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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能国际能源年度报告2023

2023-06-29港股财报喵***
百能国际能源年度报告2023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为相比其他在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的中小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有意投资的人士应留意投资于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及周详的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由于GEM上市公司一般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较在联交所主板买卖的证券承受更大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亦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能拥有高市场流通量。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年报(“本报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报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的内容乃遵照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而编制,旨在提供有关百能国际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资料;本公司董事(“董事”)愿就本报告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深知及确信,本报告的资料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并无误导或欺诈成份,亦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足以令本报告所载任何陈述或本报告产生误导。 目录 公司资料 2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 董事会报告 11 企业管治报告 29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41 独立核数师报告 57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62 综合财务状况表 64 综合权益变动表 66 综合现金流量表 6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69 财务概要 141 董事会 执行董事 孙久胜先生(副主席) 张叶生先生(首席执行官)马深远先生(集团总裁) 李德文先生(集团高级副总裁) 杨成伟先生 非执行董事 梁永昌先生(主席) 独立非执行董事LimHawKuang先生吕浩明先生 朱健明先生 审核委员会 朱健明先生(主席) LimHawKuang先生 吕浩明先生 薪酬委员会 LimHawKuang先生(主席) 吕浩明先生 朱健明先生 提名委员会 朱健明先生(主席) LimHawKuang先生 吕浩明先生 公司秘书 朱俊明先生 授权代表 杨成伟先生朱俊明先生 注册办事处 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 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九龙尖沙咀海港城港威大厦 英国保诚保险大楼23楼2303室 公司网站 www.chinaoilgangrans.com 法律顾问 何韦律师行香港 中环遮打道18号历山大厦27楼 核数师 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于《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下的注册 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香港湾仔 庄士敦道181号大有大厦15楼1501–8室 股份代号 8132 主要往来银行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开曼群岛股份过户登记总处 ConyersTrustCompany(Cayman)Limited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 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财务回顾 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财政年度”),本公司及旗下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之收入约为603,100,000港元,较去年同期之约56,600,000港元增加约965.5%。该收入增加乃主要由于本财政年度的天然气销售增加。 于本财政年度,本集团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30,700,000港元,而去年同期则为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104,700,000港元。于本财政年度,由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转为亏损乃主要由于本公司与其债权人于去年同期订立的安排计划产生的一次性债务重组重大收益约140,900,000港元,惟本财政年度并无有关款项。倘扣除该一次性收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经营亏损实际上由去年同期约36,200,000港元减少至本财政年度约30,700,000港元。 董事会(“董事会”)并不建议派付本财政年度之股息。 业务回顾 于本财政年度,本集团主要从事下列业务:(i)买卖成品油及化工品业务;及(ii)电源及数据线业务。 就地区市场表现而言,美国及中国为本集团总收入分别贡献约3.3%(二零二二年:约38.9%)及约96.0%(二零二二年:约54.2%),而余下约0.7%(二零二二年:约6.9%)来自其他市场。 买卖成品油及化工品业务 本集团把握国家碳中和与碳达峰倡议的机会,立足于清洁能源产业链,主动推进清洁能源贸易业务,积极对接上游天然气气源资源,开发下游客户市场,将清洁能源的供应和需求相匹配,为上游单位提供业务稳定、用气持续的下游客户;为下游客户提供用气保障能力强、具有成本竞争力的天然气产品,以达成天然气贸易业务,获取贸易交易利润。目前本集团天然气贸易业务主要包括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 (“液化天然气”),以境内贸易为主,在合适的条件下,积极开展国际业务。 管道天然气贸易业务采取气进气出的模式,通过与大型油气央企以及地方煤层气生产商、页岩气生产商等气源供应商采购,结合市场需求情况,安排输送计划并实施;通过国家管网及各地方管网输送,由下游客户在所在地管网分输站接收,管道天然气主要供应城市燃气分销商,满足城市燃气使用者的用气需要。 液化天然气贸易业务采取液进液出的模式,从液化天然气生产厂家采购,以现货采购模式,根据市场价格变动确定采购价格,采购后通过液化天然气低温槽车运输,将液化天然气从储运场站运输至包括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分散式液化天然气瓶组站以及加注站等终端供应站,满足下游客户的用气需求,用户主要包括城市燃气公司、工商业企业等客户。 于本财政年度,本集团来自销售天然气的收入约为562,0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无)。 电源及数据线业务 电源及数据线业务的三个主要产品组别为(i)手机及个人护理产品的电源及数据线;(ii)医疗控制装置;及(iii)家用电器电源线及插座。各产品组别均有其本身产品类别。