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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思电子: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16财报-
神思电子:2023年半年度报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45 2023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闫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臧雪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冰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经营目标等前瞻性陈述的,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其能否实现取决于外部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关于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对策举措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9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0 第六节重要事项3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4 第十节财务报告4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闫龙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臧雪丽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冰先生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原件; 四、其他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神思电子、公司 指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能源 指 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能源环保 指 济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神思医疗 指 神思(山东)医疗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神思朗方 指 神思朗方(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因诺微 指 因诺微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 指 2023年1-6月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神思电子 股票代码 300479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神思电子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ynthesisElectronic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闫龙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宏宇 陈露 联系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 电话 0531-88878969 0531-88878969 传真 0531-88878968 0531-88878968 电子信箱 security@sdses.com security@sdses.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51,605,048.26 173,667,401.13 -12.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524,806.89 -10,933,316.30 -96.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8,004,299.08 -14,983,343.87 -86.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6,295,278.69 -72,432,178.18 36.0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92 -0.0555 -96.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92 -0.0555 -96.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8% -1.46% -2.0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840,857,448.77 854,112,514.86 -1.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07,709,343.29 629,234,150.18 -3.42%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785.0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498,045.4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2,650.9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83,419.10 合计 6,479,492.1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聚焦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智慧医疗及身份认证领域,主要服务于能源、政务、医疗、应急、金融及公安等行业客户,服务于行业数字化转型和数字经济建设。根据国家统计局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属于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证监会的行业分类标准,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具有技术更新快、产品附加值高、应用领域广、渗透能力强、资源消耗低、人力资源利用充分等突出特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近年来,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科技创新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国家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了包括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在内的数字经济七大重点产业,重点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现在社会各行业已全面进入数字化建设新时代,智能化和数字化将继续赋能并推动各行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在智慧城市、智慧医疗、身份认证等细分行业,中央、地方陆续出台政策、法规及系列支持文件。 智慧城市领域 序号 时间 政策、文件 主要内容 1 2023年1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 提升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或现有信息化系统建设跨部门综合监管业务支撑模块,开发业务协同、资源共享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应用场景,完善监管事项清单管理、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分析评估、证据互认、联合检查等相关功能。做好相关监管系统与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等互联对接,统一接口标准。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感知、区块链等技术应用,积极开展以部门协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通过多维数据关联分析,快速有效协同处置问题,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智能化水平。 2 2023年3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组建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将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研究拟订数字中国建设方案、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国家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等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等职责划入国家数据局。省级政府数据管理机构结合实际组建。 3 2023年4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防止和减少餐饮浪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团体活动用餐及食堂供餐,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控制规模和用餐标准,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餐饮标准规范的宣传解读,普及科学健康膳食知识,推广防止和减少餐饮浪费典型经验做法,营造勤俭节约、抵制浪费的社会氛围。持续做好“光盘行动”等公益宣传,引导消费者增强节约意识,自觉践行“光盘行动”。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行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对厨余垃圾减量效果显著的餐饮企业给予适当优惠,对超出厨余垃圾定额的实行惩罚性加价。 4 2023年5月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 对2023年的展望: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快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和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数字企业发展壮大,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发展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务,加快制度规则创新,完善与数字政务建设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强化数字化能力建设,促进信息系统网络互联互通、数据按需共享、业务高效协同。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推进线上线下融合。 5 2023年1月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完善全省一体化公共视频监控平台体系,统筹“雪亮工程”“天网工程”、应急、水利等各领域视频资源,推进省、市、县、乡、村“应接尽接”“应存尽存”,加快打造全场景、全感知、全关联、全流程的视频资源交换中枢和“视频数据+业务数据”的视慧融合大脑,实现全省视频资源“看得见、看得清、看得远、看得懂”。2023年年底前,完成视频协同工作仓部署,实现省级平台能力向各地赋能。提升通用化智能服务能力,赋能各级各部门单位视频智能应用算法入驻和场景训练,支撑视频智能技术与部门业务的融合,推进重点领域视频存储和智能应用。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视频资源交换中枢和视慧融合大脑建设,探索推进建设管理模式创新,构建全省公共视频整体智治服务体系。 6 2023年6月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数字强省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 提速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标提质工程,完成省级新型智慧城市三批试点建设工作,推动智慧应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