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若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洋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洋洋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详细内容见本报告第三节“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9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6 第四节公司治理39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9 第六节重要事项3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8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8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8 第十节财务报告38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3、上述备查文件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时,或股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查阅时,公司可及时提供。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光启技术、发行人 指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期初、报告期初 指 2023年1月1日 期末、报告期末 指 2023年6月30日 光启理工研究院 指 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民办非企业新型科研机构 光启科学 指 光启科学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光启空间 指 深圳光启空间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光启超材料 指 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光启尖端 指 深圳光启尖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龙生科技 指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顺德光启 指 佛山顺德光启尖端装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之全资子公司 洛阳研究院 指 洛阳尖端技术研究院,公司下属的民办非企业新型科研机构 洛阳尖端装备 指 洛阳尖端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之全资子公司 百景贸易 指 百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超材料之全资孙公司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光启技术 股票代码 002625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光启技术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Kuang-ChiTechnologies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KCT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刘若鹏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洋洋 檀顺艳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 电话 0755-86581658 0755-86581658 传真 0755-86329077 0755-86329077 电子信箱 ir@kc-t.cn ir@kc-t.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842,988,495.85 466,162,657.92 466,162,657.92 80.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00,317,892.30 180,065,063.36 180,083,642.09 66.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73,103,827.69 182,285,259.80 182,303,838.53 49.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6,174,860.45 27,790,984.93 27,790,984.93 -338.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08 0.08 7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08 0.08 7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8% 2.18% 2.18% 1.4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9,364,257,787.33 9,201,952,922.07 9,204,906,660.52 1.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537,660,528.12 8,236,591,597.94 8,236,679,685.30 3.65%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 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以前期间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324,836.53 主要系处置光启先进结构股权产生的收益7,355,222.08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3,108,947.3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29,690.48 减:所得税影响额 3,690,028.80 合计 27,214,064.6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领先的新一代尖端装备的核心供应商,深耕超材料尖端装备行业,落实本年度的各项计划,不断强化生产过程管理,保证各项生产交付任务稳步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298.85万元,同比增长80.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31.79万元,同比增长66.7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10.38万元,同比增长49.81%。其中,超材料产品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73.32%上升至80.38%,收入结构持续改善;研发投入同比增长74.31%。 (一)行业情况 超材料作为新一代装备结构功能一体化的主流技术,对我国在前沿技术领域尤其是新材料、尖端装备领域抢占科技制高点具有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大提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构建新一代新材料、高端装备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加快装备现代化,提高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战略能力。随着我国“十四五”规划对新一代尖端装备需求量的大幅增加,装备升级换代频率越来越快,公司各类超材料产品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市场需求持续增加,超材料尖端装备行业步入高速成长期。 (二)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新一代超材料尖端装备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未发生变化。 公司以装备发展需求为牵引,坚持科技创新驱动战略。公司超材料业务板块按照适用场景分为航空结构产品与海洋结构产品,按照业务性质又分为超材料研制业务和超材料批产业务,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三)经营模式及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以及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变化。 公司根据最终客户的批产需求,直接客户投产通知或者合同,采用直销模式,以销定产;通过自建超算中心、生产基地以及检验检测中心的方式,实现超材料产品从设计、制造、检测的全产业链条。 公司利用超材料技术对客户已立项的装备逐步实现升级替换,并深度参与新型装备的研制,在新立项的装备中超材料结构件产品应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大幅提升装备性能。现有装备需求量的不断提升及新型装备研制转批产的提速,驱动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公司通过自主创新对超材料技术进行迭代升级,提升技术壁垒,并持续探索超材料技术在其他领域的应用。 (四)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协办单位受邀参与了第二届全国超材料大会,并在会上分享了公司超材料从实验室研究到工业体系建立的完整发展历程。作为我国新一代尖端装备的核心供应商,公司在我国超材料产业化领域的地位和标杆作用已经凸显。报告期内,公司作为超材料尖端装备领域行业引领者的地位未发生变化。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作为领先的新一代尖端装备的核心供应商,掌握新一代超材料技术产品的深度计算、智能制造以及专业检测等核心技术,具体如下: (一)超材料全产业链体系优势 公司在世界范围内,率先完成了从0到1的超材料工业体系构建,打通了超材料从源头创新到产业化的全链条,成为了集“设计、制造、测试、批产”一体化的全球超材料龙头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产业链体系各个关键环节,再次取得了多项突破,巩固了公司在超材料尖端装备领域的竞争优势地位。 公司持续优化系统架构及算法,并对现有产能进行了进一步扩充。报告期内,公司顺德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709基地”)一期扩产区域已于近期部分投产,剩余区域在新设备全部安装完成且调试过后方可投入生产,扩产部分 全部达产后709基地一期总产能将从原来的40吨/年扩充为60吨/年,可进一步提升公司大规模批产能力;709基地二 期于报告期内正式开始建设,设计产能为100吨/年,为未来最终客户的高需求提供有力保障;公司检验检测中心已获得国家CNAS认证,并于报告期内正式开放对外检测服务,可向行业提供三类电磁学性能检测服务。 (二)自主创新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科技创新驱动战略,通过专利布局以及国家标准的制定不断巩固创新优势,保护知识产权不被侵犯,为公司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计申报超材料业务相关专利8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获得授权33项(其 中:发明专利28项),累计持有3项国家标准。公司及关联主体在超材料领域的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