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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益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30财报-
同益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50 2023年8月30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邵羽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华青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华青翠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如涉及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近期不存在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有严重不利影响需作特别提示的风险因素。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6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8 第六节重要事项2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1 第十节财务报告4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邵羽南先生签名并盖公章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文件原件;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邵羽南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华青翠女士签名,并盖有公章的财务报表;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同益股份 指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 指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6月的会计区间 苏州创益 指 苏州创益塑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港同益 指 香港同益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同益研发 指 深圳市前海同益科技研发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前海同益 指 深圳市前海同益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惠州高分子 指 惠州市同益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苏高分子 指 江苏同益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江西高分子 指 江西同益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同益软硬 指 深圳市同益软硬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同益云商 指 深圳市同益云商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同益伟创 指 深圳市同益伟创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同益智联 指 深圳市同益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东恒盛通 指 广东恒盛通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聚赛龙 指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同益股份 股票代码 300538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同益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TongyiIndustr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邵羽南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涛 朱慧芬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N12区新湖路99号壹方中心北区三期A塔1001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N12区新湖路99号壹方中心北区三期A塔1001 电话 0755-21638277 0755-21638277 传真 0755-27780676 0755-27780676 电子信箱 tongyizq@tongyiplastic.com tongyizq@tongyiplastic.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410,503,852.76 1,081,016,965.15 1,081,016,965.15 30.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447,528.15 3,709,849.09 3,709,849.09 100.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033,990.82 159,779.90 159,779.90 3,050.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7,326,576.39 64,725,192.12 64,725,192.12 -42.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2 0.02 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2 0.02 1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1% 0.36% 0.36% 0.3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926,979,761.47 2,118,597,738.14 2,124,663,865.53 -9.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42,847,662.97 1,034,919,898.23 1,034,919,898.23 0.77%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因此公司调整了资产负债表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数据的期初数。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447,099.2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451,488.90 主要系收到政府租赁补贴等政府补助;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822,831.8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8,588.80 减:所得税影响额 446,482.4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5,790.49 合计 2,413,537.3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作为中高端化工及电子材料供应链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商,公司通过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满足客户对材料应用品质、速度、成本、结构设计和创新的需求,从而实现产品销售。公司销售的产品为中高端化工及电子材料,主要应用于手机及移动终端、消费类电子、智能家电、汽车、新能源、5G行业、芯片以及显示面板等领域品牌客户产品的零部件、功能件、结构件或外观件。 公司于2020年在夯实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向下游延伸产业链,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方式投资建设“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自主研发、生产复合材料板棒材产品,满足客户对复合材料板棒材及其他不同类型产品的需求,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为客户提供更多的产品与解决方案,增强客户粘性。公司于2021年新增产业互联网线上销售塑料原材料的商业模式,依托同益云商互联网平台,以直销、集采、供应链金融和智慧仓储服务为主要业务模式,实现塑胶原材料的线上化销售,为集团业务的数字化模式奠定基础。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秉承“让材料应用更简单”的使命,为10个行业、100个知名品牌、1000家大型加工企业、10000家优质中小型企业提供更具价值的材料解决方案,满足其对材料应用的需求,力争成为国内领先的中高端化工及电子材料研发、生产以及技术服务方案提供商。 1、代理与方案板块 公司采用“品模贯通”模式,即通过自身的专业服务团队及整合原材料厂商的技术资源,建立共同服务全产业链的战略合作关系,为客户提供新材料推介、材料选型引导、结构设计、加工工艺优化创新、开模试料服务、设备改造及推荐、检测认证服务、技术培训、量产供料等全过程技术支持与服务。在下游品牌商的材料采购与加工环节中,协助其缩短新品开发及试料周期、及时响应处理技术问题、提高产品直通率和产品良率、降低综合制造成本,并提高其生产交付的快速反应力。同时,公司通过自身的专业化库存管理、上下游信息服务及整合原材料厂商资源,满足客户原料采购品种、数量和时效的柔性化供应需求,协助客户优化库存管理,降低材料存货成本。综上所述,公司以提高材料的使用效率、降低供应链端综合成本、保障供给安全为使命,形成供应链中的自身核心价值,从而实现材料销售。 图1:业务流程及价值服务 公司的业务模式在下游细分市场具有可复制性,即借助日益积累的上下游产业链端资源网络,发掘新的细分市场服务机会。公司依托现有资源的网络协同效应,将业务模式向新的细分市场进行复制,进而形成多个细分市场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综合竞争力,促进经营业务与价值空间不断拓展提升。此外,公司的业务模式还具有新产品可延伸性,即通过下游品牌商对公司专业服务的认可,在其产品项目中由提供某一种材料,延伸至提供多种相关材料组合、配套组件或半成品集成等,形成材料应用的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进一步深化满足下游品牌商对直通率、供货效率、综合成本等方面的服务需求,从而提升单个应用项目的材料销售额和附加价值。 2、自主品牌生产板块 在不断扩大原有业务的同时,基于对新材料产业的深度洞察、对行业发展方向的及时掌握以及对终端品牌商需求的深入了解,公司于2020年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资金,拓展产业链至复合材料板棒材(特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