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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子洁能: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29财报-
西子洁能:2023年半年度报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水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叶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叶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存在原材料价格波动、应收账款发生呆坏账、市场变化及竞争、经济环境及汇率波动等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29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3 第六节重要事项3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2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3 第十节财务报告57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王水福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叶江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叶江先生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董事长王水福先生签名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文件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西子洁能 指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西子电梯 指 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 金润香港 指 金润(香港)有限公司 杭实集团 指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西子新能源 指 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 兰捷能源 指 兰捷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瑞典阿帕尼 指 瑞典阿帕尼电能技术有限公司 可胜技术 指 浙江可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西子联合工程 指 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杭锅工业锅炉 指 杭州杭锅工业锅炉有限公司 杭胜锅炉 指 浙江杭胜锅炉有限公司 新世纪能源 指 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光新能源 指 浙江中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赫普股份 指 赫普能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大会 指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 指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监事会 指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 指 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西子洁能 股票代码 002534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杭锅股份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西子洁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XiziCleanEnergyEquipmentManufacturing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XZC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水福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鲍瑾 潘佳熙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农港路1216号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农港路1216号 电话 0571-85387519 0571-85387519 传真 0571-85387598 0571-85387598 电子信箱 002534@xizice.com 002534@xizice.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714,844,395.39 3,510,942,813.01 5.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9,335,234.23 98,112,490.13 -70.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3,760,418.21 45,375,504.08 -47.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8,126,517.90 -544,724,231.01 72.8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14 -71.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14 -71.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8% 2.70% -1.9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6,517,583,764.08 15,953,162,511.95 3.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861,164,289.68 3,699,986,544.39 4.36%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051,771.5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5,761,120.3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718,046.92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0.00 债务重组损益 1,223,312.22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0.00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0.00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0.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074,991.91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0.0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0.00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0.00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535,515.13 减:所得税影响额 6,385,489.1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229,879.56 合计 5,574,816.0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属于能源装备制造行业,主要聚焦于为能源制造及能源利用提供相关装备及服务,为客户提供节能环保装备和能源利用整体解决方案。 传统余热锅炉行业的发展主要受下游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焦化、建材、化工等行业的需求决定。从现阶段来看,我国工业余热资源丰富,但余热资源利用比例低,大型钢铁企业余热利用率约为30%-50%,其他行业则更低,能源利用具备较大提升潜力。目前国内余热资源利用率较低,随着节能环保要求的提高,碳中和政策的推进,未来余热资源利用率和气电装机容量都将进一步提升。作为余热资源回收主要设备及电气产业中关键装置,余热锅炉消费需求也将随之扩大。 今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势头良好,发电装机和发电量稳定增长。据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的数据,截至6月底,全国水电装机4.18亿千瓦,风电装机3.9亿千瓦,太 阳能发电装机4.71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3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突破13亿千瓦,达到13.22亿千瓦,同比增长18.2%,约占我国总装机的48.8%。今年1-6月,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1.09亿千瓦,占全国新增装机的77%。其中,水电新增536万千 瓦、风电新增2299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7842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176万千瓦。 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1.34万亿千瓦时,其中水电发电量5166亿千瓦时,风电发电量 4628亿千瓦时,光伏发电量2663亿千瓦时,生物质发电量984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作为我国发电新增装机主体地位进一步夯实,保障能源供应和推动清洁低碳转型的地位作用越来越突出。随着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快速增长,电力系统对各类调节性资源需求迅速增长,新型储能项目加速落地,装机规模持续快速提升。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超过1733万千瓦/3580万千瓦时,平均储能时长2.1小时。1-6月,新投运装机规模约863万千瓦/1772万千瓦时,相当于此前历年累计装机规模总和。 2023年4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光热发电兼具调峰与储能的双重功能,产业链长,其规模化利用将成为我国新能源产业新增长点。通知要求内蒙古、甘肃、青海、新疆等光热发电重点省份能源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光热发电项目规划建设,统筹协调光伏、光热规划布局,合理布 局或预留光热场址,在本地新能源基地建设中同步推动光热发电项目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国光热发电每年新增开工规模达到3GW左右。同时要求当地电网公司对配置光热发电的基地项目在并网和调度方面给予优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和地区尽快研究出台财政、价格、土地等支持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配套政策,提前规划百万千瓦、千万千瓦级光热发电基地,率先打造光热产业集群。2023年7月,青海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推动“十四五”光热发电项目规模化发展的通知》,从规划布局、竞争配置、要素保障、电价支持、参与市场、项目管理、调度运营、生态效率八个方面对省内光热规模化发展作出了制度化安排。公司凭借在光热储能领域确定的市场和技术先发优势,紧抓光热市场机遇,保持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我国“富煤缺油少气”的资源禀赋决定了燃煤机组的主导地位,当前煤电机组存量较大,随着风光并网增多,实现煤电机组灵活调峰将对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促进新能源电力消纳起到重要作用。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改造升级的通知》及配套《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明确存量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应改尽改,“十四五”期间完成2亿千瓦,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