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书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师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艳梅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详细阐述了公司经营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19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1 第六节重要事项2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4 第十节财务报告3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四)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上市公司/母公司/普路通 指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 指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绿色投资 指 广东省绿色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聚智通 指 深圳市聚智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普瑞时代 指 深圳市普瑞时代能源有限公司 普裕时代 指 深圳市普裕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普钠时代 指 深圳市普钠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普路通生态 指 普路通生态产业有限公司 供应链管理 指 通过整合和优化供应链上各节点企业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提高供应链的运作效率,降低供应链运作成本,提升供应链参与企业的竞争力 碳达峰 指 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逐步降低 碳中和 指 企业、团体或个人测算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然后通过植物造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 分布式光伏电站 指 发出电力在用户侧并网的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发出的电力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的方式消纳,根据应用场景、屋顶类型和售电模式不同,分布式光伏电站一般可分为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 新型储能 指 除抽水蓄能以外的新型储能技术,包括新型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飞轮、压缩空气、氢(氨)储能、热(冷)储能等 独立储能电站 指 具备调度直控条件,以独立市场主体身份直接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不受接入位置限制,纳入电力并网运行及辅助服务管理,并按照其接入位置与电网企业和相关发电企业或电力用户等相关方签订合同,约 定各方权利义务的储能电站 工商业储能电站 指 服务于工业和商业场景需求的用户侧储能系统 组合售汇 指 商业银行针对有进出口业务需求的企业推出的将远期售汇与存贷款相结合的一项业务,旨在降低企业的汇率风险和购汇成本。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普路通 股票代码 002769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普路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ProltoSupplyChainManagement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Prolto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陈书智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倪伟雄 余斌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21楼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21楼 电话 0755-82874201 0755-82874201 传真 0755-83203373 0755-83203373 电子信箱 ir@prolto.com ir@prolto.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28,747,177.61 734,682,924.35 -55.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5,611,140.85 10,167,088.43 -548.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2,344,760.46 -2,519,859.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5,180,928.46 462,752,491.77 -114.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03 -5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0.03 -5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8% 0.69% -4.0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8,364,606,807.56 7,052,747,307.08 18.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328,264,590.70 1,374,205,568.84 -3.34%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15,376.7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385,633.0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0,150.8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047,611.7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4,450.4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00.65 合计 6,733,619.6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4,384,945.62 公司在对外支付外币货款时,为降低支付成本、锁定外汇风险,与金融机构签署一揽子合约,其中包括存款质押合约、贷款合约、远期外汇合约等。因此,本公司将该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投资收益 40,173,794.66 同上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在宏观经济形势压力较大、中美贸易战等因素影响,及“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公司利用自身在传统供应链管理方面的优势,顺应国家能源结构向新能源转型的大趋势,积极开拓和打造新的业务及团队,加快建设以光伏、储能和钠电等为主要路线的新能源业务体系,由专注于供应链方案设计与优化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延展至一体化的新能源生态系统解决方案商。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1、创新用电服务模式,培育用电服务新业态 光伏产业是全球能源结构转型的重要发展方向,世界各国均高度重视光伏产业的发展。为快速推进新能源产业布局,近年来我国颁布了多个光伏相关政策法规及发展规划。2022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多场景融合开发。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重点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行动,在新建厂房和公共建筑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开发。 2023年5月,国家发改委针对新修订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和《电力负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管理办法》”)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逐步将需求侧资源以虚拟电厂等方式纳入电力平衡,并提高电力系统的灵活性,整合新型储能、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空调负荷等需求侧资源,以负荷聚合商或虚拟电厂等形式参与需求响应,创新用电服务模式,培育用电服务新业态。通过虚拟电厂技术接入大量分布式的需求侧可调节资源,并按照电网需求进行智能化调控,新技术能根据资源的调节能力、调节速度、成本曲线等因素,实现资源的高效调配,以寻求电网侧与需求侧的共赢。同时,虚拟电厂具有直接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能力,能参与电力交易,未来通过聚合电碳耦合下更多的可调节资源,还能参与到绿电和碳排放交易当中,为实现“双碳”目标助力。 2、灵活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工商业储能政策支持力度加大 在“双碳”目标的推动下,我国各有关部门纷纷出台相应政策法规,明确新能源行业的市场地位,并对其规范化的建设提出要求,同时给予一定的指导和扶持,带动了行业的高速发展。储能作为重要的配套环节,可在未来新能源电力系统中起到重要的动态调节作用,支撑供需双侧维持动态平衡,促进新能源有效利用,提高电力系统安全性,新能源发电加储能融合发展已经成为未来发展趋势。同时,电力市场改革推进用户侧储能发展,自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以来,各地分时电价逐步开始改革,峰谷价差持续拉大,开拓了峰谷套利空间,随着电力市场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用户侧储能将有更多机会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现货市场,用户侧储能经济性不断增强。近两年国内“限电”政策频发也刺激了工商业用户群体利用储能实现电力保供的需求。用户侧储能市场规模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2023年6月,国家能源局组织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明确,新型电力系统是以确保能源电力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电力需求为首要目标,以高比例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为主线任务,以源网荷储多向协同、灵活互动为有力支撑,以坚强、智能、柔性电网为枢纽平台,以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基础保障的新时代电力系统,是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载体。 3、开发安全经济的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