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5日 行业研究 哪些银行在使用专项债补充资本金? ——银行业周报(2023.7.10–2023.7.16) 银行业 买入(维持) 作者分析师:王一峰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9050002010-57378038 wangyf@ebscn.com 分析师:董文欣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21090001010-57378035 dongwx@ebscn.com 联系人:蔡霆夆 caitingfeng1@ebscn.com 行业与沪深300指数对比图 资料来源:Wind 相关研报 银行业ROE见底了吗?——银行业周报 (2023.6.26–2023.7.2) 银行业息差见底了吗?——银行业周报 (2023.6.19–2023.6.25) 理财赎回冲击会“昨日重现”吗?——银行业周报(2023.6.12–2023.6.18) MLF降息“概率论”——银行业周报 (2023.6.5–2023.6.11) 如果存款再降息?——银行业周报 (2023.5.29–2023.6.4) 按揭贷款早偿那些事——银行业周报 (2023.5.22–2023.5.28) 从2022年金融稳定报告看中小银行改革化险——银行业周报(2023.5.15–2023.5.21) 从可转债视角看银行股投资——银行业周报 (2023.5.1–2023.5.7) 一季度央行发布会透露的信息——银行业周报(2023.4.17–2023.4.21) 上市银行1Q23业绩前瞻与经营展望——银行业周报(2023.4.10–2023.4.16) 如何看待3月信贷投放和存款“降息”? ——银行业周报(2023.4.3–2023.4.9) 2023年以来,已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1342亿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发行规模 是2022年全年630亿的2倍多。这些专项债主要用于支持哪些中小银行机构?使用专项债的中小银行区域分布及经营情况有哪些特征?为有效支持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后续是否还需“加量”? 1、2020年以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规模持续放大 2020年7月国常会允许地方政府通过专项债支持中小银行资本补充,2020-2022 年共安排5500亿专项债额度。2020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新增地方政府 专项债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通过认购可转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途径(简称“中小银行资本补充专项债”)。2020年11月,财政部安排了2000亿专项债额度用于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其后又陆续下发了新增额度。根据《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022年第四季度)》,2020-2022年共安排新增5500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支持配合相关地方政府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 2023年中小银行资本补充专项债发行提速,辽宁、甘肃、内蒙古等省份发债规模较大。据Wind数据统计,2020-2022年中小银行资本补充专项债分别发行353亿、1594亿、630亿。2023年以来,专项债发行强度明显提升,截至7月14日,已发 行1342亿。地方中小银行资本补充专项债累计发行3919亿。其中,辽宁(886亿)、甘肃(426亿)、内蒙古(362亿)、河南(337亿)、黑龙江(313亿)发债规模超300亿,河北、广西、吉林、陕西、四川等地发债量在100亿以上。 表1:2020年7月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相关内容 会议决定 关于专项债的主要政策要求 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 一是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增强其服 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能力; 二是以支持补充资本金促改革、换机制,将中小银行完善治理、健全内控机 制等作为支持补充资本金的重要条件; 三是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银行及股东主体责任、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 在全面清产核资、排查风险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的前提下,一行一策稳妥推进补充资本金,地方也要充分挖掘其他资源潜力给予支持; 四是加强监管和全过程审计监督。对专项债合理补充资本金建立市场化的到 期及时退出机制,严防道德风险。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光大证券研究所 我国高风险金融机构数量较峰值已压降近半至366家,存量高风险机构主要分布于农村金融机构及部分城商行。22Q2人民银行对439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央行金融机构评级。评级结果显示,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经营稳健,全国高风险机构 数量较峰值已压降近半,现有366家高风险机构总资产占全部参评机构总资产的1.55%。机构评级分布上:1)大型银行整体评级结果较好;2)中小银行中,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评级结果较好,无高风险机构;高风险机构主要分布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和城商行。其中:①农合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信社)和村镇银行风险最高,高风险机构数量分别为217家和118家,数量占全部高风险机构的92%;②城商行(125家)中高风险机构数量占比13%,较2021末提升3pct 信用风险区域分化特征明显。区域分布上,央行评级显示,福建、贵州、湖南、江苏、江西、上海、浙江、重庆辖内无高风险机构;广东、安徽、北京等省市“绿区”机构占比均超6成;15个省市辖内高风险机构维持在个位数水平。