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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芝 堂: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08财报-
九 芝 堂:2023年半年度报告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3-045 2023年8月8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振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梁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梁彬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分析了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和应对措施,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2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4 第六节重要事项40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1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2 第十节财务报告5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四、上述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九芝堂、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 指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友搏药业 指 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金鼎药业 指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海南药业 指 海南九芝堂药业有限公司 斯奇生物 指 湖南斯奇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并购基金、雍和启航 指 珠海横琴九芝堂雍和启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北京美科、九芝堂美科 指 九芝堂美科(北京)细胞技术有限公司 九芝堂医药 指 湖南九芝堂医药有限公司 Stemedica 指 StemedicaCellTechnologiesInc. 辰能创投 指 黑龙江辰能工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壹号发展基金 指 黑龙江省民营上市企业壹号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益丰药房、益丰大药房 指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CDE 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九芝堂 股票代码 000989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九芝堂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JIUZHITANG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李振国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韩辰骁 黄可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518号A座 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 电话 010-84683155 0731-84499762 传真 010-84682100 0731-84499759 电子信箱 hancx@hnjzt.com dshbgs@hnjzt.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818,909,467.04 1,889,171,555.86 -3.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44,827,549.04 368,443,161.49 -33.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36,067,910.38 133,068,300.70 77.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8,156,212.78 280,399,499.24 -50.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603 0.43045 -33.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603 0.43045 -33.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4% 8.87% -2.8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488,411,303.99 5,238,415,577.39 4.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901,433,620.99 3,985,715,529.20 -2.11% 说明: 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3.72%,主要系2022年5月公司完成九芝堂医药51%股权转让后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所致,上年同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九芝堂医药营业收入为44,125.18万元; 2、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33.55%,主要系上年同期九芝堂医药51%股权转让产生的投资收益所致,前述投资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3、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77.40%,主要系本期公司产品销量增加、综合毛利率上升、管理费用和投资亏损减少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50.73%,主要系本期应收票据形式回款增加、应收账款增加及 2022年5月公司完成九芝堂医药51%股权转让后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6,992.6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0,185,358.4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46,880.3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25,525.2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0,082.19 合计 8,759,638.6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情况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密切相关,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健康中国建设全面推进,居民可支配收入提高和健康消费升级,我国医药行业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同时,医药行业也面临诸多挑战。一方面,在集采常态化、制度化的趋势下,对企业的多产品运营能力、保供能力、渠道下沉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加强罕见病用药保障,医药“互联网+”发展,药品降价压力及终端竞争格局变化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竞争,大宗商品及中药材价格上涨导致成本增加,也进一步压缩了药品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另一方面,国家加强药品质量控制,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从药材生产经营、药品生产质量控制、监督检查、药物警戒、药品追溯和召回等药品生产流通各环节,全方位完善和严格要求药品质量管理相关政策,行业监管环境的趋严,也进一步加剧了企业间的优胜劣汰。在人口老龄化持续、国内健康消费升级、疾病谱改变以及相关创新医药政策推动等因素驱动下,医药行业逐步向优质、优价与药物创新等方向实现高质量发展。 对于中医药行业而言,中医药在预防疾病和治疗慢性病方面优势突出,在人口老龄化和慢性病发病率逐年提升的背景下,对中成药产品的需求将进一步扩大,中医药在慢病、大流行病的预防、诊疗及康复阶段将发挥重要作用,具有独特产品优势、消费属性较强的品牌中药大单品将有望在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同时具备良好循证医学支撑的现代中药将迎来较好的发展机遇。在国家众多政策不断加码和助力下,中医药将迎来快速发展期,社会各界对中医药的关注度、认可度、信任度得到显著提升,为中药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2023年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该规定将与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进行有机衔接,进一步加强中药新药研制与注册管理,要求推进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三结合”,建立具有中药特点的审评审批体系,体现中药注册管理的新理念和改革举措,并加强对中药研制的指导,将为中药新药研发带来新的历史发展机遇。 2023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 支持力度,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统筹部署了8项重点工程,提出到2025年,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中医药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成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意见》从“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能力现代化”、“加强分工合作,促进分级诊疗,推进体系整合化”、“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体验,推进服务优质化”、“加强科学管理、压实责任、推进管理精细化”、“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动力,推进治理科学化”五大方面全面阐述建设中国特色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政策措施。其中,《意见》提出,发挥中医药重要作用。 2023年4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的通知》,明确要求完善县办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县级中医医院为重点,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特别是填补脱贫县和原深度贫困地区空白,将有效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可及性。 (二)公司业务介绍 九芝堂前身“劳九芝堂药铺”起源于清顺治七年,即公元1650年。现代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设立并于 2000年在深交所上市。多年来,九芝堂始终秉承“九州共济、芝兰同芳”的企业理念,以中药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为 核心,逐步探索布局干细胞、中医医疗健康服务、药食同源系列大健康产品等创新业务。现已发展成为下辖19家子公司,集科研、生产、销售、健康管理于一体的现代大型医药企业。 公司拥有“九芝堂”、“友搏”两个“中国驰名商标”。2006年9月,“九芝堂”被国家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2008年6月,九芝堂传统中药文化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