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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行业点评:产教融合利好政策再出台,加大扶持力度

2023-06-15中泰国际变***
中国教育行业点评:产教融合利好政策再出台,加大扶持力度

中国教育业|行业点评 产教融合利好政策再出台,加大扶持力度 政府再次出台产教融合鼓励政策 近日,国家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方案)。方案围绕“赋能”和“提升”,提出5方面19条政策措施。总体目标为到2025年,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达到50个 左右,试点城市的突破和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健全完善,各类资金渠道对职业教育投入稳步提升,产业需求更好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逐步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推动形成产教融合头雁效应 方案提出启动遴选第二批30个左右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储能、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等行业,培养技能技术人才。从央企、地方国企、实力突出的民企、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遴选打造相关行业领域产教融合改革的领军企业。2019年开始,发改委和有关部门将21个城市列为首批国际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将63家企业列为首 批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目前已有26个省(区、市)评选了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第二批国际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将优先从省级试点城市中产生。发改委正在会同有关方面,积极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遴选办法,完善标准体系。 扩容产教融合基础 方案提出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实行校企联合招生、学徒制培养,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方案再次重申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通过企业资本投入、社会资本投入等多种方式推进职业院校股份制。方案提出将新增200所左右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鼓励优先发展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此次政策提出将针对产教融合研究创新激励扶持举措,进一步健全“金融+财政+土地 +信用”组合式激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上市融资,以及发行社会领域产业转项债券,重点用于实训基地建设。将安排每所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不超过8,000万元,每所中职院校不超过3,000万元的额度用以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在上市融资、政府资金支持、产业扶持政策等方面给产教融合型企业以优先便利。 投资策略 我们认为此次方案是再次彰显了国家长期推动产教融合的决心。方案是为产教融合未来发展建立顶层框架,也再次说明职业教育是长期发展的趋势之一。建议重点关注职业教育板块以及已有产教融合项目储备和实践经营的教育企业:中教控股(839HK,买入,目标价9.20港元)、新高教(2001HK,买入,目标价3.90港元)、中汇集团 (382HK,买入,目标价4.73港元)、建桥教育(1525HK,买入,目标价5.94港元)、希望教育(1765HK,买入,目标价2.20港元)。 分析师陈怡 +85239792941 vivien.chan@ztsc.com.hk 图表1:职业教育相关鼓励政策 发布时间 发布单位 文件名称 内容要点 2019-02 国务院 《国际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到2022年,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建设5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50个骨干专业(群);借鉴国际职业教育培训普遍做法,制订工作方案和具体管理办法,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10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积极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指导各地各校借鉴德国、日本、瑞士等国家经验,探索创新实训基地运营模式。 2019-02 中共中央、国务院 《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 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推动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实体化运作,支持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企业实践基地。完善民办学校分类扶持、分类管理的政策举措,指导各地加快出台配套政策。 2021-10 教育部 《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鼓励应用型本科学校开展职业本科教育。按照专业大致对口原则,指导应用型本科学校、职业本科学校吸引更多中高职毕业生报考,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 2022-02 教育部 《2022年教育部工作要点》 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推动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实体化运作,支持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企业实践基地。完善民办学校分类扶持、分类管理的政策举措,指导各地加快出台配套政策。各地要统筹区域职业教育资源,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采取合并、集团化办学、终止办学等形式,优化职业学校布局,合理确定招生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 规模。对拟集团化办学学校,须在校园、校舍、师资、仪器设备等方面 2022-04 开展实质性共建共享,并整体考核办学条件。职业学校要用足用好地方 会常务委员 会 教育法》 专项债券、预算内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政策资金;鼓励各地探索社会力量多元投入机制,建立健全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相关制度。 2022-10 党的二十大报告 指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报告指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2022-12 国务院 《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 完善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体系,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全面规范校外教育培训行为,稳步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 2022-12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 探索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投入新机制,吸引社会资本。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发展职业教育;扩大应用型本科学校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规模,以及制定支持职业教育的金融、财政、土地、信用、就业和收入分配等激励政策的具体举措等。 2023-06 发改委、教育部等八个部门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方案 (2023-2025年)》 围绕“赋能”和“提升”,提出5方面19条政策措施。总体目标为到2025年,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达到50个左右,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启动遴选第二批30个左右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储能、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养技能技术人才。将安排每所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不超过8,000万元,每所中职院校不超过3,000万元的额度用以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在上市融资、政府资金支持、产业扶持政策等方面给产教融合型企业以优先便利。 来源:公开资料,中泰国际研究部 公司及行业评级定义 公司评级定义: 以报告发布时引用的股票价格,与分析师给出的12个月目标价之间的潜在变动空间为基准; 买入: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在20%以上 增持: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以上至20%之间 中性: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至10%之间 卖出: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损失大于10% 行业投资评级: 以报告发布后12个月内的行业基本面展望为基准;推荐:行业基本面向好 中性:行业基本面稳定谨慎:行业基本面向淡 重要声明 本报告由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国际”或“我们”)分发。本研究报告仅供我们的客户使用,发送本报告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承诺的基础,不因接受到本报告而视为中泰国际客户。本研究报告是基于我们认为可靠的目前已公开的信息,但我们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报告内容仅供参考,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观点不构成所涉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不论报告接收者是否根据本报告做出投资决策,中泰国际都不对该等投资决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亦不以任何形式分担投资损失,中泰国际不对因使用本报告的内容而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客户不应以本报告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本报告做出决策。客户也不应该依赖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我们会适时地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各种规定可能会阻止我们这样做。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行业报告之外,绝大多数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出版。中泰国际所提供的报告或资料未必适合所有投资者,任何报告或资料所提供的意见及推荐并无根据个别投资者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及独特需要做出各种证券、金融工具或策略之推荐。投资者必须在有需要时咨询独立专业顾问的意见。 中泰国际可发出其他与本报告所载信息不一致及有不同结论的报告。本报告反映研究人员的不同观点、见解及分析方法,并不代表中泰国际或附属机构的观点。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研究人员于发出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可随时更改且不予通告。我们的销售人员、交易员和其它专业人员可能会向我们的客户及我们的自营交易部提供与本研究报告中的观点截然相反的口头或书面市场评论或交易策略。我们的自营交易部和投资业务部可能会做出与本报告的建议或表达的意见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权益披露: (1)在过去12个月,中泰国际与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并无企业融资业务关系。 (2)分析师及其联系人士并无担任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之高级职员,亦无拥有任何所述公司财务权益或持有股份。 (3)中泰国际证券或其集团公司可能持有本报告所评论之公司的任何类别的普通股证券1%或以上的财务权益。 版权所有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未经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本材料的任何部分均不得(i)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ii)再次分发。 中泰国际研究部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89-195号李宝椿大厦6楼 电话:(852)39792886 传真:(852)39792805