,884,519.61 45,026,979,993.05 45,060,734,589.72 3.47 总资产 433,493,714,304.99 412,883,437,099.24 412,851,885,447.67 4.99 (二)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8 0.128 0.129 31.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8 0.128 0.129 31.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1 0.116 0.117 30.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397 5.100 5.107 增加1.297个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81 4.628 4.636 增加1.153个 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根据该解释规定,公司对期初和对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涨30.37%,主要原因一是燃料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二是上年9月份转让的宁夏区域公司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9.88%,主要原因一是本期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二是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 4.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上涨31.25%,主要原因是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583,448.6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34,874,024.41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债务重组损益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228,903,770.1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2,486,665.04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8,878,894.6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所得税影响额 11,363,642.8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2,149,876.29 合计 296,455,494.35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 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情况说明1.全社会电力供需基本平稳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3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上半年,国民经济恢复向好拉动电力消费增速同比提高,电力行业全力以赴保安全、保民生、保重点供电,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全国全社会用电量4.3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受来水偏枯、电煤供应紧张等因素叠加影响,西南地区少数省级电网在部分时段电力供需形势较为紧张。预计2023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9.1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左右,其中下半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7%。 2.煤电继续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2023年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4.1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其中,火电同比 增长7.5%;水电同比下降22.9%;风电同比增长21.2%。受主要水库蓄水不足以及今年以来降水持续偏少影响,叠加上年同期高基数等因素,今年以来水电发电量同比持续下降,且降幅扩大,煤电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最主要电源,煤电发电量占全口径总发电量的比重保持在六成,有效弥补了水电出力的大幅下降,充分发挥兜底保供作用。 3.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超过50% 截至2023年6月末,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7.1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 量13.9亿千瓦,同比增长18.6%,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51.5%,同比提高3.4个百分点。上半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4亿千瓦,其中,新增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7842万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55.6%;电力投资同比增长32.2%,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电源投资比重达到88.6%。新能源发展步伐迅猛,进一步印证了以多元快速保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新能源发电快速发展带动下,预计2023年全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规模将有望历史上 首次突破3.0亿千瓦,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超过2.3亿千瓦。4.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格局加速演进 《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正式发布,全面阐述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理念、内涵特征,突 出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趋势,适应清洁、安全、经济、供需协同的能源发展需求。国家发改委修订《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电力负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需求侧、负荷侧管理升级,将指导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需求响应机制,积极支持需求响应常态化运行,引导用户优化用电方式,调节电力负荷,促进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助力新型电力系统与统一电力市场建设。 5.煤炭生产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