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0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政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德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海涛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局会议。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2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2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3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4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4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4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4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中国宝安集团、本公司、公司、本集团、集团 指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宝控股 指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贝特瑞 指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际精密 指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友诚科技 指 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地和 指 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华博 指 武汉华博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宝安新材料 指 江西宝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宝航 指 北京宝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马应龙 指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佛药业 指 深圳大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绿金高新 指 成都绿金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瑞阳 指 山东瑞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瑞鞍 指 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华信达 指 深圳市华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运通公司 指 深圳市运通物流实业有限公司 恒安公司 指 深圳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中级法院 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桦盈实业 指 深圳市桦盈实业有限公司 古马岭金矿 指 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华一发展 指 华一发展有限公司 国发建富 指 国发建富实业有限公司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中国宝安 股票代码 000009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中国宝安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CHINABAOANGROUP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CBG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陈政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局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郭山清 李哲、张晓明 联系地址 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8、29层 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8、29层 电话 0755-25170336 0755-25161202、0755-25170382 传真 0755-25170367 0755-25170300 电子信箱 zgbajt@163.net zgbajt@163.net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6,282,917,663.35 13,511,408,089.55 13,511,408,089.55 20.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91,669,061.64 423,195,842.67 423,195,842.67 16.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29,671,097.09 429,373,017.46 429,373,017.46 -23.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077,547,200.25 -218,056,954.00 -218,056,954.00 1,511.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06 0.1641 0.1641 16.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06 0.1641 0.1641 16.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23% 5.14% 5.14% 0.0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49,283,149,478.30 52,293,310,406.08 52,385,798,596.69 -5.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652,898,851.10 9,133,813,548.67 9,135,864,452.50 5.66%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55,423,314.9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31,824,960.58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29.44 债务重组损益 1,522,484.4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4,283,040.0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6,538,862.1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71,085.04 减:所得税影响额 58,169,418.7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0,596,393.36 合计 161,997,964.5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本集团从事的主要业务涉及高新技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房地产及其他产业。 1、高新技术行业情况 高新技术产业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突破的产业,承担着中国实现产业升级的重任,在“十四五”以及更为长远的周期,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成为我国现代经济体系建设的新支柱。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2022年6月,科技部等九部门印发《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提到“力争到2030年,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新能源汽车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大幅下降;科技支撑单位周转量能耗强度和铁路综合能耗强度持续下降。”2023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新型储能电池产业化技术攻关,推进先进储能技术及产品规模化应用。研究突破超长寿命高安全性电池体系、大规模大容量高效储能、交通工具移动储能等关键技术,加快研发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储能/燃料电池等新型电池。” 海关总署发布的今年上半年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电动载人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合计出口增长61.6%,电动载人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成为我国外贸出口的“新三样”。本集团的高新技术产业主要集中在新能源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精密制造和军工领域,从技术与市场两大维度,持续深耕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精密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提升新材料技术、实现进口替代、减少碳排放等方面不断增强经营能力,持续开发新技术,增加新动能,构建新优势。本集团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战略与国家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