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7月18日星期二 周五震荡走低,险守二十天线。恒指随外围低开132港股回顾 点,跌幅随即扩大至247点,低见23730点,其后跌幅一度收窄至仅20点,午后大盘走势偏软,尾盘沽压再度扩大。截至收盘,恒指收报23831点,下跌145点或0.61%;国指收报9656点,下跌47点或0.49%,大市成交进一步减至827.99亿。港股通录得净流入资金4.84亿,其中港股通(沪)净流入2.83亿,港股通(深)净流入2.01亿。板块方面,本地地产、软件、5G概念板块跌幅靠前;黄金股逆市走强。在人民币走强以及平台经济再获支持等利好影响下,上周港股市场持续走高尽显强势,三大指数均大幅收涨。其中恒生指数及恒生科技指数整周分别收涨5.71%和8.39%。行业板块全线上涨,其中指数权重板块资讯科技业指数大涨9.01%最为领先,而涨幅居末的地产建筑业指数仅录得1.18%的涨幅。新股上市表现亦有热度提升,“周杰伦概念股“巨星传奇(6683HK)13号上市首日收涨近24%。 美股市场 1.周一美股三大指数延续涨势,纳斯达克指数、标普500指数续刷2022年4月以来新高。截至收盘,标普500指数涨0.39%,报4522.79点;纳斯达克指数涨0.93%,报14244.95点;道琼斯工业指数涨0.22%,报34585.35点。科技龙头苹果、英伟达公司股价继续刷新前不久刚创下的收盘历史新高。美国财长耶伦周一在电视采访中强调,美国经济非常有机会在降低通胀的同时,避免造成劳动力市场严重受挫。中概股有所走低,万得中概股100指数跌0.40%。 市场展望 晨报积极提示港股近日回调再次创造逢低积极持续布局机会,上周港股在多重利好刺激下全面上涨。近期在上海召开的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再掀AI大模型创新与应用热潮,晨报持续重点推荐的AI算力龙头公司中兴通讯(0763HK)近日回调后再拾升势,股价自晨报今年2月14号推荐以来已累涨65.0%,当前股价对应2023年一致预期业绩的PE仍不足15倍。另一AI龙头百度(9888HK)股价上周全周大涨7.64%。 建议投资者逢低坚定布局相关行业板块:1)人工智能、半导体、数据要素等数字中国建设相关核心创新科技板块;2)支持政策已再度加码的新能源汽车及养老消费及景气改善的餐饮旅游航空等消费板块;3)受益“中特估”价值重塑及“一带一路”战略的电信、煤炭油气及建筑央国企公司。 资料来源:WIND 市场热点 近日,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数据资源的技术处理、开放方式、使用合规性等均做出详细阐述。《办法》提出:①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和公共训练数据资源平台建设,推动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有序开放等;②强调算力、算法的生态建设,鼓励采用安全可信的芯片、软件、工具、算力和数据资源等;③使用具有合法来源的数据和基础模型,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训练数据质量,增强训练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多样性等;④数据提供者按要求对训练数据来源、规模、类型、标注规则、算法机制机理等予以说明,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等支持和协助。