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0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涵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四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华超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3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7 第六节重要事项3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1 第十节财务报告5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原件。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涵渠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奥拓电子 指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 指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奥拓光电 指 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南京奥拓 指 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惠州奥拓 指 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港奥拓 指 奥拓电子(香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英国奥拓 指 奥拓电子(英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前海奥拓 指 深圳前海奥拓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美国奥拓 指 奥拓电子(美国)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日本奥拓 指 奥拓電子日本株式会社,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西班牙奥拓 指 奥拓电子(西班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奥拓 指 北京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奥拓翰明 指 上海奥拓翰明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南京软件 指 南京奥拓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鹏鼎创盈 指 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公司 奥拓体育发展 指 深圳市奥拓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奥拓体育投资 指 深圳前海奥拓体育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千百辉 指 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奥拓立翔 指 深圳市奥拓立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创想数维 指 深圳市创想数维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武汉奥拓 指 武汉市奥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奥拓视讯 指 深圳市奥拓视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热炼控股 指 深圳市热炼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公司 小鸟科技 指 北京小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公司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奥拓电子 股票代码 002587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奥拓电子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AOTOELECTRONICS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AOTOELECTRONIC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吴涵渠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杨扬 王亚丽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 电话 0755-26719889 0755-26719889 传真 0755-26719890 0755-26719890 电子信箱 ir@aoto.com ir@aoto.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21,931,882.28 398,627,990.01 -19.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8,302,158.46 5,816,035.08 214.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7,760,229.43 5,435,294.38 226.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5,662,505.01 -102,558,497.89 6.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1 2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1 2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2% 0.42% 0.9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022,448,551.20 2,260,111,944.42 -10.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04,242,410.12 1,379,460,927.42 1.80%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9,360.5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75,131.72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843,864.6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51,985.2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80,399.1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63,529.8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0,255.0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597.21 合计 541,929.0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增长缓慢,供需平衡发生改变,中国经济正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转型,短期内各行业都遇到较大的压力和挑战。面对复杂严峻的经营环境,作为拥有“硬件+软件+内容”综合能力的智能视讯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打造专业及完善的解决方案。目前公司解决方案已覆盖影视、金融及通信、广告、教育及政企、租赁、文旅夜游、数字内容等细分行业,并不断融合数字内容及人工智能技术,为更多的行业客户提供一站式智能视讯解决方案及服务。 近年来,公司解决方案应用的行业市场大部分处于较好的发展态势,公司也在不断挖掘行业需求,夯实行业地位。 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介绍 (二)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各产业结合形成数字化生产力和数字经济,是现代化经济体系发展的重要方向。超高清显示行业作为我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正加速向经济社会各领域渗透,成为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引擎,相关政策也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了正面积极的影响。 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将“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列为数字经济发展的七大重点产业之一,提出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促进技术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 与此同时,广东、上海、重庆等全国多地省市政府在制造业专项“十四五”规划策略中,提出支持Mini/MicroLED新型显示技术发展,为LED显示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公司将密切关注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推动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 2023年以来,我国新颁布的智能视讯相关的部分产业政策如下: 时间 文件名称 发布机构 内容 2023.1 《关于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 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必须坚持项目化推进,加快建设一批标志性、引领性、枢纽性重大文旅项目,推出一批体验性、互动性强的文旅特色项目,把文旅产业做大做强; 2023.2 《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 中共中央、国务院 到2035年,数字化发展水平进入世界前列,数字中国建设取得重大成就。数字中国建设体系化布局更加科学完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数字化发展更加协调充分,有力支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2023.7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网信办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广电总局 《办法》明确,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是指具有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生成能力的模型及相关技术,旨在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致力于成为享誉世界的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