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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德: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29财报-
万邦德: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守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守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施汇红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存在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及国家政策调整、原材料价格及产品研发、市场竞争等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经营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3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5 第六节重要事项4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5 第十节财务报告6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上述文件置备于公司证券部备查。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万邦德 指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 指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万邦德集团 指 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 万邦德(杭州)投资 指 万邦德(杭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万邦德健康科技 指 温岭市万邦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万邦德研究院 指 万邦德(湖州)健康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万邦德制药 指 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贝斯康 指 江苏贝斯康药业有限公司,系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杭州添祥 指 杭州添祥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万邦德医疗科技 指 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康慈医疗 指 浙江康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GMP 指 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质量管理体系 QSR 指 QualitySystemRegulation,质量体系规范 元 指 人民币元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万邦德 股票代码 002082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万邦德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WANBANGDEPHARMACEUTICALHOLDINGGROUP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赵守明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同科 联系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 电话 0576-86183899 0576-86183899 传真 0576-86183897 0576-86183897 电子信箱 wbdzy@wepon.cn wbdzy@wepon.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738,559,658.78 731,172,957.40 731,172,957.40 1.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1,589,260.04 58,095,240.03 57,194,255.23 -44.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8,930,975.60 46,309,465.11 45,408,480.31 -58.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8,447,868.71 -249,613,445.42 -249,613,445.42 40.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15 0.0940 0.0926 -44.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15 0.0940 0.0926 -44.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7% 2.21% 2.18% -1.0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4,375,472,822.74 4,215,632,905.31 4,218,038,019.21 3.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649,516,512.79 2,688,085,939.51 2,687,230,510.60 -1.40% 公司2023年半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基本处于持平状态,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降幅主要系公司参与省际联盟集 采产品的平均价格下调,导致产品毛利有所下降,带量分配及实施在集采产品延伸到20多个省区的情况下仍未达预期,导致产品销售额未有增长,影响公司利润水平。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就“关于单项交易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则,公司根据相关条款自2023年1月1日开始实行。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83,345.2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2,901,423.07 主要系政府补助金增加所致。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491,900.00 主要系出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所致。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1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09,609.22 主要系本期捐赠支出及违约金赔偿收入所致。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32,808.9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9,275.20 合计 12,658,284.4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聚焦医药制造和医疗器械大健康产业,布局多元化发展战略,形成医药制造产业、医疗器械产业多元并进的发展格局,集医药制造和医疗器械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及《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 1、医药行业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一年。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医药制造产业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密切相关,对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经济的持续增长、人民健康消费升级以及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保障覆盖面及保障力度不断加大,人口老龄化、城市化、健康意识的增强以及慢病患病率的不断扩大均促使医药需求持续增长。且医药消费具有刚需性质,我国医疗卫生费用支出逐年提高,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相关数据,2018年-2020年全国卫生总费用保持10%以上的增长;医疗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政策频出,精准施政,医药制造业整体处于稳步发展阶段,并逐步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机遇与挑战并存,依旧是未来增长预期比较明确的行业之一。 同时,我国医药行业监管较为严格,且监管架构、规定及执行措施不断优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两票制”和“一票制”、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改革、加强合规执法力度、基药扩容等医药政策调控下的供给侧改革使医药行业整体承压,近几年不断出台的各类政策使竞争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例如,在集采常态化、制度化的趋势下,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全面铺开对企业的多产品运营能力、保供能力、渠道下沉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加强罕见病用药保障,药品降价压力及终端竞争格局变化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竞争,也进一步压缩了药品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6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3,884.6亿元,同比下降16.8%;其中,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约12,496亿元,同比下降2.9%,实现利润总额1,794.5亿元,同比下降17.1%,降幅较上年同期缩小10.5个百分点。 2023年上半年,随着宏观环境对行业影响的逐步减弱,医药行业将回到增长的趋势中,行业的长期增长逻辑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依然是行业成长的重要驱动力。 (1)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明确要求,到2025年各省(区、市)国家和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500 个以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5类以上。 2023年2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定不移推进 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持续扩大药品采集覆盖面,持续扩大药品集采覆盖面。到2023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 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