AI大模型或将成为数据要素变现重要驱动力,算力、算法及数据领域均将持续受益,建议积极关注相关细分行业的龙头公司:中国联通(0762HK)、中国电信(0728HK)、中国移动(0941HK)、百度集团(9888HK)、中兴通讯(0763HK)、神州控股(0861HK) 本周荐股 财经要闻 【宏观信息】 中国经济未如理想Stoxx600指数低收0.6%美国7月纽约联储制造业指数意外升1.1世银行长:环球经济处境困难惟情况不会持续美国及荷兰据报再收紧对华半导体出口管制扩大至设备维修德国5月谘商会领先指标按月续降0.5%意大利6月CPI终值确认按年升幅放缓至6.4%创14个月低俄罗斯暂停参与黑海粮食交易协议本港5月商品整体出口货量跌18.3%进口减少19.2% 发改委:坚持常态化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壮大民营经济发展国家统计局:上半年原煤、原油、天然气进口较快增长上半年内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年名义增6.5%北京拟出台14条措施支持平台企业发展长沙开启新一轮汽车促消费最高补贴6,000元人币王毅晤印度外长双方同意尽快就边界问题会谈 【公司信息】 腾讯(00700.HK)大股东Prosus:预计今年年底对腾讯的持股比例降至24%-25%左右中国中车(01766.HK)旗下一汽中车电驱动系统公司投产中芯国际(00981.HK)董事长变更中航科工(02357.HK)附属中航电子预喜半年赚逾10亿人民币华润置地(01109.HK)以22.85亿元人民币投得东莞东城火炼树旧改项目小米(01810.HK)将在印度推动实体店销售361度(01361.HK)主品牌产品第二季度零售额按年录约低双位数正增长再鼎医药(09688.HK)VYVGARTHytrulo研究达主要终点远大医药(00512.HK)全球创新产品STC3141获中国药监局批准开展II期临床研究深圳控股(00604.HK)6月合同销售额102.8亿人民币按年上升251.2%丘钛科技(01478.HK)上半年溢利可能跌60%-80%山水水泥(00691.HK)售价下滑料半年利润大减 分析员声明 主 要 负 责 编 制 本 报 告 之 研 究 分 析 员 确 认 :1 )所 有 在 本 报 告 所 表 达 的 意 见 真 实 地 反 映 其 对 本 报 告 内 所 评 论 的 发 行人(“该 公 司 ”)及 其 证 券 当 时 的 市 场 分 析 的 个 人 意 见 。2 )其 薪 酬 过 去 、 现 在 或 未 来 , 没 有 直 接 或 间 接 与 本 报 告所 表 达 的 市 场 分 析 意 见 或 建 议 有 关 连 。 根 据 香 港 证 监 会 持 牌 人 操 守 准 则 所 适 用 的 范 围 及 相 关 定 义 , 分 析 员 确 认 本 人 及 其 有 联 系 者 均 没 有( 1 )在 研 究 报 告发 出 前3 0日 内 曾 交 易 报 告 内 所 述 的 股 票 ;( 2 )在 研 究 报 告 发 出 后3个 营 业 日 内 交 易 报 告 内 所 述 的 股 票 ;( 3 )担 任本 研 究 报 告 所 评 论 的 发 行 人 的 高 级 人 员 ;( 4 )持 有 本 研 究 报 告 所 评 论 的 发 行 人 的 任 何 财 务 权 益 。 免责声明 本 报 告 由 平 证 证 券(香 港)有 限 公 司(下 称 “ 平 证 证 券(香 港)” )提 供 。 平 证 证 券(香 港)已 获 取 香 港 证 券 及 期 货 事务 监 察 委 员 会(“ S F C” )第1类(证 券 交 易)和 第4类(就 证 券 提 供 意 见)受 规 管 活 动 牌 照 。 本 报 告 所 载 内 容 和 意 见 仅 供 参 考 , 其 并 不 构 成 对 所 述 证 券 或 相 关 金 融 工 具 的 建 议 、 出 价 、 询 价 、 邀 请 、 广 告 及推 荐 等 , 并 非 及 不 应 被 理 解 作 为 提 供 明 示 或 默 示 的 买 入 或 沽 出 证 券 的 要 约 。 本 报 告 的 信 息 来 源 于 平 证 证 券(香 港)认 为 可 靠 的 公 开 数 据 并 真 诚 编 制 , 纯 粹 用 作 提 供 信 息 , 当 中 对 任 何 公 司 或其 证 券 之 描 述 均 并 非 旨 在 提 供 完 整 之 描 述 , 平 证 证 券(香 港)并 不 就 此 等 内 容 之 准 确 性 、 完 整 性 或 正 确 性 作 出 明示 或 默 示 之 保 证 。 本 报 告 表 达 之 所 有 内 容 、 意 见 和 估 计 等 均 可 在 不 作 另 行 通 知 下 作 出 更 改 , 且 并 不 承 诺 提 供 任 何 有 关 变 更 的 通 知 。