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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富瀚: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30财报-
鸿富瀚:2023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39 二零二三年八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定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巍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面临的风险与应对措施详见本报告“第三节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22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5 第六节重要事项2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2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7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8 第十节财务报告3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原件; (四)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文件的备至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鸿富瀚、本公司、公司 指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富士康集团 指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鹏鼎控股 指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欧菲光 指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村田公司 指 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及其控制的公司 安费诺集团 指 安费诺(东亚)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京东方 指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立讯集团 指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正崴集团 指 正崴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业成光电 指 业成光电(深圳)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会 指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指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监事会、监事会 指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 指 2023年半年度 律师 指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立信、立信会计师、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准则解释第16号 指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鸿富瀚 股票代码 301086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鸿富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Hongfuhan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定武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思明 廖梦慧 联系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轩社区大布头路330号百邦工业园C栋101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轩社区大布头路330号百邦工业园C栋101 电话 0755-23766649 0755-23766649 传真 0755-29808289 0755-29808289 电子信箱 ir@hongfuhan.cn ir@hongfuhan.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龙岗大道8288号大运软件小镇27栋5层511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15 公司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轩社区大布头路330号百邦工业园C栋101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10 公司网址 www.hongfuhan.cn 公司电子信箱 ir@hongfuhan.cn 临时公告披露的指定网站查询日期(如有) 2023年07月21日 临时公告披露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如有)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地址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媒体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轩社区大布头路330号百邦工业园C栋101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册登记日期 注册登记地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报告期初注册 2021年11月15日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龙岗大道8288号大运软件小镇27栋5层511 91440300671880010T 91440300671880010T 91440300671880010T 报告期末注册 2023年06月30日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龙岗大道8288号大运软件小镇27栋5层511 91440300671880010T 91440300671880010T 91440300671880010T 临时公告披露的指定网站查询日期(如有) 2023年06月30日 临时公告披露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如有)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280,910,482.54 316,459,054.29 316,459,054.29 -11.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8,635,886.54 61,158,628.57 61,158,628.57 -4.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0,595,565.66 51,778,717.62 51,778,717.62 -2.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7,479,357.24 48,300,452.17 48,300,452.17 19.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5 1.02 0.68 -4.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5 1.02 0.68 -4.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7% 3.44% 3.44% -0.3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346,937,095.72 2,351,706,431.78 2,351,746,325.38 -0.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66,686,069.96 1,882,380,147.63 1,882,418,308.06 -0.84%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 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 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要求,公司及中国境内分子公司将确认因租赁业务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按《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公司需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 报表项目 变更前(元) 变更后(元) 调整金额(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049,528.70 19,089,422.30 39,893.60 未分配利润 393,885,839.24 393,923,999.67 38,160.43 少数股东权益 3,569,780.33 3,571,513.50 1,733.17 项目,因此公司需追溯调整2022年末相关数据,调整项目及数据如下所示: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表项目 变更前(元) 变更后(元) 调整金额(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849,697.51 14,925,967.64 76,270.13 未分配利润 153,705,709.94 153,781,980.07 76,270.13 详阅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3,158.6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401,896.0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989,412.9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283.57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18,362.7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32.45 合计 8,040,320.8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