于本财政年度,本集团生产超过40种手机及个人护理产品的电源及数据线,以及超过450种家用电器电源线及插座。本集团会参与组装及销售医疗控制装置(主要供医院病房病人使用)及相关配件。 于本财政年度,本集团来自电源及数据线的收入减少约27.2%至约41,2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约56,600,000港元)。减少乃由于竞争加剧及多功能电线更为普及,令传统电线需求减少。 展望 于本财政年度,尽管环球经济复苏的步伐加快,但经济尚未全面回复至2019冠状病毒病爆发前的水平。环球疫情防控工作不一、经济复苏步调各异、政治及经济博弈情况加剧、货币政策不确定,均令不明朗因素增加。 中国政府承诺在二零三零年实现碳达峰,在二零六零年前实现碳中和。作为能源消费大国,中国实现“双碳”目标的根本之策是转变能源业的发展方式,利用科技创新,加快推进清洁能源转型和替代,提高能源效率,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本集团作为新兴的能源企业,以“清洁能源、科技创新、造福民生”为企业使命,聚焦于清洁能源产业链发展,敏锐利用前沿科技的研发成果,探索和推动能源科技的产业化,对接和集成中国及海外的优质项目资源,实现资本、科技、业务、经营管理高效协同,在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能源安全数字技术等领域发力,创建本集团的核心竞争力,打造具有行业影响力、受人尊敬的能源科技企业。 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佰能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佰能能源深圳”)与天津众智信实创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营伙伴”)订立合营协议(“合营协议”),据此,佰能能源深圳与合营伙伴同意成立合营公司,于中国进行气凝胶产品之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合营协议之条款,合营公司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0,000元。佰能能源深圳将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5,000,000元作为合营公司之注册资本。合营公司将由佰能能源深圳拥有60%权益,并于成立后将于本公司之财务报表综合入账。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的公告。 于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光控国瑞(作为普通合伙人)就(其中包括)(i)成立百能光控国瑞(烟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企业”);及(ii)本公司向有限合伙企业注资人民币10,000,000元订立合伙协议。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及二零二三年三月十日的公告。 于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本公司附属公司百能国恒(北京)能源有限公司(“百能国恒”)与海液通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海液通”)订立合营协议,据此,百能国恒与海液通同意于中国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成立合营公司,以发展液化天然气罐贸易业务,并开拓中国向越南的液化天然气物流通道。根据合营协议之条款,合营公司之注册资本将为人民币5,000,000元(相当于5,400,000港元)。百能国恒将以现金向合营公司之注册资本出资人民币2,000,000元(相当于2,160,000港元)。合营公司将由百能国恒及海液通分别拥有40%及60%权益,且于成立后将不会于本集团之财务报表内综合入账,惟将于本集团之财务报表内入账列为股权投资。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日的公告。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日,广东道生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合营公司”)与VietnamCNGShareCompany*(CÔNGTYCỔPHẦNCNGVIỆTNAM)(“VietnamCNG”)就可能业务合作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的策略合作协议(“策略合作协议”)。根据策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开展液化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罐箱贸易合作,合营公司向VietnamCNG提供液化天然气、相关市场开发、技术支持及营运管理专业指导,期限为自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以协助VietnamCNG在越南发展液化天然气供应链。合营公司及VietnamCNG拟签立正式液化天然气买卖协议,以落实合作的条款及条件。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日的公告。 本集团将透过投资或收购目前从事能源业务的公司或就能源项目进行投标或报价的方式,继续寻求进一步发展能源业务的其他机会。董事认为,有关策略将使本集团能够利用其经验并巩固其在能源业务中的地位,以实现可持续增长并为本公司股东(“股东”)带来最大回报。 雇员薪酬政策 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在中国内地及香港合共聘用139名(二零二二年:114名)全职雇员。本集团会定期检讨雇员薪酬政策,并参考市场条款、本集团财务表现以及个人学术及专业资历及工作表现以厘定雇员薪酬政策。员工福利包括适用于香港雇员的强制性公积金供款,以及适用于内地雇员并由地方市政府营运的中央退休金计划供款。本集团会提供各种培训计划,使其员工能具备必要的技能及知识。此外,本集团亦设立一项购股权计划以表彰员工的重大贡献。于本财政年度期间,概无购股权 (二零二二年:无)已根据本公司之购股权计划授予合资格参与者。本财政年度的总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约为21,7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约19,200,000港元)。 股息 董事会议决不就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建议派付任何股息(二零二二年:无)。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结构 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债务之账面总值约为60,0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约41,600,000港元),其包括银行借款及其他贷款。该等债务均以港元计值。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银行及现金结余约为47,9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约15,300,000港元)。 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资产负债比率约为7.5%(二零二二年:26.0%)。此比率按债务净额除以资产总值计算。债务净额乃定义为债务总额(包括借款)减银行结余及现金。资产总值包括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资产。 根据特别授权透过认购新股进行贷款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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