对 部 分 司 法 管 辖 区 而 言 , 分 发 、 发 行 或 使 用 本 报 告 会 抵 触 当 地 法 律 、 法 规 、 规 定 或 其 他 注 册 或 发 牌 的 规 则 。 本报 告 不 是 旨 在 向 该 等 司 法 管 辖 区 或 国 家 的 任 何 人 或 实 体 分 发 或 由 其 使 用 。 本 报 告 所 提 到 的 证 券 或 不 能 在 某 些 司法 管 辖 区 出 售 。 本 报 告 所 列 之 任 何 价 格 仅 供参 考 , 并 不 代 表 对 个 别 证 券 或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的 估 值 。 本 文 件 并 无 对 任 何 交 易 能 够 或可 能 在 那 些 价 格 执 行 作 出 声 明 或 保 证 , 此 外 任 何 价 格 并 不 一 定 能 够 反 映 平 证 证 券(香 港)以 理 论 模 型 为 基 础 的 估值 , 并 且 可 能 是 基 于 若 干 假 设 。 由 平 证 证 券(香 港)研 究 或 根 据 任 何 其 他 来 源 作 出 的 不 同 假 设 或 会 产 生 截 然 不 同的 结 果 。 证 券 价 格 可 升 可 跌 , 甚 至 变 成 毫 无 价 值 。 买 卖 证 券 未 必 一 定 能 够 赚 取 利 润 , 反 而 可 能 会 招 致 损 失 。 如 果 一 个 投资 产 品 的 计 价 货 币 乃 投 资 者 本 国 或 地 区 以 外 的 其 他 货 币 , 汇 率 变 动 或 会 对 投 资 构 成 负 面 影 响 。 过 去 的 表 现 不 一定 是 未 来 业 绩 的 指 标 。 某 些 金 融 产 品 的 交 易 ( 包括 涉 及 金 融 衍 生 工 具 的 交 易 ) 会 引 起 极 大 风 险 , 并 不 适 合 所 有投 资 者 。 此 外 , 谨 请 阁 下 注 意 本 报 告 所 载 的 投 资 建 议 并 非 特 别 为 阁 下 而 设 。 分 析 员 并 无 考 虑 阁 下 的 个 人 财 务 状 况 和 可 承受 风 险 的 能 力 。 投 资 者 须 按 照 自 己 的 判 断 决 定 是 否 使 用 本 报 告 所 载 的 内 容 和 信 息 并 自 行 承 担 相 关 的 风 险 。 因 此 ,阁 下 于 作 出 投 资 前 , 必 须 自 行 作 出 分 析 并 咨 询 阁 下 的 法 律 、 税 务 、 会 计 、 财 务 及 其 它 专 业 顾 问(如 需), 以 评 估投 资 建 议 是 否 合 适 。 平 证 证 券(香 港)有 限 公 司 及/或 其 在 香 港 从 事 金 融 业 务 的 关 联 公 司 ( 下 统 称 “ 中 国 平 安 证 券 ( 香 港 ) 集 团 ” ) 可能 持 有 该 公 司 的 财 务 权 益 , 而 本 报 告 所 评论 的 是 涉 及 该 公 司 的 证 券 , 且 该 等 权 益 的 合 计 总 额 可 能 相 等 于 或 高 于该 公 司 的 市 场 资 本 值 的1%或 该 公 司 就 新 上 市 已 发 行 股 本 的1 %。 一 位 或 多 位 中 国 平 安 证 券 ( 香 港 ) 集 团 成 员 公 司的 董 事 、 行 政 人 员 及/或 雇 员 可 能 是 该 公 司 的 董 事 或 高 级 人 员 。 中 国 平 安 证 券 ( 香 港 ) 集 团 成 员 公 司 及 其 管 理 人员 、 董 事 和 雇 员 等 ( 不 包 括 分 析 员 ) , 将 不 时 持 长 仓 或 短 仓 、 作 为 交 易 当 事 人 , 及 买 进 或 卖 出 此 研 究 报 告 中 所述 的 公 司 的 证 券 或 衍 生 工 具 ( 包 括 期 权 和 认 股 权 证 ) ; 及/或 为 该 等 公 司 履 行 服 务 或 招 揽 生 意 及/或 对 该 等 证 券或 期 权 或 其 他 相 关 的 投 资 持 有 重 大 的 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