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23日 每日信息速递 证券研究报告-每日信息速递 晨会 每日信息速递 证券研究报告 · 晨会 每日信息速递2023.08.23 · 【财经要闻速递】 四部门:延续实施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 三部门: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四部门:到2025年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超过90% 十部门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国家统计局:2022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比上年增长28.4% 【行业要闻速递】 高盛:全球人工智能投资规模2025年或接近2000亿美元 中国民航局发布《航空货物装卸工作规范》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水利部出台《水利工程白蚁防治技术指南(试行)》 前7月我国电信业务收入、总量同比分别增长6.2%和16.8% 成都拟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个股重要公告】 上海亚虹:控股股东拟6个月内增持5%-10%公司股份 艾力斯:伏美替尼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时代电气: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32.52% 中国铝业:上半年净利润34.17亿元,同比下降23.32% 浙商证券: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5.29% 凌云股份:收到欧洲豪华品牌车企项目定点通知 恒力石化:上半年净利润30.49亿元,同比下降62.01% 得邦照明:收到华中马瑞利项目定点函 东鹏控股:上半年净利润3.81亿元,同比增长222.13% 恒瑞医药:公氟唑帕利胶囊药品上市许可申请获受理 分析师:徐伟 资格证书:S1330514080001 联系邮箱:xuw@hxzb.cn 联系电话:028-86199181 相关研究 每日信息速递2023.08.22 2023.08.22 每日信息速递2023.08.21 2023.08.21 每日信息速递2023.08.18 2023.08.18 【财经要闻速递】 四部门:延续实施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 据财政部8月22日消息,为继续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含创投基金,以下统称创投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公告如下: 一、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本公告所称创投企业,是指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 部门令第39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基金)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基金)。 二、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创投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是指单一投资基金(包括不以基金名义设立的创投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不同创业投资项目取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下述方法分别核算纳税: (一)股权转让所得。单个投资项目的股权转让所得,按年度股权转让收入扣除对应股权原值和转让环节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股权原值和转让环节合理费用的确定方法,参照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单一投资基金的股权转让所得,按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同投资项目的所得和损失相互抵减后的余额计算,余额大于或等于零的,即确认为该基金的年度股权转让所得;余额小于零的,该基金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按零计算且不能跨年结转。 个人合伙人按照其应从基金年度股权转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计算其应纳税额,并由创投企业在次年3月31日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条件的,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被转让项目对应投资额的70%抵扣其应从基金年度股权转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后再计算其应纳税额,当期不足抵扣的,不得向以后年度结转。 (二)股息红利所得。单一投资基金的股息红利所得,以其来源于所投资项目分配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收入的全额计算。 个人合伙人按照其应从基金股息红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计算其应纳税额,并由创投企业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除前述可以扣除的成本、费用之外,单一投资基金发生的包括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在内的其他支出,不得在核算时扣除。 本条规定的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法仅适用于计算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的应纳税 额。 四、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是指将创投企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计算应分配给个人合伙人的所得。如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条件的,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被转让项目对应投资额的70%抵扣其可以从创投企业应分得的经营所得后再计算其应纳税额。年度核算亏损的,准予按有关规定向以后年度结转。 按照“经营所得”项目计税的个人合伙人,没有综合所得的,可依法减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扣除。从多处取得经营所得的,应汇总计算个人所得税,只减除一次上述费用和扣除。 五、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后,3年内不能变更。 六、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应当在按照本公告第一条规定完成备案的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方式备案;未按规定备案的,视同选择按创投 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创投企业选择一种核算方式满3年需要调整的,应当在满3 年的次年1月31日前,重新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七、税务部门依法开展税收征管和后续管理工作,可转请发展改革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创投企业及其所投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发展改革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八、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上海证券报) 三部门: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据财政部8月22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提出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海证券报) 四部门:到2025年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超过90%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持续完善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标准研究,充分发挥标准的行业指导作用,引领新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 到2025年,支撑新兴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引领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标准加快形成。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成果的比例达到60%以上,标准与产业科技创新的联动更加高效。新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000项以上,培育 先进团体标准300项以上,以标准指导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更加有力。开展标准宣 贯和实施推广的企业10000家以上,以标准服务企业转型升级的成效更加凸显。参与制定国际标准300项以上,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超过90%,支撑和引领新产业国际化发展。 到2030年,满足新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持续完善、标准化工作体系更 加健全。新产业标准的技术水平和国际化程度持续提升,以标准引领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效能更加显著。 到2035年,满足新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标准供给更加充分,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开放融合的新产业标准化工作体系全面形成。新产业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巩固,以标准引领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效能全面显现,为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保障。 《实施方案》根据新产业发展不同阶段的标准化需求,分解设置了五项主要任务。一是建体系:完善高效协同的新产业标准化工作体系,主要包括协同推进新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实施,协同推进新产业各类型标准研制,协同推进新产业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协同推进新产业技术基础标准化建设,协同推进新产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与管理,协同推进大中小企业标准化融通发展等六项具体工作。二是强能力:强化标准支撑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能力,提升标准与产业科技创新联动水平、提升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水平、提升标准制定质量水平、提升标准制定效率水平等四方面工作。三是抓新兴:全面推进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明确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等8个新兴产业重点标准研制方向,并以专栏形式细化分解标准研制重点。四是谋未来: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标准研究,提出元宇宙、脑机接口、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生成式人工智能、生物制造、未来显示、未来网络、新型储能等9个未来产业标准研究方向。五是拓空间:拓展高水平国际标准化发展新空间,主要有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加快国际标准转化、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动构建良好的国际标准化合作环境等四项工作。(上海证券报) 十部门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消息,为加快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制定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通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一批示范项目落地实施,一批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若干有利于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的支持政策、商业模式和监管机制逐步完善,为重点领域降碳探索有效路径。 到2030年,通过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带动引领,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模式基本成熟,相关支持政策、商业模式、监管机制更加健全,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国际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强,为实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上海证券报) 国家统计局:2022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比上年增长28.4% 据国家统计局8月22日消息,为动态监测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变动情况,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基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和经济发展新动能统计指标体系,采用定基指数方法测算了2022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并修订了历史指数数据。结果显示,2022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以2014年为100)为766.8,比上年增长28.4%。2022年,各项分类指数与上年相比均有提升,其中,网络经济指数增长最快,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最大。 一、网络经济指数。2022年,网络经济指数为2739.0,比上年增长39.6%,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率为91.6%。 二、创新驱动指数。2022年,创新驱动指数为336.3,比上年增长15.5%,对总 指数增长的贡献率为5.3%。 三、经济活力指数。2022年,经济活力指数为402.6,比上年增长3.5%,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率为1.6%。 四、知识能力指数。2022年,知识能力指数为193.4,比上年增长5.9%,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率为1.3%。 五、转型升级指数。2022年,转型升级指数为162.8,比上年增长1.2%,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率为0.2%。(上海证券报) 【行业要闻速递】 高盛:全球人工智能投资规模2025年或接近2000亿美元 高盛集团8月22日发表的最新研究报告显示,生成式AI具有巨大的经济潜力,在广泛使用后的十年内,每年都可提高超过1个百分点以上的全球劳动生产率。该机构经济学家表示,要实现大规模转型,企业需要对实体、数字和人力资本进行大量前期投资,以获取和实施新技术,并重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