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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悦科技: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30财报-
永悦科技: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879公司简称:永悦科技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陈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水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夏玲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19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21 第六节重要事项2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0 第十节财务报告4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常用词语释义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永悦科技 指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永悦贸易 指 福建省永悦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永悦新材 指 泉州市泉港永悦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永悦孟加拉 指 YONGYUESCIENCE&TECHNOLOGYCO.BD.LTD,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诚联新材 指 诚联新材料(福建)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泉州永悦新材料 指 泉州永悦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永悦北京分公司 指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本公司的分公司 盐城永悦 指 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江苏华英 指 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协议转让 指 《关于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民航局 指 中国民用航空局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永悦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 YONGYUESCIENCE&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YONGYU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陈翔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水宝 陈颖 联系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永盛路东,瑞丰路南大学生创业园5幢 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永盛路东,瑞丰路南大学生创业园5幢 电话 0595-87259025 0595-87259025 传真 0595-87269725 0595-87269725 电子信箱 zsb@fjyykj.com zsb@fjyykj.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永盛路东,瑞丰路南大学生创业园5幢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于2022年10月变更为现注册地) 公司办公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62103 公司网址 http://www.fjyykj.com 电子信箱 zsb@fjyykj.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法务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永悦科技 603879 无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47,519,316.97 132,597,652.90 11.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524,732.31 -5,054,184.51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8,192,062.87 -6,395,902.40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234,927.72 20,190,787.06 -358.7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80,844,258.56 501,859,728.51 -4.19% 总资产 586,553,385.26 551,682,859.69 6.32%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84 -0.0139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84 -0.0139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02 -0.0177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5 -0.96 减少2.59个百分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9 -1.22 减少2.47个百分 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2,295.8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761,046.0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债务重组损益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4,129.4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所得税影响额 224,367.8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772.91 合计 667,330.56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 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一、报告期公司所属行业: (一)不饱和聚酯树脂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不饱和聚酯树脂版块业务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代码:C26)分类。根据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及主导产品的应用领域,公司不饱和聚酯树脂版块业务处细分行业为不饱和聚酯树脂行业。不饱和聚酯树脂行业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较多,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下,行业市场份额逐步向品牌企业集中,并形成了部分具有自主品牌、规模较大和渠道优势的大型企业。国际上规模较大的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企业主要为亚什兰集团公司和荷兰皇家帝斯曼集团,上述两家企业均已在我国设厂。公司人造石树脂已成为国内规模较大的人造石树脂供应商之一。 (二)无人机行业 我国工信部印发的《关于促进和规范民用无人机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综合考虑产业成熟度提升后的发展规律,民用无人机产业将由高速成长转向逐步成熟,按照年均25%的增长率测算,到2025年民用无人机产值将达到1800亿元。根据VerifiedMarketResearch所发布的数据,全球无人机市场规模在2021年达到269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721亿美元,从2022年到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7.22%。2022年6月,民航局印发《“十四五”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规划》,首次将通用航空列入国家发展五年规划,明确将无人机的广泛应用列为重点任务,将无人机作为新兴业态进行科学规划。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方向以及产业布局规划,为了更加准确清晰反应公司真实经营情况,对公司现有产业进行梳理,按照产品所处行业进行重新归类,形成了不饱和聚酯树脂和无人机业务两大版块业务。 三、主要经营模式 1、不饱和聚酯树脂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对外采购苯乙烯、顺酐、废旧PET、废塑料、二甘醇、苯酐等原材料,部分原材料直接向生产厂商采购,部分原材料向生产厂商的经销商采购。公司根据销售订单,结合原材料库存情况,以及对原材料市场价格走势的预判,通过比较备选供应商的品牌、质量、持续供应能力、售后服务、价格等因素后,择优选择并纳入合格供应商体系,进行后续采购活动,并每年进行评定。目前,公司已形成较为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针对大宗原材料每年与合格供应商洽谈采购计划。公司主要采取每月根据生产需要和原材料的市场行情确定采购量和采购价格的采购方式;为预防原材料阶段性短缺,或因不确定因素造成的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以保证公司生产的持 续性稳定性为前提,需求量较大的原材料也采取合约采购的方式,在一定合约期限内,与供应商约定具体的合约数量,执行约定的原材料定价方式。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原材料采购质量管理体系,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产品无法入库和使用。 (2)、生产模式 公司综合考虑订单情况和库存情况制定产品生产计划,在满足客户订单和安全库存的前提下依托自身生产能力自主生产。 公司制定并遵照执行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销售部取得订单,再结合产成品库存状况,编制销售计划;生产管理部根据销售计划,编制生产计划、原材料采购计划,并安排车间组织生产;质检部根据产品的执行标准和技术部门下达的工艺及操作规程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成品以及原材料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评定。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不存在经销模式。直销客户中,包括生产商和贸易商,以生产商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