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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22财报-
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606公司简称:长城军工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高申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伟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对未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 第四节公司治理20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21 第六节重要事项2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6 第十节财务报告37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长城军工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长城军工 指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军工集团 指 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神剑科技 指 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方圆机电 指 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东风机电 指 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红星机电 指 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家军品子公司 指 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星预应力 指 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省国资委 指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兵器装备集团 指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保荐人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长城军工 公司的外文名称 AnhuiGreatWallMilitaryIndustr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GreatWallMilitar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高申保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兆忠 侯峻 联系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山东路508号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山东路508号 电话 0551-62187330 0551-62187330 传真 0551-62187350 0551-62187350 电子信箱 ahccjg@ahccjg.com.cn ahccjg@ahccjg.com.cn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掌路99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无 公司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山东路50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30041 公司网址 www.ahccjg.com.cn 电子信箱 ahccjg@ahccjg.com.cn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日报》(www.zqrb.cn)《证券时报》(www.stcn.com)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证券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长城军工 601606 无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633,212,117.77 742,569,009.61 -14.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38,881.64 2,665,411.37 -19.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040,086.58 -11,188,717.53 37.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1,280,051.75 -182,425,322.40 -54.1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599,386,967.49 2,610,944,683.95 -0.44 总资产 4,345,416,713.59 4,176,772,889.32 4.04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3 0.004 -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3 0.004 -25.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2 51.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8 0.10 减少0.0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7 -0.44 增加0.17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4.73%,主要系公司军品受配套件供应进度影响,本期部分产品未实现交付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9.75%,主要系公司主营收入减少,非经常性收益减少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54.19%,主要系公司受部分军品货款结算延迟的影响,本期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58,657.6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1,166,524.12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债务重组损益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4,108.0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所得税影响额 1,649,741.1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950.87 合计 9,178,968.22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 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其他制造业(分类代码:C4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公司所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分类代码:3399,本类别包括武器弹药的制造)。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 公司为控股型公司,主营业务均通过子公司开展,分为军品业务与民品业务两部分,以军品业务为主,致力于发展军民融合产业。军品业务主要从事迫击炮弹系列、光电对抗系列、单兵火箭系列、反坦克导弹系列、引信系列、子弹药系列、火工品系列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民品业务主要包括预应力锚固系列、高铁和城市轨道减振器等零部件(铸件)、汽车空调压缩机等汽车零部件系列、塑料包装件系列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 (三)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下属四家军品子公司均为独立的经营主体,自行对外签订销售合同、组织生产、交付货物,并收取相应的款项;根据自身的生产需求,制定采购计划、选择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进行对外采购,并支付相应的款项。 1.军品业务 (1)采购模式 为公司提供关键原材料及零部件的供应商需经军代表审核备案,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军工企业的关键物料采购必须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供应商。军工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及零部件进厂后,还需要军代表组织入厂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2)生产模式 每年年初,公司根据年度军品订货情况,结合配套件进度,编制《年度生产大纲》;补充订货会签订新的军品合同以后,公司根据补充军品订货情况,结合相关配套件进度,调整《年度生产大纲》。每月依据《年度生产大纲》及公司生产统一要求,编制《月度生产计划》下发各生产车间组织生产。公司定期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检查各单位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军品生产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军用标准执行。 (3)销售模式 公司国内列装的军品销售采取直销模式,获取订单的方式和销售流程为:公司军品国内客户为军方和军工企业等,主要依靠每年军品订货会,总装企业与军方签订次年军品合同,根据客户需求补充签订部分军品订单。总装企业合同签订后,依据相应的条款要求,军品配套企业与军品总装企业签订军品配套件销售合同。 公司外贸军品采用代销模式,国家对军品外贸出口实施严格的许可制度,公司军品外贸客户为设立在境内的军贸公司,公司先将产品销售给军贸公司,再由军贸公司对外出口。 (4)科研模式 军方相关机构、科研单位等在指定网站发布科研项目需求招标信息,公司经慎重研究后组织科研团队和资源,按招标公告要求制定投标方案,开展技术设计、样机试制,组织试验验证,参与竞标考核。竞标成功后,招标单位与公司签订科研合同,委托公司进行武器装备项目的研制和开发。根据研制进度,委托方将依据合同的约定向承研单位支付相应的款项。公司作为总师研发机构,与军方指定研发单位或其他研发单位签署分包合同,支付研发费用。公司亦参与某些总师研发项目并获得相应的研发费用。 2.民品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物资采购部门依据《年度销售计划》和《年度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