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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25财报-
北大医药: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袁平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全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勇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前瞻性陈述,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描述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20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1第六节重要事项...............................................................23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7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1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2第十节财务报告...............................................................4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上述文件的原件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置备于公司证券部、证券交易所,以供社会公众查阅。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范了单体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可以提前执行。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处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化学药品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医药流通以及医疗服务等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C制造业”中的“27医药制造业”。 (二)行业发展概况 1.行业基本情况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推动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受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城镇化水平提高、居民医疗保健重视程度增强、以及健康消费升级的拉动,叠加药品需求的刚性特征,医药行业的发展始终保持良好基础。但近年来,随着医改持续深化、医保控费趋势延续、两票制施行、国地两级集采的衔接与常态化以及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影响,医药制造行业的整体收入和利润增速空间仍然受到挤压,尤其是仿制药企业利润被大幅压缩,行业资源不断朝着拥有完整产业链,较强规模效应、丰富产品组合、深厚研发管线和稳定供销渠道的大型制药企业集中。 2.行业政策趋势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一年,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医药行业也迎来全方位管理加强。今年上半年,国家医保局、卫健委等部门纷纷发布相关政策文件指导各项工作开展,助推行业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医保端,较为受关注的是国家医保局于2023年6月29日公布的《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标志着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即将启动。相较于往年,今年的方案主要对申报条件、调整程序和强化监督三个方面做了小幅调整。针对纳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的药品、纳入“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的药品,以及罕见病治疗用药,于2023年6月30日前获批的即可进行申报。 医疗端,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于2023年5月29日发布了《关于开展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从基础质量安全管理、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等维度提出了28项具体措施和5个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医药端,国家药监局于2023年4月11日、2023年5月5日分别发布了《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征求意见稿)》、《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药品生产经营监督方面,旨在加快推进药品智慧监管建设,指导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等相关方在统一框架下共同开展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规范建设;对于药品研制与注册方面,则提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药品标准管理,建立最严谨的药品标准,保障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 (三)公司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化学药品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医药流通以及医疗服务等业务。简要情况如下: 1、药品研发:公司建立有研发全流程的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拥有先进完备的研发设备和约10000平方米的小试、中试基地。采用自主开发和合作研发两种模式,并将逐渐形成以自主开发为主,同时重视合作研发。在研产品涵盖抗感染类、镇痛类、精神类等多个领域。 2、制剂业务:目前制剂销售以国内市场为主,上市的制剂产品主要覆盖抗感染类、镇痛类、精神类、消化系统类、心血管类等;此外,公司拥有健全的营销网络和覆盖全国的营销渠道,并能够合法、有效开展药品销售活动。 3、流通业务:通过北医医药、武汉叶开泰两家全资子公司从事第三方药品、器械和耗材的分销、零售、医院集采、药房托管等业务。 4、医疗服务:主要是公司参股的肿瘤医院管理公司控股的迦南门诊从事的肿瘤筛查、健康管理及诊疗等服务。 (四)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 (五)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简述如下: 1、研发模式 技术中心为公司专门的研发机构,建立有研发全流程的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设有合成药物研究所、制剂研究所、分析检测中心,药品注册办公室等,拥有先进完备的研发设备和约10000平方米的小试、中试基地。技术中心可独立完成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的研发全流程,也可开展创新药的药学部分研究工作。技术中心项目开发采用自主开发和合作研发两种模式,随着研发团队的建立与成长,将逐渐形成以自主开发为主,同时重视合作研发,共同助推公司品种补充。 2、生产模式 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以销定产”原则,综合市场行情、销售计划、库存情况等制定生产计划,并严格按照GMP、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典委员会批准的质量标准组织生产。质量管理部制定严格的内控标准,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的生产全过程进行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为以客户为中心的驻地化精细营销管理,通过组建专业学术团队,积极推动专家体系建设,利用学术推广模式进行处方药销售,销售渠道主要集中于医院终端市场。公司同时顺应形势,探索渠道合作等多种模式,与线上电商平台成功建立合作关系,有序推动营销渠道下沉,将生产与销售终端紧密结合,在公司营销空白市场寻得突破。 (六)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北大医药拥有50余年医药制造历史,是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两化融合贯标示范企业、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公司拥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产品涵盖抗感染类、镇痛类、精神类、消化系统类、心血管类等多个领域。同时,公司已建立起自主知识产权、仿创技术、技术创新为一体的技术核心体系,研发领域聚焦于抗感染类、镇痛类、精神类等创新药、高端仿制药和大市场品种,为企业发展提供持续优化的产品结构和竞争力。目前,公司营销中心已构建起从药品销售、医药流通、医院集采到供应链托管等覆盖全国的医药销售网络和高效的医药流通体系。北大医药将致力于打造具有国际化能力的仿创结合为一体的医药科技型企业,不断夯实内生基础,积极推进外延发展,引入战略合作,着力提升核心研发能力,形成一批重点产品群,成为行业特色鲜明,有独特竞争优势,在中国医药行业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力的医药上市公司。 (七)公司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