另据《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披露,截至2Q21,辽宁、甘肃、内蒙古、河南、山西、吉林、黑龙江等省份高风险机构数量较多。近年来,东北、西北等资源型、重工业相对集中地区经济景气度持续低迷,这些弱资质地区也通常呈现信贷增速低、不良率高的特征。在经济金融环境及信用资源投放南北分化加剧背景下,弱资质地区问题金融机构压力相对较大。 表2:参评机构及评级结果分布情况 机构分类 机构类型 2021年末机构数量分布 2022年Q2 机构数量分布 2022年Q2 评级结果分布 银行机构 开发性银行和政策性银行 3 3 1-7级 国有商业银行 6 6 股份制银行 12 12 城市商业银行 128 125 2-10级 农村商业银行 1592 1599 2-10级 农村合作银行 569 23 5-10级 农村信用社 536 2-10级 村镇银行 1649 1649 3-10级 民营银行及其他 20 21 3-7级 外资法人银行 42 42 2-6级 小计 4021 4016 - 非银行机构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255 254 3-D级 汽车金融公司 25 25 3-10级 金融租赁公司 68 68 3-10级 消费金融公司 29 29 3-7级 小计 377 376 - 资料来源:人民银行网站,《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2)》,光大证券研究所整理 图1:22Q2央行评级分布与2021年末大体持平 资料来源:人民银行网站,《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2)》,《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光大证券研究所;评级结果为 8-D级为“红区”,表示机构处于高风险状态 中庚基金 图2:2023年上半年中小银行资本补充专项债已发行1342亿,发行量超过去年全年的2倍 资料来源:Wind,光大证券研究所;注:红色柱子表示当年发行金额,灰色柱子表示历史年度发行金额,2023年数据截至2023-7-7 图3:辽宁、甘肃、内蒙古等省份中小银行资本补充专项债累计发行规模超过300亿 资料来源:Wind,光大证券研究所;注:(1)单位:亿元;(2)白色区域表示没有发债; (3)截至2023-7-7;(4)不含港澳台 图4:不同地区资产质量差异显著 资料来源:wind,光大证券研究所;注:(1)数据为2022年不良贷款率;(2)白色区域表示数据空缺;(3)不含港澳台 2、专项债注资中小银行主要有转股协议存款、间接入股两种方式,多数用于非上市中小银行补资本,亦有部分用于H股上市城商行或省内中小银行并购重组 专项债主要用于农村金融机构,农商行注资规模最大,农信社使用机构数量最多。使用专项债补充资本的中小银行在机构类型分布上:1)农商行190家,注资总 金额最高为1667亿,单家平均规模8.8亿,其中辽宁省农商行注资金额最高为 250亿;2)城商行42家,总金额1250亿,单家平均规模最高为29.8亿,其 中,盛京银行、哈尔滨银行、辽沈银行三家规模达到100亿(含)以上;3)农 村合作银行12家,单家规模分布于1-30亿,单家平均规模6.7亿;4)信用合 作联社218家,机构家数最多,注资总金额922亿,单家注资规模从2000万左 右到40亿不等,单家平均规模4.2亿。 图5:农商行发债规模最大,农信社使用机构数量最多图6:分机构类别看,各使用专项债的机构家数占比 资料来源:Wind,光大证券研究所;数据截至2023-7-7资料来源:Wind,光大证券研究所;注:(1)机构数量占比表示占银保监会该类型法人机构数量的比,其他农村金融机构表示除农商行、农村合作银行外的农村金融机构;(2)使用专项债机构家数截至7月14日,银保监会机构分布为2022年末数据 中小银行资本补充专项债主要用于以农村金融机构及城商行为代表的未上市中小银行补资本,也有部分资金用于驰援H股上市城商行,如哈尔滨银行、盛京银行、九江银行等。此外,还有部分资金用于支持省内中小银行并购重组,如辽沈银行、中原银行等。 专项债注资中小银行主要有转股协议存款、间接入股两种方式,多数省份选择转股协议存款方式。中小银行专项债偿债期限均为10年,绝大多数为前5年支付 利息,第6-10年开始分5年等额偿还本金。获得专项债支持的462家中小银行 机构中,有278家采用转股协议存款方式,资金规模2446亿,规模占比62.4%; 162家采用间接入股方式,资金规模1084亿,规模占比27.6%;22家同时采用以上两种方式,资金规模390亿,规模占比9.9%。 1)转股协议存款方式,是指地方政府通过与中小银行签订附有转股条款的存款合同实现资金注入,可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若触发转股条件(通常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以下或其他协定转股条件),则转股协议存款部分或全部转为普通股,计入核心一级资本,偿债资金来源主要为存续期内预期本金和利息收入。该方式不涉及股东层面变更、操作相对简便,本息覆盖倍数较高,是绝大多数省份选择的注资方式。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目前已有河北衡水银行、甘肃通渭县农信社等机构获批将转股协议存款转为普通股。 以衡水银行为例,地方国资在资本补充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公司最近一次业绩披露为2019年年报,2017-2019年ROE(加权)分别为5.6%、-11.6%、2.1%,内生资本补充不足;同时,2018-2019年不良率、拨备覆盖率分别为4.19%/2.94%、109.2%/169.5%,风险抵补能力偏弱。2021年9月河北省发行 60亿中小银行专项债(债券简称“21河北债41”),债券期限10年,第6-10年末按发行规模20%本金,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衡水银行补充资本金。2022年4月,河北银保监局批复,市属国资企业衡水建设受让东旭集团14.1亿股,衡水 银行与彼时流动性持续紧张的民企东旭集团完成股权切割,衡水建设以50.03%的持股比例成为控股股东。2022年7月,河北银保监局批复衡水银行变更股权及注册资本,根据批复,5家地方国资合计增持衡水银行60亿股,其中,衡水市桃城区财政局、衡水市财政局、景县财政局、衡水市冀州区财政局、安平县财政局分别增持21、20、12.3、4、2.7亿股,增持完成后合计持股73.2%。 2)间接入股方式,通常是地方政府通过当地金控平台入股中小银行,可直接提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偿债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股东分红、股权转让收入等。该模式会改变银行股权结构,理论上有助于优化公司治理、推动改善经营发展,但 因涉及监管审批、工商变更等程序,流程相对复杂,目前只有辽宁、河南、黑龙江、广东等个别省份使用。 以辽沈银行为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