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协定纺织行业应用指南 目录 综合篇3 一、自由贸易区的基本概念4 二、全球自贸区发展趋势6 三、中国自贸区发展现状9 四、自贸协定优惠政策和规则11 (一)货物贸易11 (二)原产地规则13 (三)服务贸易16 (四)投资促进及保护17 (五)贸易救济和争端解决机制19 五、纺织企业如何用好自贸协定优惠政策22 六、纺织企业享受自贸协定货物贸易优惠案例24 七、自贸协定签署与中国纺织业对外直接投资27 专题篇34 一、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35 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43 三、中国-东盟自贸区60 四、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77 五、中国-智利自贸区83 六、中国-新加坡自贸区87 七、中国-新西兰自贸区91 八、中国-秘鲁自贸区95 九、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100 十、中国-冰岛自贸区104 十一、中国-瑞士自贸区108 十二、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区113 十三、中国-韩国自贸区118 十四、中国-格鲁吉亚自贸区124 十五、中国-毛里求斯自贸区128 十六、中国-柬埔寨自贸区132 综合篇 一、自由贸易区的基本概念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逐步发展,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多边贸易体制面临挑战。由于WTO成员国众多,多边贸易体系不易协调,达成国际协议的难度增加,WTO成员开始通过双边或区域自由贸易方式,寻求新的突破。 WTO将区域贸易协定纳入多边贸易体制框架中加以规范、监督和协调,作为多边贸易体制的有益补充。根据WTO规定,成员国可依据《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4条成立自由贸易区,或依据授权条款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或依据 《服务贸易总协定》第5条签署以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为目的的经济一体化协定。 自由贸易协定(FreeTradeAgreement,FTA),简称“自贸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上以上的国家或地区,根据WTO相关规则,为实现相互之间的贸易自由化,通过谈判和协商,所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签订自贸协定的成员国在WTO最惠国待遇的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市场,分阶段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投资限制等,同时又保留着自己原有的对非成员国的贸易政策。协定的内容和范围,不仅包括货物贸易,还涉及服务贸易、贸易投资便利化、知识产权、电子商务、政府采购、贸易救济、透明度、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经济技术合作等多个领域,是一个国家深化多双边合作、提升国际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自由贸易区(FreeTradeArea),简称“自贸区”,是指由自贸协定的两个或多个缔约方根据协定建立的,相互逐步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措施,开放服务贸易和投资市场,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区域。它与在国境内关境外设立的,以优惠税收和海关特殊监管为主要手段,实行优惠经贸政策的自由贸易试验区 (FreeTradeZone)有着本质区别,本指南中的自贸区均指第一种情况,不涉及对FTZ的探讨。 自贸区建立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降低贸易所需要的交易成本,促进区域内成员以 及全球贸易的发展。在自贸区内,成员国间相互给予的优惠待遇高于区域外的成员,促进了区域内成员之间的贸易与投资。如今,自贸区已经超越了经济范畴,兼有外交、政治方面的战略意义。它通过更加优惠的贸易和投资条件,将成员国的经济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经济利益的融合又加强了成员之间的政治、外交关系,形成各种利益共同体,这一趋势使国家之间的竞争演变为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竞争。随着自贸区的不断发展和演化,正对世界经济、政治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二、全球自贸区发展趋势 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深入,引发了新一轮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各大经济体为适应国际贸易体系发展新趋势、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纷纷部署自贸区建设。以美欧为代表的发达经济体通过建设大型自贸区抢占区域经济发展的先机,率先掌握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权和话语权。全球自贸区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期。根据WTO统计1,截至2023年4月,向WTO通报并生效的区域贸易协定共356个。其中,自由贸易协定(FTA)和经济一体化协定(EIA)有312个,占总数的87.6%;关税同盟(CustomsUnion)有17个,占总数的4.8%;局部自由贸易协定(PartialScopeAgreement,PSA)有27个,占总数的7.6%。 欧盟作为全球自贸区建设的先行者,目前共有45个自贸协定生效运行,是全球区域贸易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2006年之前,欧盟主要与周边邻国、地中海沿岸地区国家签订自贸协定。2008年以后,欧盟自贸区建设不断加速,自贸区的伙伴国扩展到加拿大、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发达国家,以及越南等发展中国家。欧盟通过实施自贸协定构建全球贸易网络,持续推进与贸易伙伴的双边贸易关系,确保欧洲企业在贸易伙伴国顺利获得市场准入,充分发挥自贸协定的经济效用。 表12000-2022年欧盟签署的部分自贸协定列表 自贸协定名称 生效时间 自贸协定名称 生效时间 欧盟-以色列联系协定 2000年6月 欧盟-格鲁吉亚联系协定 2016年7月 欧盟-墨西哥全球协定 2000年10月 欧盟-摩尔多瓦联系协定 2016年7月 欧盟-约旦联系协定 2002年5月 欧盟-加拿大自由贸易协定 2016年9月 欧盟-北马其顿稳定和联系协定 2004年4月 欧盟-乌克兰自贸协定 2017年9月 欧盟-智利联系协定 2005年3月 欧盟-博茨瓦纳经济伙伴协定 2018年2月 欧盟-阿尔及利亚联系协定 2005年9月 欧盟-莱索托经济伙伴协定 2018年2月 欧盟-黎巴嫩联系协定 2006年9月 欧盟-纳米比亚经济伙伴协定 2018年2月 欧盟-阿尔巴尼亚稳定和联系协定 2009年1月 欧盟-斯威士兰经济伙伴协定 2018年2月 欧盟-黑山稳定和联系协定 2010年5月 欧盟-南非经济伙伴协定 2018年2月 1参见WTO网站:http://rtais.wto.org/UI/PublicAllRTAList.aspx 欧盟-哥伦比亚、秘鲁自贸协定 2013年3月(秘鲁)、2013年8月(哥伦比亚) 欧盟-日本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2019年3月 欧盟-塞尔维亚稳定和联系协定 2013年9月 欧盟-新加坡自贸协定 2019年11月 欧盟-韩国自贸协定 2015年7月 欧盟-越南自贸协定 2020年8月 欧盟-科索沃稳定和联系协定 2016年4月 欧盟-英国自贸协定 2021年5月 信息来源:欧盟委员会官网(https://policy.trade.ec.europa.eu) 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自1985年和以色列签订第一个双边自贸协定至今 30多年的时间里,已与20个国家签订了14个自贸协定(见表2),其中12个为双边缔约协定,2个属于多边协定,分别是与加拿大和墨西哥两国签署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以及与多米尼加共和国和部分中美洲国家(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签订的《美国-多米尼加-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DR-CAFTA)。2020年7月1日,《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USMCA) 正式生效,取代自1994年开始实施已26年之久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目前,美国把“美墨加协定”作为与贸易伙伴在双边和区域经贸谈判的蓝本,针对不同国家和区域采取不同的谈判政策,并加快与英国、日本、欧盟的经贸协议谈判进程,最终意在形成一个由美国等发达国家主导的、更加开放自由的准多边体制。 表2美国已签署实施的自贸协定列表 自贸协定类别 自贸协定名称 生效时间 双边自贸协定 美国-以色列自贸协定 1985年1月 美国-约旦自贸协定 2001年9月 美国-新加坡自贸协定 2003年12月 美国-智利自贸协定 2003年12月 美国-巴林自贸协定 2004年9月 美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 2004年12月 美国-摩洛哥自贸协定 2006年1月 美国-秘鲁自贸协定 2009年1月 美国-阿曼自贸协定 2009年1月 美国-韩国自贸协定 2012年3月 美国-哥伦比亚自贸协定 2012年5月 美国-巴拿马自贸协定 2012年10月 多边自贸协定 美墨加自贸协定(USMCA) 2020年7月 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DR-CAFTA) 2009年1月 资料来源:美国商务部(https://www.trade.gov/free-trade-agreements)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国,自贸区建设不仅可以扩大中国的对外贸易总量,还能更好地促进中国与全球合作,实质性提升中国经济的影响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进一步深化多双边经贸合作,加速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目前,中国正在实行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战略,积极推动自贸区谈判,提升自贸协定水平,在更大范围内、更高层次上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 近年来,全球自贸区不断发展并形成新格局,自贸协定在地域、规模和内容上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是在地域上,自贸区的建立逐渐从欧美地区转向亚太地区,更多新兴的发展中国家加入到自贸协定的谈判中来。二是从规模上,国家之间的合作愈加紧密,大型自贸区正在兴起,全球目前已形成了两个规模超大的自贸协定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CPTPP)。其中,RCEP作为全球最大的自贸区,15个成员国覆盖人口达22.7亿,经济总量达26万亿美元,出口总额达5.2万亿美元,均占全球总量的约30%。 CPTPP11个成员方覆盖人口近5亿,GDP合计13.5万亿美元,占世界经济总量约13%。大型自贸协定的签订有助于推动全球经济一体化,打造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全球自贸区。三是在内容上,全球自贸区合作内容呈现多样化,议题领域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所拓展。在过去传统的贸易议题基础上,投资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标准、环境保护等新兴议题也相继被纳入自贸协定谈判的范畴。 随着各国对发展自贸区的重视,自由贸易区已成为大国开展战略合作与竞争的重要手段,正在加速改变世界经济和政治格局。当前,美国正在积极构建符合美国利益的双边和区域自贸协定网络;欧盟在加速内部经济一体化的同时,把构筑自由贸易体系伸向亚太地区;日本、韩国已经形成了区域及全球范围的自由贸易区网络布局,在着手争夺区域经济的主导地位。与此同时,中国正加快实施自贸区发展战略,为在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的竞争博弈中占据主动权。 三、中国自贸区发展现状 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WTO)前,中国致力于参加世界多边贸易体系,推动与全球经济体的经贸合作。入世后,我国在积极融入多边贸易体系的同时,加速推进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自贸区建设工作。多年来,中国自贸区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平稳到快速的发展历程,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加快形成。 2002年,中国与东盟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全面开启自贸区建设工作。2003年,与香港和澳门特区政府签署《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随后我国相继与智利、巴基斯坦、新加坡、新西兰、秘鲁等国家签署了双边自贸协定,自贸区建设工作进入稳步发展阶段。2007年以来,我国加快实施自贸区发展战略,自由贸易区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伙伴不断增加,内容日益充实,初步构筑起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 截至2022年底,我国已与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自由贸易协定19个(见表3), 自贸伙伴覆盖亚洲、大洋洲、拉丁美洲、欧洲和非洲。此外,中国正在谈判的自贸区共10个,正在研究的自贸区有8个。 表3中国的自贸区(FTA)列表 自贸区进程 自贸区名称 已签协议的自贸区 中国-东盟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中国-智利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中国-秘鲁 中国-巴基斯坦 中国-哥斯达黎加 中国-新加坡 中国-新西兰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 中国-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